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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处国安处拘控一名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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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务处国家安全处(国安处)七月二十一日在九龙区采取执法行动,拘捕一名十八岁本地男子,他涉嫌违反《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第24条「出于煽动意图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

  调查显示,该名被捕男子涉嫌三次于同一商业大厦的洗手间内写上煽动字句,内容包括煽动他人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区)的宪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机关的憎恨或藐视或对其离叛及作出不遵守特区法律的作为等。

  国安处已暂控该名男子一项「出于煽动意图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及三项「刑事毁坏」罪,案件将于今日(七月二十三日)下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提醒市民,「出于煽动意图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属严重罪行,首次定罪可被判处监禁七年,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2025年7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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