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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政务司司长动议二读《2025年立法会(权力及特权)(修订)条例草案》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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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政务司司长陈国基今日(七月九日)在立法会会议动议二读《2025年立法会(权力及特权)(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的发言全文:

主席:

  我动议二读《2025年立法会(权力及特权)(修订)条例草案》。

  因应立法会完善立法会议员履职制度和引入《立法会议员守则》(《守则》),立法会建议修订《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条例》),对因违反《守则》而根据《议事规则》被暂停职务的立法会议员施加财政处分。

  立法会议事规则委员会和内务委员会已通过支持制定《守则》,进一步完善立法会议员的履职制度,包括清楚订明对立法会议员行为操守和履职的要求、改善立法会议员利益申报机制,以及就立法会议员各类不当行为设立处分机制。当中,立法会建议向违反《守则》并查明属实的议员施加不同程度的处分,包括涉事议员可以被暂停立法会职务,并且在停职期间不会获发议员酬金及津贴。

  根据现行《条例》,只有在议员作出极不检点行为而被暂停职务的情况下,其停职期间的酬金及津贴才会被扣起。为落实立法会的建议,特区政府应立法会要求提交本《条例草案》,扩大财政处分的适用范围,涵盖议员因其他违反《守则》行为而被暂停职务的情况。修订同时赋予立法会弹性,容许日后根据《议事规则》批准的其他理由,扣起被暂停职务议员的酬金及津贴。

  政府乐见立法会以更高的标准加强自我监督和自我完善,并提升运作透明度。立法会引入《守则》,符合社会对立法会议员的期望。

  如果议员支持及早日通过《条例草案》,有关的修订建议就能在第八届立法会任期开始当日生效,配合立法会完善议员的履职制度,为下一届立法会能继续贯彻「爱国者治港」原则、更好发挥立法会的宪制职能奠定良好的基础。

  主席,我谨此陈辞。
 
2025年7月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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