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署理商经局局长就恢复二读辩论《2025年进出口(修订)条例草案》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
代主席:
我衷心感谢《2025年进出口(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主席黄英豪议员,以及其他四位委员的努力,令《条例草案》的审议工作得以高效、顺利完成。我亦感谢刚才发言的几位议员提出的宝贵意见及大家对《条例草案》的支持。
正如政府在动议二读《条例草案》时提到,政府正全力推进实施「贸易单一窗口」(「单一窗口」)的工作,目标是在明年开始分批推出最后及最为复杂的第三阶段服务,让「单一窗口」取代现有的「政府电子贸易服务」系统,成为提交进出口报关单、货物舱单,以及提交产地来源证与应课税品许可证申请的唯一电子平台。《条例草案》亦会引入增值服务提供者及其规管框架、容许业界以自愿性质在付运前提交进出口报关单及货物舱单、引入电子道路货物舱单及电子回证服务、就「单一窗口」的收费提供基本法律框架,以及加入过渡安排的条文,容许「单一窗口」第三阶段与「政府电子贸易服务」并行一段时间,让业界有足够时间适应并过渡至新系统。
我们留意到,法案委员会在审议《条例草案》时较关注以下几方面的事宜,我们亦在审议过程中作出了详细回应。
第一,有关「单一窗口」的收费安排。在「单一窗口」第三阶段,我们会按照政府的一贯政策订定收费水平,即除非另有理据,收费水平一般应订于足以收回在「单一窗口」下提交文件的相关成本。我们会检视「单一窗口」的相关营运成本,精简程序和人手,严格控制成本和开支,务求将日后的收费维持在合理水平。另外,我们亦会在「单一窗口」第三阶段考虑提供诱因,例如较优惠的收费,鼓励业界自愿在货物付运前提交进出口报关单及货物舱单。
第二,有关「单一窗口」与其他系统连接的可行性。第三阶段的资讯科技系统将具有相关的技术能力与其他经济体的单一窗口或商业系统连接。就此,国家海关总署与商经局刚于今年五月签署《「单一窗口」的合作安排》,以进一步加强内地与香港在「单一窗口」方面的合作和交流,推进两地系统对接。我们亦正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展开讨论,探讨连接其单一窗口的可行性,务求进一步方便业界。另外,「单一窗口」第三阶段将会与香港金融管理局的「商业数据通」合作,在获得用户的授权下,可透过「单一窗口」分享用户的进出口报关数据予参与银行,协助银行审批用户的信贷申请。商经局亦正与运输及物流局积极探讨「单一窗口」第三阶段与港口社区系统合作的可行性,以期发挥两个系统的协同效应,为贸易和物流业界创造更高效、更便捷的运作环境。
第三,有关资讯科技系统保安方面。政府一直非常重视这方面的工作。在开发「单一窗口」的过程中,我们已按照政府资讯科技保安的相关政策及指引,在系统设计层面引入了保安概念,确保资讯系统和应用程式在系统发展周期已经能够符合相关的保安和资料保障要求。系统采用多层防御和保护装置及措施,以防止网路攻击或未经授权的资料存取。在推出服务前,我们亦会进行一系列的系统测试(包括用户验收测试、负载测试、压力测试、可靠性测试、应变能力测试等)、保安风险评估和审核,并会进行由数字政策办公室安排的额外测试,以评估系统应对异常或极端负载和压力情况,以及网络攻击风险的恢复能力,确保系统符合政府资讯安全方面的要求。我们亦会计划不同应变措施,以处理任何突发情况。此外,商经局亦定期主持跨部门会议,与各个相关部门、数字政策办公室及承办商,共同监察系统开发过程,并就一些需要各部门参与和配合的地方作出讨论。
第四,有关现时「政府电子贸易服务」的三间服务供应商日后角色方面。我们会预留足够空间,让商业机构发展多元化的增值服务。在第三阶段推出后,商业机构可申请成为增值服务提供者,以代表贸易商提交及核实贸易文件和货物资料、缴费等。届时,业界可自由选择直接在「单一窗口」系统递交贸易文件或货物资料,或委托增值服务提供者代其递交。
最后,有议员关注宣传及培训方面的工作。在「单一窗口」第三阶段实施前的一段时间内,香港海关会推出一系列宣传、推广及培训计划,以及支援服务,以协助业界更容易适应和使用「单一窗口」。
此外,政府参考了法案委员会和法律顾问的意见后,将会提出若干行文及技术修订,让法律条文更为清晰易明,更准确地反映立法原意。我稍后会在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提出修正案,并说明有关内容。
我留意到刚才几位议员提及如何利用「单一窗口」的数据以协助业界发展业务。现时政府统计处会根据进出口报关单和货物舱单的资料,分别编制香港对外商品贸易统计数字及船务统计数字,并定期发布有关数据。业界亦可使用政府统计处的互动数据发布服务,透过方便易用的介面,按照业务需要自行制作统计表或统计图,并可下载作进一步处理和分析。
此外,正如我刚才提及,商经局正与多个政府部门及机构合作,商讨如何在获得用户的授权下,将在不同系统内的数据进行分享,以期发挥系统之间的协同效应,为贸易和物流业界创造更高效、更便捷的运作环境。
另外,刚才有议员提及香港在推行「单一窗口」或贸易文件电子化方面似乎比某些经济体慢。其实香港自一九九七年起已推出「政府电子贸易服务」,方便业界向政府提交常用的贸易文件。事实上,每个地方的进出口制度及规管要求不尽相同,其单一窗口提供的服务范围亦不相同,因此难以比较各自推行单一窗口所需的时间。我们推展「单一窗口」的目的是便利业界向政府提供报关和清关所需的贸易文件,有助维持香港作为重要国际贸易中心和物流枢纽的地位。为了尽快让业界使用「单一窗口」服务,我们采用分阶段方式落实「单一窗口」。
我们一直就不同方案谘询业界,以理顺业务流程及设计最符合业界需要的资讯科技系统。我们明白业界对尽快推出「单一窗口」的诉求,我们亦正全力推展系统开发的工作。
另外,刚才有议员提及要尽快强制实施道路货物舱单电子化。在推出「单一窗口」第三阶段的初期,我们会让业界自行选择透过「单一窗口」或使用纸张提交道路货物舱单,以便用家能够顺利过渡。我们将在适当时候进行检讨,并聆听业界的意见,以决定何时强制业界使用「单一窗口」提交道路货物舱单。
主席,实施「单一窗口」是一项大型业务和运作流程改革项目,将全面更新并完善业界向参与的政府部门提交贸易文件的工作流程,同时提升香港的货物清关效率,有助维持香港作为国际贸易中心和物流枢纽的地位。我恳请各位议员支持通过《条例草案》及稍后政府提出的修正案,为明年落实「单一窗口」第三阶段提供法律基础。
我谨此陈辞,谢谢。
完
2025年7月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45分
香港时间15时4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