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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九题:资助出售房屋的转让限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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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七月二日)立法会会议上梁文广议员的提问和署理房屋局局长戴尚诚的书面答覆:
 
问题:
 
  资助出售房屋(例如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的居者有其屋计划(居屋)及绿表置居计划(绿置居),以及香港房屋协会(房协)的资助出售房屋项目)旨在为低至中收入家庭提供可负担的住房,而房委会及房协多年来透过设立转让限制及要求支付补价等措施,确保有关资源得以有效运用,供有需要人士置业。关于资助出售房屋的转让限制措施,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十年就每项由房委会及房协推出的资助出售房屋计划,每年(a)经补地价及(b)未补地价而转售的单位总数为何,并按(i)该等单位的楼龄分布(即五年内、五年至十年,以及十年以上),以及(ii)其成交价格分布(即一百万元以下、一百万元至二百万元、二百万元至三百万元、三百万元至五百万元、五百万元至七百万元,以及七百万元以上)列出分项数字;
 
(二)现时有多少个居屋单位已届满转让限制期,并可申请补价转售,以及当中已补价并已转售单位的比例为何; 
 
(三)现时在购入后从未转售的居屋单位数目及其占所有居屋单位数目的百分比为何,并按单位楼龄列出分项资料;及
 
(四)政府会否研究在未来的居屋及绿置居项目中,禁止单位补价后于私人市场转售,并改为仅可在二手居屋市场交易;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梁文广议员的提问,我们现回覆如下:
 
(一)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一直致力完善房屋阶梯,透过出售资助出售单位协助中低收入家庭自置居所。在未来五年(即二○二五/二六至二○二九/三○年度),房委会和香港房屋协会(房协)将会有约56 500个资助出售单位落成,我们相信有关单位定能协助有需要的人士实现置业梦想。我们亦鼓励市民按自己的能力选择合适的房屋阶梯上流。
 
  房委会除了出售一手资助出售单位,亦容许资助出售单位的业主在无需补价的情况下可在居者有其屋(居屋)第二市场出售单位,或在补价后在公开市场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转让单位。业主在购买时所享有的折扣率,也是解除转让限制时计算补价的基础。
 
  另一方面,房协出售的资助出售单位在补价前亦受转让限制约束。房协于一九九七年设立「住宅发售计划」第二市场,房协相关项目单位的业主,按照各自项目的相关地契条款,于满足指定的购入年期后和无须补地价的情况下,可将单位转售予合资格的人士。

  由于已补价单位属私有化单位,房委会及房协皆不掌握有关单位是否已转售,亦没有备存已补价的资助出售单位在公开市场的转让交易数字。
 
  过去十年,房委会居屋及绿表置居计划(绿置居)单位在居屋第二市场的交易数目见附件一,交易总数约为21 200宗。事实上,房委会一直以来透过不同的措施鼓励资助出售单位在第二市场流转,当中包括于二○二四年放宽资助出售单位的按揭贷款安排,将第二市场的按揭贷款保证期由三十年延长至五十年,让买家可获得年期更长的按揭贷款。在有关安排落实后的十二个月,二手资助出售单位平均每月成交宗数约370宗,比落实前十二个月(即二○二三年三月至二○二四年二月)的平均每月成交宗数约230宗,显著上升约六成。房委会居屋单位于二○二四年在居屋第二市场的交易总数约3 380宗,比二○一五年的交易总数约1 320宗,上升约1.6倍。
 
  过去十年,房协资助出售房屋每年未补价在「住宅发售计划」第二市场转售的单位交易数目见附件二。
 
(二)截至二○二五年第一季,房委会约有32万个居屋单位已届满转让限期并可于补价后在公开市场出售。此类单位中,已补价单位的占比为19%。

  截至二○二五年第一季,房协约有2.2万个资助出售房屋单位已届满转让限制期而符合资格于补价后在公开市场出售。此类单位中,已补价单位的占比为22%。
 
(三)截至二○二五年第一季,房委会约有23万个未补价及未经转售的居屋单位,按楼龄及比例划分的数字详见附件三。
 
  截至二○二五年第一季,房协约有1.5万个未补价及从未转售的资助出售单位,按楼龄及比例划分的数字详见附件四。

(四)为有效防止短期投机活动,房委会于二○二二年一月收紧居屋和绿置居单位的转让限制。第二市场无须补价以不高于原价转售的期限,已由首次转让日期起计两年延长至五年;于公开市场在缴付补价后出售单位的期限,亦已由首次转让日期起计十年延长至十五年。房协于二○二四年或以后落成的资助出售单位亦采纳房委会上述的转让限制。
 
  容许居屋和绿置居业主在禁售期后出售其单位,一方面能促进二手资助出售单位的流转,为市场增加供应,另一方面亦为业主提供在房屋阶梯转投私人住宅市场的机会,是一个协助资助房屋业主上进上流,加强社会动力的措施。
 
2025年7月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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