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值支付工具持牌人所发行的储值支付工具计划的统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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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六月二十日)公布二○二五年第一季储值支付工具持牌人所发行的储值支付工具计划的统计资料。
储值支付工具统计(见附件)包括相关期内的储值支付工具持牌人所发行的储值支付工具计划的季度资料。金管局由二○二五年第一季的统计资料开始公布「提款」交易的数据,以提供更多有关储值支付工具交易的资讯(注一)。
根据季度统计资料,于二○二五年第一季末,使用中的储值支付工具帐户总数(注二)为8 089万个,按季上升1.4%。在二○二五年第一季,储值支付工具总交易量约为21亿宗,较上一季下降7.6%,而总交易金额为2,884亿港元,较上一季上升1.0%。总交易金额当中,460亿港元为销售点消费支付,209亿港元为网上消费支付,235亿港元为个人对个人转帐,748亿港元为提款,1,232亿港元为增值。二○二五年第一季末的储值金额及工具按金总额(注三)为195亿港元,较上一季上升1.9%。
与二○二四年第一季末比较,二○二五年第一季末使用中的储值支付工具帐户总数上升9.9%,而储值金额及工具按金总额则上升11.6%。二○二五年第一季度总交易量及总交易金额与二○二四年同期相比分别增加5.4%及43.3%。
注一:「提款」包括自动柜员机现金提款、对其他金融机构户口的转帐和汇出汇款等。在二○二五年第一季前,储值支付工具交易的数据包含「销售点消费支付」、「网上消费支付」、「个人对个人转帐」及「增值」。因应「提款」交易数据的公布,个别之前计入「销售点消费支付」、「网上消费支付」或「个人对个人转帐」分项的交易,现在计入「提款」分项,以反映该等交易的性质。二○二四年六月和二○二五年三月公布的二○二四年第一季和二○二四年第四季的数字作了相应修订,以方便跨期比较。
注二:「使用中的储值支付工具帐户总数」指在报告期末可以使用的储值支付工具帐户的总数。
注三:「储值金额」及「工具按金」的定义均与《支付系统及储值支付工具条例》之定义相符。
完
2025年6月2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7时30分
香港时间17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