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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九题∶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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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林顺潮议员的提问和教育局局长蔡若莲博士的书面答覆:

问题:

  现时「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IANG)采用「2+3+3」年的逗留期间模式。据悉,今年年初,有部分透过IANG获准来港就业人士在延长其逗留期(例如其工作合约即将到期的人士)时,未能顺利获得三年续签。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三年,入境事务处(入境处)分别接获、批准及拒绝了多少宗IANG的首次申请及延长逗留期限申请,以及在IANG下以受养人身份获批来港的人数;

(二)第(一)项所述获批IANG签证人士及其受养人,受聘全职工作的以下资料:(i)主要从事的行业及工种,及(ii)月薪的最高、最低及中位数金额;

(三)有否评估,IANG对吸引及挽留人才的长期成效为何;如有评估,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四)目前入境处有否调整对IANG签证持有人的延长逗留期限申请的审批;如有,详情为何;如否,为何有IANG签证持有人反映其延长逗留期限的申请仅获批数月;及

(五)有否考虑在未来为刚获批IANG签证人士提供过渡性支援(例如安排短期住宿及建立专门的招聘网站等),以协助他们适应在港生活;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在香港修读全日制经本地评审课程而获得学士学位或更高资历的非本地学生,可根据「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安排」)申请留港/回港工作。政府亦以试行形式扩展「安排」至涵盖本港大学粤港澳大湾区(大湾区)内地城市校园的学士学位或更高资历毕业生。
  
  就林顺潮议员的提问,经谘询入境事务处及劳工及福利局综合回覆如下:

(一)过去三年,「安排」的申请、获批及被拒数字表列如下∶
 
申请类别 二○二二年 二○二三年 二○二四年
新申请 申请数目 10 936 27 295 26 973
获批数目 10 391 26 089 25 475
被拒数目 21 16 24
延期逗留申请 申请数目 11 032 11 637 6 985
获批数目 10 619 11 189 6 592
被拒数目 6 20 53
受养人
申请
获批数目 1 851 4 702 6 600

注∶获批/被拒个案未必全部为该年所接获的申请个案。

(二)现时根据「安排」来港或留港的人士,超过九成为应届毕业生。他们无须在递交申请时已在港觅得工作,惟在提出延长逗留期限申请时,申请人须已在港获得聘用,其受聘从事的工作须通常由学位持有人担任,而其薪酬福利条件亦须达到市场水平。申请人如已在香港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申请延期逗留时亦须出示业务证明文件。

  根据「安排」获准延期逗留个案按申请人行业/界别的分项统计数字表列如下:
 
行业/界别 二○二二年 二○二三年 二○二四年
金融服务 4 298 4 338 2 834
学术研究和教育 1 407 1 873 863
商业和贸易 1 611 1 312 818
资讯科技 495 477 241
电讯 209 351 194
工程和建造 211 264 173
法律服务 164 196 111
医疗保健服务 124 136 104
建筑/测量 97 112 60
工业制造 29 70 52
旅游 25 47 39
餐饮服务 34 41 24
艺术/文化 46 49 20
康乐和体育 26 21 14
传统中医药 8 16 10
生物科技 32 40 8
其他 1 803 1 846 1 027
总数 10 619 11 189 6 592

  ​入境处没有备存提问涉及的其他分项统计数字。

(三)自「安排」于二○○八年起推行以来,反应良好,有助香港吸引和挽留人才,扩大人才库。截至二○二五年四月底,共接获177 567宗申请;当中172 043宗获批,逾九成为应届非本地毕业生,其中2 825宗申请更来自本港大学大湾区校园的毕业生。过去五年,根据「安排」获批来港而最终取得居留权人士的统计数字表列如下∶
 
入境政策╱计划 二○二○年 二○二一年 二○二二年 二○二三年 二○二四年
「安排」 3 117 3 449 3 495 4 441 4 128

注∶数目按申请人申请居留权时的居港身分划分。

  随着大湾区的发展,香港的大学在大湾区内地城市透过合作办学模式设立校园已渐成趋势,其毕业生亦将成为区内人才的重要泉源。政府自二○二二年年底开始,以试行形式扩展「安排」至涵盖本港大学大湾区内地城市校园的学士学位或更高资历毕业生,吸引院校培养的优秀人才来港就业,进一步提升香港的人力资源及竞争力。《行政长官2024年施政报告》宣布有关措施将继续试行两年。此举亦有助促进大湾区内人才流通,配合区内经济发展所需。我们会继续留意计划的实施情况,尤其是把大湾区内地城市校园毕业生纳入「安排」的反应,适时检视其成效。

(四)根据「安排」获准来港的人士提出延长逗留期限申请时,非本地毕业生╱大湾区校园毕业生均须已在港受聘,而从事的工作须通常是由学位持有人担任,及其薪酬福利条件亦须达到市场水平。申请人如已在香港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则须出示其业务的证明文件。延长逗留期限申请的审批会按申请人的就业或业务情况考虑各项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薪酬福利或业务的营运及发展、工作或业务带来的经济效益,以及留港的时间等。申请如获批准,申请人一般可获准延长逗留不多于三年,或至其在港的雇佣合约的有效期限届满,以较短者为准,而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对于已在香港开办或参与业务的人士,其获准延长逗留期限的长短,将综合相关业务的经营情况作出考虑。

(五)香港人才服务办公室(人才办)自二○二三年十月三十日成立以来,一直以线上及线下形式,为不同人才入境计划(包括「安排」)下来港或留港的人才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支援。除设有线上平台(www.hkengage.gov.hk)提供有关在港生活及工作的全方位资讯,以及处理人才的查询外,人才办与合作伙伴举办多元化的线上线下活动,包括招聘会、专题研讨会、工作坊(包括粤语学习班),以及社区共融活动(包括人才义工计划),提供有关不同生活范畴、就业及创业等方面的资讯,协助来港人才落户香港,以及尽快融入香港生活。线上平台更每日实时展示市场上优质招聘岗位约5 000个,人才可直接经由平台申请职位。此外,线上平台连系约90家指定合作伙伴,提供网上支援配对服务,在求职、住房、教育、综合移居、银行及保险服务、商务及企业服务和社群网络等方面为人才提供建议和服务。
 
2025年6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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