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七题:打击诈骗电话及短讯
****************
问题:
有不少市民向本人反映,近年诈骗电话及来自即时通讯应用程式(例如WhatsApp)和电话的诈骗短讯数量持续增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据悉,不少市民不断被不明帐号加入到即时通讯应用程式内的疑似诈骗群组,当中更有不少帐号以海外电话号码登记,此外,该等群组以「点赞分红」和「股票投资」等作招徕,过去一年,警方接获多少名市民的报案、涉及的骗款总额,以及被捕人数分别为何;当局有何针对性措施打击该等群组的诈骗行为;
(二)鉴于据悉,有不少骗徒入侵市民的即时通讯应用程式帐户,以向他们的联络人借款和充值点数卡,过去一年,警方接获多少名市民的报案、涉及的骗款总额,以及被捕人数分别为何;当局有否分析有何不安全使用该等程式的行为会增加帐户被入侵的风险,以及有何针对性措施打击该等帐户被骗徒入侵的行为;
(三)鉴于据悉,骗徒以手机短讯冒认政府部门及机构的官方平台、银行、电讯商或邻居行骗的情况日趋严重,过去一年,警方接获多少名市民的报案、涉及的骗款总额,以及被捕人数分别为何;对于由本地及海外发出的诈骗短讯,当局的跟进行动分别为何;当局在确认相关电话号码涉及诈骗行为后,封锁该等电话号码的平均所需时间为何;及
(四)鉴于有不少市民反映,他们经常重覆收到具有诈骗成分的促销电话,对他们造成滋扰,更有恶化趋势,当局会否检视现行规管该等电话的法例是否有不足之处;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诈骗是严重罪行。任何人干犯《盗窃罪条例》(第210章)第16A条「欺诈罪」,最高可判处监禁14年;若被控同一条例第17条「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最高可判处监禁10年。另外,任何人因诈骗得益而被控《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455章)第25条「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最高可判处监禁14年及罚款500万元。不论是透过电话、通讯软件或其他方式进行,只要涉及违法行为,特区政府都会严厉打击。基于互联网兴起的全球大趋势,不少国家和地区近年均见诈骗案显著上升。香港警务处会持续透过加强执法、宣传教育、多机构合作、情报分析及跨境合作,提高市民的警觉性,打击各类型的诈骗案。
就议员的提问,经谘询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及警方后,回覆如下:
(一)题述的「股票投资」骗案涉及骗徒在网上社交平台、讨论区或即时通讯软件以「低风险、高回报」作招徕,诱骗受害人参与虚假的投资计划。警方将此类骗案归类为「网上投资骗案」,二○二四年共录得3 930宗,涉及骗款额约22.6亿元;二○二五年首四个月共有1 534宗,涉及金额约为10.2亿元。
至于题述的「点赞分红」骗案,则涉及骗徒透过网上社交平台招揽受害人登记为「点赞员」,向受害人声称只要在缴付「保证金」后在指定社交平台上点击「赞好」便可获得酬劳,而缴付的保证金越多,每次「赞好」所得的酬劳便越多,实则是骗取保证金的手段。警方将此类骗案归类为「网上求职骗案」,二○二四年共录得3 853宗,骗款约8亿元;二○二五年首四个月有1 515宗,涉及金额约3.4亿元。
警方没有就个别骗案分类的被捕人数作分项统计。
针对这类诈骗行为,警方从执法、跨境协作及宣传教育方面着手。由于现时本港大部分骗案利用傀儡户口收款,打击傀儡户口是打击诈骗产业链的有效方法。二○二四年,警方就涉及各类型骗案及洗黑钱的罪行共拘捕10 496人;二○二五年首四个月共拘捕2 532人,当中约七成被捕人士是傀儡户口持有人。警方亦自二○二三年底起,就涉及傀儡户口的案件,向法庭申请引用《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27条加重刑罚,以加强阻吓力。
在跨境协作方面,香港警务处上月联同澳门特别行政区、马来西亚、马尔代夫、新加坡、韩国和泰国警方,进行反诈骗跨境合作平台「FRONTIER+」的首次联合行动,携手打击跨境诈骗犯罪活动,成功识别并瓦解多个跨境诈骗网络,共拘捕1 858人,涉及9 268宗包括投资骗案在内的诈骗案。
在宣传方面,有见上述两类骗案在二○二五年初有所增加,警方在过去数月不时举办记者会,并透过守网者网站、Facebook等不同渠道加强宣传,提醒市民保持警惕(包括向市民解释骗徒的最新行骗手法及讲解市民可如何防范),例如善用WhatsApp的私隐设定功能,只让通讯录中的联络人将用户加入群组,以防被陌生人拉入诈骗群组。
(二)骗徒常用多种手法来盗取社交媒体帐户,包括假客服和假网站。常见的手法是发送钓鱼短讯,声称帐户有安全风险,诱使用户点击连结,在假网站输入帐户登入资料或扫描二维码,从而骑劫帐户,并向用户亲友发送要求借钱或购买游戏点数卡的讯息。
相关骗案被归类为「网上户口盗用」案件,二○二四年共接获2 989宗,涉及金额约9,100万元。警方未有就个别骗案分类的被捕人数作分项统计。
警方从多角度加强打击相关骗案,包括已于二○二三年底要求电讯商拦截涉及虚假WhatsApp网页广告的网页,并已向相关的网页搜寻器及海外有关当局提出移除相关假网站的要求,亦继续透过多渠道「铺天盖地」宣传防骗信息,提高市民大众的防骗意识,以及持续推广「防骗视伏器」及「防骗视伏App」的应用。其中,警方呼吁市民应启用双重认证功能;定期检视帐户所连结的装置,并且登出所有不明的已连结装置;不要尽信搜寻器的结果,建议将常用网页加入书签;并避免连接公共Wi-Fi或在公共电脑上登入网上帐号。
经警方一连串的宣传教育工作,去年的「网上户口盗用」案件数字较二○二三年下跌13%,二○二五年首四个月更比去年同期进一步下跌63%。警方会继续密切留意诈骗案的趋势,不时检视打击骗案的措施及策略,以加强对市民的保障。
(三)视乎行骗手法,涉及冒认他人身分的诈骗案可被归类为钓鱼骗案、网上投资骗案甚至网上情缘骗案等,警方未有就冒认他人身分的骗案备存分项数字。
针对骗徒冒认政府部门、官方机构及银行等发送短讯的情况,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通讯办)自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起推出「短讯发送人登记制」(登记制),并于二○二四年二月全面开放予各行业加入。截至二○二五年五月底,已有超过540个公私营机构(包括入境事务处、卫生署、警方、消费者委员会、主要银行及电讯商等)参与登记制。在登记制下,只有已登记成为「已获认证的发送人」的公司或机构,才可使用其以「#」号开头的「已登记的短讯发送人名称」发出短讯。电讯商会拦截由非已获认证的发送人透过互联网发出的伪冒短讯。
警方于二○二三年二月推出手机应用程式「防骗视伏App」,协助市民分辨可疑网上平台帐户、收款帐户、电话号码、电邮地址及网址等,并提供防骗提示。现时「防骗视伏App」已经升级至备有自动侦测功能,应用程式内可疑来电警示及可疑网站侦测的功能会自动辨识诈骗来电和诈骗网站,如发现潜在诈骗或网络安全风险,会即时发出通知,提醒用户不要接听或浏览。
此外,在通讯办的协调下,警方及主要电讯商已建立机制,电讯商会根据警方提供的诈骗纪录尽快拦截涉嫌进行诈骗的电话号码及可疑网页连结。通讯办并没有备存电讯商相关行动的平均所需时间纪录。
(四)政府理解公众对促销电话的关注,惟促销电话的性质与诈骗电话截然不同,促销电话未必涉及欺诈或非法行为,两者不应混为一谈。部分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仍需依赖语音促销电话进行市场推广及服务跟进,因此,我们需在规管促销电话与维护正常商业活动之间取得平衡。事实上,世界其他地区在管理促销电话上同样面临挑战,在操作和执法上(例如如何区分促销与滋扰或诈骗电话、取证、跨境执法等)仍然存在实际困难,因此政府认为立法规管未必是管理促销电话最有效的方法。
为减少促销电话对公众可能造成的滋扰,通讯办已在二○二四年优化「营销电话行业规管计划」,以行业监管形式限制促销者在指定时间内致电同一电话号码的次数,并要求促销者必须按被致电人的要求提供公司名称及联络方式等资料,及遵从接电者取消接收营销电话的要求。现时已有七个行业(包括金融、保险、电讯、电话中心、美容、地产代理及放债人行业)的12个商会参与。
此外,通讯办已要求各电讯商提供来电管理服务供客户使用,并积极鼓励市民使用来电过滤应用程式,同时于网页推广有关资讯。现时,政府接获涉及促销电话的整体查询及投诉数字显著下降,由二○一一年的2 060宗大幅减少至二○二五年首五个月的93宗,反映上述措施的成效。
在打击诈骗电话方面,通讯办会继续与电讯业界和警方从多方面降低电骗的风险,包括要求电讯商拦截/暂停涉嫌进行诈骗的电话号码及网站、拦截以「+852」为开首的可疑来电、就其他以「+852」开首的境外来电向所有流动用户发送话音提示或文字讯息,以及就新启动流动电话储值卡播放提示等,以协助市民防范可疑来电和短讯。
完
2025年6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53分
香港时间14时53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