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二十题:「伙伴倡自强」社区协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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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政事务总署的「伙伴倡自强」社区协作计划(该计划)旨在提供资助予合资格机构成立或扩张社会企业(社企),以协助弱势社群自力更生。根据该计划的指引,获资助的社企须在资助期结束后能够持续营运。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五年,每年该计划的以下资料:(i)批出资助金额、(ii)申请成立或扩张社企的机构或团体名称、(iii)获资助社企所提供的服务和服务对象及(iv)其聘请的弱势社群类别、(v)获批申请与(vi)不获批申请的数目,以及(vii)申请不获批准的原因为何;
(二)政府有否跟进获资助社企在该计划资助期结束后能否持续营运;如有,详情(包括过去五年未能持续营运社企的数目及名称)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政府有否定期评估获该计划资助社企项目的运作情况;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特区政府一直支持社会企业(社企)的发展,自二○○六年起透过实施「伙伴倡自强」社区协作计划(「伙伴倡自强」计划),提供种子基金予合资格机构成立或扩张社企,以期为弱势社羣创造就业机会提升他们的技能,或提供切合弱势社羣特殊需要的产品及服务,协助他们自力更生和融入社会。
就郭玲丽议员的提问,现回覆如下:
(一)「伙伴倡自强」计划自二○二○起按年批准拨款项目的资料载于附件,包括批出的资助金额;获批申请项目的数目、机构名称、服务类别和对象、聘用人员的类别;以及不获批申请的数目。
所有符合资格的申请项目,均经「伙伴倡自强」计划谘询委员会(委员会)审批,委员会成员主要来自商界、社企机构、专业人士等非官方成员。在审批申请项目时,委员会会考虑项目的业务、构思和可行性、推行模式、财政预算等,特别是该项目能否符合「伙伴倡自强」计划的目的,为弱势社群创造就业机会,促使他们自力更生,以及预期项目在资助期满后能否以自负盈亏的方式持续经营。申请未获批准的原因主要是未能满足上述的考虑因素。
(二)及(三)获「伙伴倡自强」计划批准资助的社企项目,会于三年的资助期内分期取得拨款。受资助机构必须于三年的资助期和随后的三年监察期内,定期向民政事务总署(民政总署)提交进度报告,以便政府监察项目的营运状况,包括资助的使用、聘请弱势社群的情况及财务状况等。民政总署亦不时与项目负责人员沟通、会面及进行探访,以审视项目的进度和成效。过去五年,有八十个获资助的社企项目于监察期内持续营运,其余七个社企项目在资助期届满后的三年监察期内则因不同原因如销情受疫情影响、租金/租约问题、员工流失等而结束业务,有关详情如下:
| 年份 | 获资助机构 | 社企项目 |
| 2020 | 心晴行动慈善基金 | 心晴市集(天水围) [二手衣物售卖店] |
| 基督教励行会 | 九龙城励行站 [环保及二手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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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圣公会恩泽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 好.厨房 [食物工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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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施会 | Oxfam Shop [公平贸易零售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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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 香港循理会 | 悠闲阁餐厅(屯门) [西式餐厅] |
| 2022 | 圣公会圣基道儿童院有限公司 | 生活好点 [健康产品零售店] |
| 2024 | 永平慈善基金会有限公司 | 环扫动力 [清洁服务公司] |
完
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15分
香港时间16时1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