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一题:打击店铺阻街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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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店铺阻街罪行的定额罚款于二○二三年提高至6,000元,但有市民反映,执法人员在执法时未有根据《定额罚款(公众地方洁净及阻碍)条例》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下称告票),反而根据《简易程序治罪条例》以传票检控,若被告以书函认罪并获法庭接纳,在《裁判官条例》下所判罚款将不多于2,000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自提高定额罚款至今,政府就上述罪行发出的告票及传票数目,以及所涉罚款金额分别为何;当中初犯和重犯的人数,以及各重犯者的违例次数及每次罚款额分别为何;有多少名被定罪人士被判处6,000元或以上罚款或监禁,以及相关罚款及刑期为何;
(二)有否定期检讨执法人员发出告票和传票的准则,包括如何行使酌情权;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有否研究,如何在上述罪行的执法和审判过程中,确保罪罚相称和判罚一致,并进一步探讨提高罚则以加强阻吓性,包括引入累进式定额罚款;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店铺阻街不仅影响道路畅通和环境卫生,亦对行人和交通造成滋扰,是市民最关注的环境卫生和街道管理问题之一。现时,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巡查时如发现店铺阻街,会根据《定额罚款(公众地方洁净及阻碍)条例》(第570章)向违例者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或根据《简易程序治罪条例》(第228章)就「在公众地方造成阻碍」提出检控。
为更有效保持环境卫生,我们已全面检视并修订了环境卫生法例,在二○二三年年底提高了针对店铺阻街等违法行为的定额罚款,由1,500元调高至6,000元,以及法庭可判处的最高罚款,由第二级罚款,即5,000元,调高至第四级罚款,即25,000元。如有店铺在短时间内重复违规,食环署可向其发出多张定额罚款通知书,以进一步增加店铺的违规成本。新罚则实施一年后,店铺阻街的定额罚款通知书数量较往年大减九成。其后,我们在二○二四年年底提出第二阶段法例修订,着力提高执法成效,包括在《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新增店铺阻街条文,让食环署无须警方在场亦可自行要求店铺移走阻街物品,并在无人认领阻街物品时将之移除。第二阶段法例修订已在今年五月八日获立法会三读通过,并将于八月十七日正式生效。
就卢伟国议员的提问,我现回覆如下:
(一)我们在二○二三年提高了「在公众地方造成阻碍」等违法行为的定额罚款和法庭可判处的罚则。由新罚款额生效至今年三月三十一日,食环署就零售店铺「在公众地方造成阻碍」共发出了1 593张6,000元的定额罚款通知书。食环署并无备存重复获发定额罚款通知书人士的资料。同期,食环署向29名违例者发出了传票,涉及36宗检控,其中32宗检控已完成审理并定罪,罚款金额介乎300元至6,500元,当中五宗被判罚款6,000元或以上。上述29名违例者中有四名涉及违例二至五次,罚款金额由500元至6,500元不等。
(二)一般来说,以定额罚款通知书执法只适用于简单直接、清晰和易于确立的个案,例如店铺经营者被逮个正着并承认违法阻街。至于有争议、较严重或较复杂的个案,则需以传票作出检控。例如阻街店铺涉嫌派遣店员于店铺外的街道上进行摆卖,因而同时涉及干犯非法贩卖罪行;又或者是个案牵涉屡犯者。有时候执法人员在现场未能轻易识别店铺阻街的违例者,因而需要进一步调查;有些个案更是需寻求警方协助,例如违例人士拒绝出示身分证明文件或袭击执法人员,也会有人故意妨碍、抗拒或辱骂执法人员。遇上这些情况,执法人员会发出传票,甚或采取逮捕行动,把个案交由法庭因应证据作出裁决。
食环署在处理店铺阻街个案方面有丰富经验,并已为前线人员制定工作指引和提供培训。前线人员会根据工作指引并按个案的实际情况和具体证据,判断以哪一种方式作出检控,并须按指引向上级报告。目前,98%的零售店铺阻街个案以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处理。
我亲自检视了上述发出传票的全部36个个案,当中有31个个案涉及违反多于一条条例,必需用传票处理、三个个案涉及纷争需警方到场协助、一个已曾发出18张定额罚款的屡犯个案,和一个涉及大面积阻街的严重个案,全部都符合执法指引。
(三)首阶段法例检视时,考虑到「在公众地方造成阻碍」的罚款通知书由二○一九年至二○二一年期间大幅增加近一倍,由约7 600张升至近14 900张,同期投诉数字亦由约15 000宗增至逾23 500宗,因此我们提高了罚款金额,以确保罚则具足够阻吓力。如刚才提到,新罚款金额在二○二三年年底生效以来,店铺阻街的情况已有明显改善,成效有目共睹。
有见及此,我们在进行第二阶段法例修订时,认为现阶段不需要引入累进式罚款制度,可以先观察法例修订后遏止店铺阻街的整体效果。日后若有需要,我们可适时检视是否引入累进式罚款或进一步提高法庭可判处的最高刑罚。
至于以传票方式起诉的个案如何判罚,法庭会按个别案情作出裁决。检控主任在提控时会向法庭提供所需资料,包括案情、违例者的定罪纪录、相关案件的统计数字等。为了更好地协助法庭作出判断,食环署会与律政司探讨控方陈述案情和提供资料的方式是否有优化的空间。另外,如果个别个案的判罚明显过轻,政府亦会透过律政司向法庭提出覆核。
多谢主席。
完
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21分
香港时间14时2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