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二十二题:烈酒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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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二○二四年《施政报告》宣布调低烈酒税。有意见指出,调低烈酒税有助带动烈酒贸易,同时餐饮、酒店、物流、仓库、拍卖、金融及专业服务等行业亦能受惠其中,令社会关注政府会否再调低烈酒税。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统计,调低烈酒税后业务与烈酒有关的公司,以及与烈酒相关行业职位的新增数目分别为何;
(二)鉴于据报,政府会适时检视是否再调低烈酒税,相关工作的详情(包括预计工作所需时间及涉及的人手编制)为何;及
(三)会否参考取消葡萄酒税的成功经验,研究尽早全面取消烈酒税;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吴永嘉议员的提问,经谘询政府统计处(统计处)后,现综合回覆如下:
根据统计处「雇佣及职位空缺按季统计调查」的结果,截至二○二四年底,与酒类饮品(即涵盖烈酒、葡萄酒及啤酒等酒类饮品)相关行业(注)的机构单位数目约有2 130间,就业人数约为6 720人,分别较二○二三年底上升110间及下降270人。然而,统计处并没有编制按酒类饮品类别划分的细分统计数字。事实上,大部分售卖酒类饮品的公司均会同时出售烈酒及其他酒类饮品,难以把业务与烈酒有关的公司划分出来。
在调低高端烈酒税率后至今年四月底的六个半月,我们留意到进口并已完税的烈酒数量(按公升计算)和其价值与调低烈酒税前六个半月比较均有上升,其中烈酒进口数量上升逾一成半,而价值则大幅上升近六成,反映政府引进的双层税制有效鼓励高价烈酒贸易。此外,商界藉调低烈酒税的机会,举办不同形式的酒类展销活动,当中售卖烈酒的比例明显上升,亦有酒商调低烈酒售价,市场反应正面。
我们了解业界对措施表示欢迎,认为有助增加商机。对于部分业界希望政府可进一步下调甚至取消烈酒税,我们希望重申,降低烈酒税的目的,是鼓励业界在香港进行高价值烈酒的贸易拍卖,藉此带动物流和储库、旅游和高端美食消费等高增值产业的发展。与此同时,我们亦谨慎地避免因调低烈酒税而导致市民增加饮用烈酒,因而衍生其他问题。
政府推出有关措施时,已充分平衡推动经济发展、维持公共财政稳健及保障公众健康等不同的政策考虑。我们会密切留意烈酒贸易的发展,适时检讨措施成效。任何进一步调整均需审慎考虑各方面的影响,并从长计议。
注:与酒类饮品相关的行业是指啤酒的酿制、非啤酒酒类的制造、酒类饮品出口贸易、酒类饮品进口批发、酒类饮品批发及酒类饮品专卖零售店。
完
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50分
香港时间11时5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