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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土地注册条例》下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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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五月十六日)在宪报刊登《2025年土地注册费用(修订)规例》(《修订规例》),调整土地注册处营运基金提供注册服务的费用。

  将会调整费用的类别包括:
(一)文书(包括转让和按揭)的注册;
(二)买卖协议的注册;
(三)租契、租契协议,或续订或退回租契的注册;
(四)其他文书的注册;以及
(五)将任何财产或其任何份额或权益的任何押记或按揭转让或移转的文书的注册。

  政府发言人表示:「上述五类费用已近30年没有调整,目前的费用远低于足以收回成本的水平。政府按既定机制和『用者自付』原则,检讨并调整有关费用,大致订于整体上足以收回提供服务全部成本的水平。为让受影响各方逐步适应费用调整,建议在二○二五至二○二六财政年度、二○二六至二○二七财政年度以及二○二七至二○二八财政年度,分三个阶段上调上述费用,每阶段增幅大致为约15%至约35%。其中,第一和第二类的注册费用与物业转易交易相关;在费用调整后,相对一般物业转易交易涉及的整体费用(包括楼价、印花税、处理物业转易的律师费和地产代理费用等),增加的注册费用仍属有限。至于另外三类非物业转易相关的注册费用,付款人以企业客户及金融机构为主,预计费用调整对他们的影响属可承受范围。」调整后的费用可在土地注册处网页(www.landreg.gov.hk/tc/new/fee.htm)阅览。

  《修订规例》今日刊宪,将于下星期三(五月二十一日)提交立法会。待立法会以「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通过《修订规例》后,新费用将分别于今年七月十六日、二○二六年七月一日及二○二七年七月一日分三个阶段生效。
 
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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