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环境及生态局局长就《2024年公众卫生及市政(修订)条例草案》恢复二读辩论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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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
我衷心感谢法案委员会主席杨永杰议员、各位委员和立法会秘书处的努力,让《2024年公众卫生及市政(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的审议工作得以顺利进行。我亦非常感谢刚才在二读辩论过程中,多位议员发言支持《条例草案》并提出宝贵意见。
《条例草案》的目的和主要内容
本届政府致力改善环境卫生和街道管理,为市民缔造更宜居生活环境,增强市民的幸福感。政府在二○二三年年底提高了乱抛垃圾和店铺阻街等罪行的定额罚款。新罚则实施一年后,因店铺阻街而发出的定额罚款通知书大减九成,成效显著。我们在二○二四年十二月四日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进一步从三方面提出修订,加强处理多项环境卫生问题;而这些修订建议均在早前进行的公众谘询中获八成或以上公众支持。
首先,《条例草案》提出修订,以加快处理公共卫生妨扰问题,包括楼宇渗水和冷气机滴水。为加快调查进度,公职人员可进入处所的时段将由上午七时至下午七时,延长至上午七时至下午十时;而不遵从「拟进入处所通知书」将属违法并可处以最高第二级罚款(即5,000元)。同时,为确保业主和住户减除卫生妨扰,我们会提高不遵从妨扰事故通知和命令的罚则,主要由第三级罚款调高至第四级罚款(即10,000元调高至25,000元),以及由第四级罚款调高至第五级罚款(即25,000元调高至50,000元)。
第二,《条例草案》的修订可更有效处理私人处所的虫鼠问题。为更清晰指明处理建筑物公用部分虫鼠问题的责任人,好让问题获适时处理,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可根据《条例草案》向负责管理处所的人(例如业主立案法团或物业管理公司)发出「消除虫鼠通知」,同时亦会提高不遵从通知的罚则,主要由现时第二级罚款提高至第四级罚款(即5,000元调高至25,000元)。现时,食环署在情况严重时可以即时介入消除虫鼠,为推动住户和物业管理公司积极自行处理处所内的虫鼠问题,《条例草案》让食环署可以在事后追讨消除虫鼠的开支,避免被视为免费服务。《条例草案》亦会加重干扰捕灭虫鼠和评估虫鼠滋生情况的仪器的罚则,最高可处第二级罚款(即5,000元)。
第三,《条例草案》的修订旨在巩固整洁市容的工作。《条例草案》就店铺阻街订定了新条文,订明构成店铺阻街的情况,并让食环署可移走阻街物品,罚则维持不变。至于妨碍垃圾清扫的物品,现时物主须在四小时内移走物品,将来会改为不少于30分钟的指明期限;同时亦会赋权食环署在移走非法展示招贴或海报时,可以一并移走易拉架等展示设备,以尽快恢复市容整洁。此外,亦会提高上述两项罪行的罚则,分别主要由第二级罚款提高至第三级罚款(即5,000元调高至10,000元)和由第三级罚款提高至第四级罚款(即10,000元调高至25,000元)。
上述提及的各项罚款金额均是自一九九六年起未曾作修订,因此有需要作出调整,以确保有足够阻吓力。
如果《条例草案》获立法会三读通过,我们会在下星期五,即五月十六日刊宪。《条例草案》会在刊宪后三个月,即八月十七日生效。食环署会在这段期间加强对前线人员的培训、支援和更新执法指引。同时,我们会在这三个月内进行宣传,确保业界和市民知悉最新的法例要求。
法案委员会的审议工作
我亦感谢法案委员会仔细审视《条例草案》,召开了四次会议,并邀请了公众提交意见书。委员对政府修例的大方向表示支持,并提出了很多宝贵意见,例如从业界的角度考虑,为店铺阻街被检取的易毁消性质物品(例如蔬果)订定48小时的申索期;和为让市民更清楚了解要求,就「拟进入处所通知书」提出订明有14日的遵从期限。委员积极提意见,充分体现了政府与立法会之间具建设性的良好互动。我们经仔细考虑后,决定采纳委员会的意见。我会在稍后提出修正案时再作说明。
在《条例草案》审议和刚才辩论期间,有议员关注打击店铺阻街和推动社会经济之间应取得一个适当的平衡。就此,我希望指出,《条例草案》新订的店铺阻街条文在执法标准和罚则两方面皆与现时一样,没有改变。新条文是为了让食环署无需借助警方的权力,都可以独立处理店铺阻街问题,例如在要求店铺移走物品但未获遵从的情况下,署方可以检走阻街物品,目的是提高执法效率和尽快恢复街道畅顺。店铺阻街的新条文已订明构成店铺阻街的情况,主要是在与店铺营业有关的情况下,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在公众地方放置或留下物品,并对或可能会对公众造成阻碍、不便或危险。至于有议员关注到新条文会否影响店铺上落货,食环署人员已有清晰指引,不会干涉正常上落货。
另外,亦有议员提出,除了执法,亦要用好科技,加强跨部门协作和与物管业界合作。我们十分认同,所以食环署一直采取多方面的措施处理卫生妨扰问题,包括应用新科技、与民政事务处等紧密合作,积极参与跨部门联合清理行动,和加强物管业界等持份者的角色。我们亦会继续努力探索更有效的方式处理和解决问题,尤其是一些「老大难」的问题,包括「垃圾屋」、楼宇渗水、拾荒者等问题。
结语
主席,现届政府锐意提升本港环境卫生和市容,以回应公众的期望。《条例草案》配合各项行政措施及公众教育,对持续改善香港的环境卫生、巩固至今工作成效,以及构建更宜居的生活环境至为重要。我恳请议员支持通过《条例草案》。
我谨此陈辞,多谢。
完
2025年5月8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2时48分
香港时间12时48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