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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司法人员任命:终审法院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非常任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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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李家超已接纳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就任命杨伟廉爵士为终审法院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非常任法官的推荐,并会在征得立法会同意后,根据《基本法》第八十八条及《香港终审法院条例》(第484章)第9条作出任命。

  李家超表示:「我很高兴接纳推荐委员会就任命杨伟廉爵士为终审法院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非常任法官的推荐。杨伟廉爵士于二○二二年四月退任新西兰最高法院(即新西兰的最终上诉法院)常任法官。杨伟廉爵士地位崇高、声誉卓着。我深信他对终审法院将有实质的贡献。」

  「杨伟廉爵士获任命后,终审法院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非常任法官的名单将包括六位来自英国、澳洲及新西兰的杰出法官。这些具声望的海外法官加入终审法院作为非常任法官,彰显《基本法》保障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区)司法机构的独立性。他们的参与显示外界对香港特区司法制度的高度信心,并让香港与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保持紧密联系。我相信这些杰出且具丰富司法经验的海外法官将继续是香港特区司法制度的独特优势。」

  《基本法》第九十条及条例第7A条规定,终审法院法官的任命,须由行政长官征得立法会的同意而作出。政府将会就有关的任命征求立法会同意。

  杨伟廉爵士的简历见附件。
 
2025年5月8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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