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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三题:公营房屋的编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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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四月三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邓家彪议员的提问和房屋局局长何永贤的书面答覆:
 
问题:
 
  根据《2024年施政报告》,连同「简约公屋」在内,二○二五/二○二六年度至二○二九/二○三○年度的总体公营房屋供应量将达189 000伙,公共租住房屋(公屋)综合轮候时间可在二○二六/二○二七年度降至四年半。然而,有意见指出,现时公屋申请的优先配屋计划种类繁多,市民未必能清晰了解其运作,机制存在改善空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就四项优先配屋计划(即「共享颐年」、「天伦乐」、「家有初生」及「高龄单身人士」)的申请,以及「配额及计分制」下非长者一人申请和一般家庭申请,政府是以什么机制决定该等申请的配屋优先次序,以及上述计划的各类申请人士的实际优先次序为何;
 
(二)鉴于现时公屋申请的配房编号未能反映派楼次序,政府会否增设可识别编配次序的编号,令轮候公屋的市民能够估计上楼时间;
 
(三)鉴于据悉,不少公屋申请人士获编配的单位地点远离其家庭网络,有双职家庭因此失去家庭支援,导致小朋友无人照顾,亦有申请人士因子女就学原因拒绝配屋建议,政府会否考虑制订「家庭友善编配政策」,在编配公屋时综合考虑申请人士的现居地点、家庭网络、长者覆诊需要,以及子女学校地点等因素,就近编配公屋单位;
 
(四)鉴于香港房屋委员会在一九九八年将公屋分区由八个改为四个以处理公屋编配的工作,政府会否考虑将公屋分区细分,并为申请人士优先编配接近其原来生活圈分区的公屋单位;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五)鉴于据悉,东涌将有大量公屋单位落成,政府会否参考一九九七年编配富东邨及裕东苑单位的做法,预留部分单位,优先编配给在香港国际机场(机场)工作的人士或家庭,以为机场发展提供更充裕的就业人口;
 
(六)鉴于有现居屯门区的轮候公屋家庭反映,他们在两个月内获编配三次地点相近的公屋单位,编配结果未有考虑其对公屋地点的意愿,政府有否掌握,过去三年经第一次、第二次及第三次编配而成功配屋的百分比分别为何(以下表列出);及
编配次数 成功编配百分比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七)轮候公屋的一般家庭就拒绝编配单位最常提出的首三‍个理由为何;有否检视,处理第一次编配便成功配屋的公屋申请比须编配多次才成功配屋的申请所节省的行政成本为何?
 
答覆:
 
主席:
 
  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的宗旨是为不能负担租住私人楼宇的人士提供公共租住房屋(公屋)。就邓家彪议员的提问,现回覆如下:
 
(一)鉴于公屋资源有限,按房委会一贯的政策,在编配公屋单位时,一般申请者(即家庭申请者及长者一人申请者)会较非长者一人申请者优先得到照顾。一般申请者获配公屋的相对优先次序,是以合理分配公屋资源的原则,严格按照其申请登记日期/相应登记日期(注)(如有)的先后次序而定。在一般申请者以外,我们另外有给非长者一人申请的队伍,以「配额及计分制」决定获编配公屋的优先次序。有别于一般申请者的队伍,「配额及计分制」的次序并不是按个别申请者登记的日期先后,而是取决于他在计分制下所累积的总分数而定。
 
  为配合长者的住屋需要、鼓励较年青的家庭照顾年长父母或亲属,以及为家庭申请者提供诱因以鼓励生育,房委会设有多个优先配屋计划,包括「共享颐年」优先配屋计划、「天伦乐」优先配屋计划、「高龄单身人士」优先配屋计划及「家有初生」优先配屋计划。凡参加相关优先配屋计划而符合资格的申请,通常会比一般家庭申请较早获得处理。例如符合「天伦乐」优先配屋计划及「家有初生」优先配屋计划的申请可分别获提早六个月及一年处理,有关的申请者会因此获发一个相应登记日期。上述配屋计划及安排简介载列于附件。
 
(二)公屋编配的进度取决于多项因素,包括申请者选择的区域(即选区)、各公屋选区内同一家庭人数组别的申请数目、各区新建成和翻新公屋单位的供应量、排序较前的申请者会否接受编配、申请者中途有否改变家庭状况等,因此个别公屋选区的轮候时间会有所不同。对个别申请者而言,各公屋选区下的公屋申请最新编配进度能让他们估算等候「上楼」所需的时间。就此,房屋署会每月于报章刊登各分区最新的公屋编配进度,并将有关资料上载至房委会/房屋署网页(www.housingauthority.gov.hk/tc/flat-application/allocation-status/index.html),供申请者参考。相关资讯按各公屋选区(即市区、扩展市区、新界及离岛)及家庭人数载列,申请者可参考其选择的区域和所属家庭人数组别的最新编配进度,包括正进行详细资格审查及已接受配房的最高编号,资讯非常清晰透明。
 
  另外,一般申请者亦可参考未来各区的公屋供应以估计所需的等候时间。就此,房屋局会按季更新及公布未来五年的预测建屋量,同时把相关的公营房屋项目资料(包括项目名称、位置、预计单位数目、落成年度等)一并上载至房屋局的网页(www.hb.gov.hk/tc/publications/housing/public/phpf/index.html)。另一方面,发展局亦会按年更新未来第六至十年的公营房屋项目资料,供公众参阅(www.devb.gov.hk/tc/publications_and_press_releases/10-year-supply-forecast-of-developable-land/index.html)。
 
(三)房委会已于二○二三年九月优化编配机制,在编配公屋单位时,除了申请者所选择的区域,亦加入申请者现时的居住地区为考虑因素。在优化编配机制下,处理个别申请时,如有关区域可供应的公屋资源许可下,电脑系统会为申请者尽量编配接近现时居所的公屋单位,以提升申请者尽快接受获编配较邻近现时居住地区的公屋单位的机会。编配机制经优化后,公屋申请者获编配邻近居住地区的比率上升约一成,而申请者接受获编配公屋的比率亦相应提升了5%。
 
  合资格的申请者可获共三个(每次一个)配屋建议。若申请者有特别的编配要求(例如希望入住其选择区域内某指定地区或某类别的公屋单位),并获有关政府部门或机构(如社会福利署或医院管理局)就该要求作出的推荐,房屋署会因应其个别情况,在资源许可下,尽可能为申请者编配其获推荐入住的地区或公屋单位。如申请者能提出充分理由拒绝配屋建议并获房屋署接纳,房屋署会因应其特别需要而作出额外的配屋安排。
 
(四)因应公屋单位的供求和分布情况,房委会过往曾多次检视及重新划分地理分区的组合,以加快编配合适的单位予申请者。由于各区的公屋单位供应数量和分布位置并不一样,因此不同地区可提供的选择可以有很大差异,所以可选择的区域范围愈小,单位获成功编配的机会便会越低。为改善此情况,房委会于一九九三年将公屋选区由14个整合为八个,编配工作亦因此变得更快速,令申请者更早获配合适的单位。
 
  随着城市发展,连接各区的公共交通运输设施日益增加,大大缩短了来往各区的交通时间。房委会于一九九八年再将公屋分区由八个改为四个,以便更灵活地进行编配工作,进一步加快单位获成功编配。现时划分为四个分区的安排可让各区单位供应的分布更平均,编配工作更有效,事实上,一般申请者截至一九九八年三月底的平均轮候时间为6.6年,在房委会将公屋分区改为四个后,再加上公屋供应增加,平均轮候时间逐步回落至二○○○年代的两年左右,证明合并分区是好的安排。
 
(五)比起九十年代,现时东涌的基础设施及交通配套已变得更完善,各区之间的交通往来亦十分便利。预留部分东涌新落成的公屋单位作特别编配安排,反而会对其他正在轮候编配的申请者不公平。
 
(六)过去三年(即二○二二/二三年度至二○二四/二五年度)成功编配公屋的一般申请者中,约43%接受第一次的配屋建议,另外分别约27%及30%的申请者接受第二次及第三次的配屋建议。假若某一个单位不被申请者接受,我们会立刻将该单位编配予其他申请者。
 
(七)考虑到每位公屋申请者有不同的住屋需要,房委会现时会为合资格的申请者提供最多共三个配屋建议,申请者可按其意愿及自身情况决定是否接受有关编配。申请者可因不同原因(亦不限于单一原因)而拒绝接受有关编配,房委会没有备存相关的统计及行政成本的数据。
 
注:就获登记的公屋申请,房委会会向申请者发出一个登记日期。由于登记日期是不会更改的,而在执行一些公屋申请政策时或会令轮候时间有所调整的(例如「家有初生」优先配屋计划可获缩减一年轮候时间、申请内所有成员均现居于公屋会被冻结一年轮候时间等),故房委会会向申请者发出一个经调整后的登记日期(即相应登记日期)。如申请内有相应登记日期,房委会会以相应登记日期作日后编配及执行公屋申请政策的依据。在获发相应登记日期时,同时获发相约范围的申请编号,该相约范围的申请编号将可于查阅公屋申请进度作参考之用。
 
2025年4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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