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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题: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的宠物共享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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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四月三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凯欣议员的提问和文化体育及旅游局局长罗淑佩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近年逐步增设宠物公园和宠物共享公园,但有市民反映该等设施的卫生情况和选址欠佳,而且配套设施不足,部分设施亦已损坏。此外,康文署辖下大部分其他康乐设施(包括公众泳滩和度假营)仍禁止动物进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五年,每年政府接获涉及使用宠物公园及宠物共享公园的投诉数目,以及当中最常见的三个投诉类别和涉及的投诉数目分别为何;
 
(二)康文署于全港各区(i)现时设立及(ii)未来三年计划增设的宠物公园及宠物共享公园数目(及其占区内康文署公园数目的比例),以及其占地面积(及其占区内康文署公园面积的比例)分别为何,并按全港18‍区列出分项资料;康文署会否主动检视各区对于该等公园的需求,以制订有关目标和设立时间表;
 
(三)康文署在设立宠物公园及宠物共享公园时,就其面积、设施和管理等所订定的条件和最低标准为何;康文署对外判管理公司在管理该等公园方面有何指引和规定,例如每日清理狗粪收集箱的次数,以及维修损坏设施所需时间等;
 
(四)过去五年,每年政府接获涉及携带宠物进入康文署辖下各类康乐设施(包括公众泳滩及度假营等)的投诉,以及就此采取的执法行动数目为何;
 
(五)康文署会否参考设立宠物公园及宠物共享公园的经验,考虑在公众泳滩及度假营等辖下设施设立宠物友善空间;如会,详情及落实时间表为何;如否,考虑因素为何;及
 
(六)鉴于宠物共享公园的安排已经恒常化四年,康文署计划何时检讨于公园推行宠物共享概念的成效,并评估长远全面撤销公园禁止宠物进入的可行性?
 
答覆:
 
主席:
 
  就陈凯欣议员的提问,现回覆如下:
 
(一)过去五年,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接获涉及使用「宠物公园」和「宠物共享公园」的投诉个案如下:
 
年份 投诉个案(宗)
二○二○年 82
二○二一年 287
二○二二年 858
二○二三年 1 029
二○二四年 695
 
  在上述投诉中,最常见的三个类别为环境卫生(1 348宗)、场地设施(383宗)及相关的政策安排,例如要求或反对增设更多「宠物公园」或「宠物共享公园」(352宗)。
 
(二)截至二○二五年三月,康文署在全港18区共设置55个「宠物公园」和180个「宠物共享公园」。康文署辖下各区公园和游乐场,与相关设施的数目和占地面积比例的资料,载于附件。
 
  康文署对开放辖下场地作「宠物公园」和「宠物共享公园」持开放和积极态度,并会适时检讨市民的意见。康文署计划在未来三年,于全港18区增设共超过20个「宠物公园」和「宠物共享公园」。有关增设「宠物公园」和「宠物共享公园」的建议需得到相关区议会的支持,实际的数目和占地面积仍有待确定。待有更多有关计划的具体细节后,康文署会适时对外公布。
 
(三)「宠物公园」是专门提供予宠物使用的场地,一般会在出入口设有围栏及双重闸门以防止宠物走失,市民可让其宠物在场内自由活动而无需牵绳。现时,康文署辖下新增设的「宠物公园」一般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并提供配套设施(如狗粪收集箱/狗厕所和洗手设施),供宠物或市民使用。因应实际环境,部分「宠物公园」更会设有草坪、供宠物专用的饮水器、游乐设施等,并会在可行情况下设置大/小宠物活动区,供不同需要的市民及其宠物使用。
 
  「宠物共享公园」本身并不是设计予宠物专用的场地,其概念是让市民携同宠物与其他市民一同使用公园静态康乐设施。为配合不同使用者共享公园设施,康文署会尽量减少改动现有公园的环境设施,市民在场内亦需以带或绳子牵引其宠物。此外,场内会因应实际环境及需要额外提供基本配套设施,方便携带宠物的市民使用,例如狗粪收集箱/狗厕所和洗手设施。
   
  为确保场地清洁卫生,清洁服务合约承办商会按合约规定及实际运作需要,安排前线清洁人员定期进行清洁。一般而言,前线清洁人员会每天清理狗粪收集箱,并会按实际运作需要增加清洁次数。康文署人员亦会定期巡视各「宠物公园」和「宠物共享公园」内的设施,如发现设施损坏,会要求工程部门或安排承办商尽快维修。维修时间需视乎个别情况和涉及的配件而定,难以一概而论。
 
(四)过去五年(二○二○至二○二四年),康文署接获涉及市民携带宠物进入辖下康乐设施的投诉和检控数字如下:
 
年份 二○二○年 二○二一年 二○二二年 二○二三年 二○二四年 总数
投诉数字 114 120 114 167 211 726
检控数字 1 0 5 2 1 9
 
(五)与一般开放予公众作静态活动的公园或休憩设施不同,度假营主要为营友提供动态康体活动的场地(如射箭场、绳网阵、运动攀登墙等),而水上活动中心亦属动态的康乐设施,当中水上运动训练场地内设有教学区、器材装嵌/拆卸区、陆上练习区等区域。若增设宠物友善空间,有机会影响训练流程和运作,甚至影响场地使用人士和宠物的安全。此外,康文署辖下的公众泳滩主要供市民进行游泳、堆沙及享受日光浴等康乐活动。如容许宠物同时使用会造成较难处理的卫生问题(例如宠物在沙滩上便溺),而可能影响到其他使用者。因此,康文署现时并未考虑于公众泳滩、水上活动中心和度假营等设施设置宠物友善空间。
 
(六)现时,公众对于开放康文署辖下场地容许市民携带宠物入内持不同意见,接受程度亦不同。康文署必须考虑实际的环境、市民的意见及需要、平衡环境卫生和公众健康等事宜,并征询相关区议会的意见,以决定是否开放现有场地予宠物进入,或选定合适的新建场地作「宠物公园」或「宠物共享公园」。
 
2025年4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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