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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主席会见传媒的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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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会秘书处发出:
 
  以下是立法会主席梁君彦今日(四月二十五日)于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见传媒的发言:
   
  各位,过去几星期,我与各党派代表以及不同界别的议员,就完善自我监督、优化立法会议员履职制度进行了几次交流和谘询。刚才我与全体议员一起讨论如何推进我们的共识。现在向大家讲解一下。
   
  今届立法会是首次在完善选举制度、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下产生的议会。议会停斗内耗、回归理性务实,全体议员一直全力以赴做好议会工作、履职尽责。今届立法会仍未完结,但至今我们已通过90多项法例,较上届已多出百分之五十,同时已批出超过210项拨款建议,主要与经济发展及民生有关,拨款金额已较上一届多出百分之二十五,这些成绩是大家有目共睹。
   
  世界正经历百年一遇的大变局,国家正全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香港亦正处于由治及兴的关键时期。无论国家、香港和社会都对立法会有更高的期望。议员亦自觉意识到要有更多担当,须以更高标准,对自己有更高要求,加强自我监督,自我完善履职制度,以回应国家和香港社会各界的期望。
   
  我们本着「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理念,议员不断精益求精。一如以往,当每一届立法会任期完结前,议员都会总结经验,检讨和优化议会运作。本届任期还有不足几个月,现正是适当时机作出一篮子检讨,以提升议会效率和紧贴市民需要,增加议会透明度及问责性,务求为香港做得更多、做得更好。
   
  首先,今届议员均认为,议员作为香港特区管治团队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有一套清晰、完善的守则,协助议员自我监管、自我完善。因此,我们参考了行政会议成员、政治委任官员、区议员及公务员现时的履职安排及相关行为守则或指引,并在现行《议事规则》的基础上,我们正着手制定一套新的《立法会议员守则》(《守则》),目标是在下一届立法会实施。
   
  这套《守则》将会引入多项措施,进一步完善议员履职监察的制度,包括订明对议员行为操守及工作表现的要求,例如须出席会议和参与表决、与社会各界联系、定期提交工作报告等。另外,就议员不当行为的严重程度,设立处分机制,以及改进议员利益申报机制等。为达到这些目标,议员个人利益监察委员会的职能会扩大,亦改名为「立法会监察委员会」。
   
  另一方面,我们亦会优化委员会运作,包括职务考察的安排,以及简化委员会选举程序等。
   
  我们会将整套优化建议交给议事规则委员会跟进,并会因应需要,在大会提出议案修改《议事规则》, 同时向政府建议适当修订《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
   
  「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今届立法会议员一如既往,会全力以赴将一系列自我完善的优化安排在今届立法会完结前做好。
 
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8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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