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六题:监管儿童和青少年使用电子屏幕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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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据报,婴幼儿沉迷手机,会为其带来社交剥夺、睡眠剥夺、注意力碎片化和上瘾等伤害,不利其运动、精细动作、语言、认知和社交等能力的发展。澳洲早前立法禁止16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使用社交媒体平台,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婴幼儿早期发展服务指南(试行)》亦指出,零至三岁的婴幼儿应当不接触任何形式的视屏类产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政府会否参考国家、澳洲及其他地区的经验,立法限制或禁止零至三岁婴幼儿使用电子屏幕产品;
(二)政府会否考虑制订中小学生及青少年使用电脑及网络的相关指引;及
(三)鉴于有意见认为,家长应通过亲子交流等方式,帮助婴幼儿习得人际交流、情感表达及考虑他人感受等能力,政府会否考虑向社会宣传儿童远离电子屏幕产品的重要性,并为家长提供谘询渠道,以帮助他们建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
答覆:
主席:
政府非常重视儿童和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透过在教育、公共卫生及医疗系统投放大量资源,提供全面的健康促进和医疗服务。其中,我们十分关注他们过度使用互联网及电子屏幕产品对其身心发展的影响。卫生署早于二○一三年已成立了「使用互联网及电子屏幕产品对健康的影响谘询小组」(谘询小组),成员包括教育局、社会福利署、香港医学专科学院辖下相关分科学院等代表,并于二○一四年发表了《使用互联网及电子屏幕产品对健康的影响谘询小组报告》,为儿童、青少年、家长及教师提供健康地使用互联网及电子屏幕产品的建议。
就陆颂雄议员的提问,经谘询教育局、卫生署及基层医疗署后,现回覆如下:
(一)及(三)内地及全球其他地区均以指引方式建议婴幼儿使用电子屏幕产品的时间,而并没有以立法形式限制或禁止婴幼儿使用电子屏幕产品。澳洲政府去年立法禁止十六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使用社交媒体平台,但并非限制或禁止使用电子屏幕产品。以立法方式规管使用电子屏幕产品须考虑多项因素,包括公众接受程度、如何规管、如何执法、执法的可行性等。政府现时没有相关的立法计划。
卫生署参考了国际间的指引,于二○一八年更新了相关使用电子屏幕产品的健康建议,包括建议两岁以下的婴幼儿除了在家长陪同下作视像交谈外,应尽量避免接触电子屏幕产品;两至五岁儿童则应限制每日使用屏幕时间少于一小时,而这些屏幕活动应是互动和富教育性,亦要在家长指导下进行。这些建议与内地、新加坡、美国和澳洲等地的指引相若。卫生署会继续留意国际经验和本地情况,适时检视有关建议。
事实上,六岁前是婴幼儿发展的黄金期。家长应把握时间,多进行亲子沟通活动,以启发孩子全面的健康及身心成长,对他们将来的学习、思考、社交等方面的发展特别重要。卫生署透过母婴健康院提供育儿及亲职教育资讯,当中包括上述有关使用电子屏幕产品的健康建议。另外,卫生署亦透过专题网页、社交媒体、公众讲座、网上及到校家长讲座及家长工作坊等渠道,推广有关使用电子屏幕产品的健康建议。
(二)就中小学生及青少年使用互联网及电子屏幕产品方面,谘询小组考虑了海外科学资讯和本地情况,建议六至十二岁的小学生应限制每天花少于两小时使用电子屏幕产品作娱乐用途;而十二至十八岁的中学生则应学习有效管理时间,如因学习需要而不能避免长时间使用电子屏幕产品,也应定时休息,紧记20-20-20护眼守则,每二十分钟远望最少二十呎外的景物作最少二十秒休息。
卫生署一直为中小学生提供免费周年健康检查服务,包括生长监测、视力和听力评估等,以持续监测全港学生的各项健康指标。如发现学童出现健康问题,会转介他们接受进一步评估及治疗。最新数据显示,受新冠疫情影响,本港中小学生整体使用互联网及电子屏幕产品作娱乐用途的时间比新冠疫情前上升逾十个百分点。卫生署今日下午会举行记者会,发表《学生健康服务二○二三/二四学年周年健康报告》,归纳年内为全港中小学生提供周年健康检查服务的主要结果,包括使用互联网及电子屏幕产品的时间。
事实上,家庭与学校同是孩子学习和建立健康习惯的主要地方。家校合作是帮助儿童建立良好使用互联网及电子屏幕产品的关键。教育局为学校提供《香港学生资讯素养》学习架构,以加强在中小学课程与资讯素养相关的学习元素,培育学生有效运用资讯及通讯科技的能力和态度,让他们正确和健康地使用互联网及电子装置。
与此同时,为培养儿童及青少年从小开始建立健康生活模式,卫生署推出了「全校园健康计划」,协助学校有系统地制订促进体能活动、健康饮食、精神及社交健康的措施。《行政长官2024年施政报告》宣布把计划扩展至全港中小学,为每间参与学校编制「一校一健康报告」,建议针对性校本健康促进措施,提升学生身心健康。另外,基层医疗署积极推广健康人生计划,为市民(包括学童)制订不同人生阶段的个人化健康策略,例如根据学童的年龄组别建议每天使用屏幕时间。
多谢主席。
完
2025年4月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58分
香港时间15时58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