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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题:优化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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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四月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尚海龙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的书面答覆:
 
问题:
 
  行政长官于二○二四年《施政报告》宣布,将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内高收入人才(即该计划下的A类人才)的首个签证期限由两年延长至三年(新措施)。然而,有不少A类人才向本人反映,对延长签证期限的申请流程存有疑问,并认为程序上有优化空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在新措施下,A类人才申请延长首个签证期限至三年的具体程序为何;是否已明确公布相关申请流程,以便A类人才提交申请;
 
(二)有否计划优化第(一)项所述的程序,例如会否考虑豁免现时持有A类人才签证人士提交延长逗留期限申请或推行网上「一键申请」措施,以自动延长他们的签证期限至三年;如有,具体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政府有否考虑,在批准A类人才的延长逗留期限申请时,将其一般可获准延长的签证期限与新措施下的一年额外签证期一并批出(例如符合要求的申请人除可在一般情况下获准延长签证期限三年外,可因应新措施额外延长一年签证期限至合共四年);如有,具体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为纾缓严重的人力短缺问题,政府于二○二二年底推出了崭新的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计划),以高薪人士和顶尖大学学士毕业生为目标,吸引外来优秀人才,丰富本地人才库。计划的申请资格及评核准则精简清晰,合资格的人才无须先获香港雇主聘用,便可申请签证来港探索机会,惟当首次签证到期时,他们必须已在港受聘或开办/参与业务,方可获得续签。
 
  计划的A类申请者须在紧接申请前一年,全年收入达港币250万元或以上。计划自推出以来,截至今年二月底,已批出近99 000宗申请,当中A类申请逾25 000宗,占总数约四分之一。
 
  就议员的提问,经谘询入境事务处(入境处)后,现答覆如下:
 
  二○二四年《施政报告》宣布各项输入人才机制的革新措施,当中包括把计划内高收入人才的首个签证期限由两年延长至三年。由公布当日(即二○二四年十月十六日)起,获批的A类人才的首个签证期限已由两年延长至三年,便利他们规划带同家人移居香港。
 
  新措施亦适用于二○二四年《施政报告》公布前已获批的约21 000名A‍类人才。政府在二○二四年十一月一日发出新闻公报并在传媒简介会宣布,这些早前已获批的人才可在其逗留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内,向入境处提出申请以获准无条件延长逗留期限一年;如果他们在提交延长逗留期限申请时已在香港获聘用,或已开办或参与业务,在提交相关证明后可获准延长逗留期限最多三年。有关逗留期限模式与现时大部分人才入境计划下获准延长逗留期限最多三年的安排一致,我们并无计划改变。
 
  由于入境处在延长签证期限前,须确保有关人士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包括持有用以返回原居国或所属国的有效旅行证件,因此相关A类人才必须就延长签证期限向入境处提交申请。申请人只需使用入境处网页连结的平台递交申请,提供基本资料并上载有效旅行证件便可,手续非常简单便捷。
 
2025年4月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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