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强烈谴责和反对美国《香港政策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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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特区政府强烈谴责和反对美国通过所谓二○二五年《香港政策法》报告,对『一国两制』成功实践下的香港作出肆意诋毁和政治攻击。香港特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是一个在『一国两制』下享有高度自治权、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美国重施故技,对香港特区各方面情况发表以政治凌驾法治、颠倒是非的谬论,公然干涉属中国内政的香港事务,试图破坏香港繁荣稳定,结果只会丑态毕露,绝不会得逞。」
发言人指出:「美国于发表所谓报告同时对依法履职的中央和香港特区官员任意实施的所谓『制裁』,属卑劣政治操作,妄图恫吓维护国家安全的相关官员,明目张胆地对中国内政和香港事务作出干涉,严重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再次显露美国霸权主义下的野蛮,与其近期对不同国家及地区施以欺负和压迫手段的霸凌野蛮同出一辙。香港特区对美国所谓『制裁』嗤之以鼻,无惧任何威吓,坚定不移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特区政府全力保障各人员的合法权益。」
发言人重申:「特区政府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最高原则。特区政府坚定不移全面准确实施《香港国安法》、《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及香港特区其他维护国家安全的相关法律,依法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同时依法保障香港市民的权利和自由,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特区政府强烈要求美国立即停止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的行为,立即停止干涉中国内政和香港事务。」
就美国所谓报告中对香港特区的诋毁,特区政府严正驳斥如下。
维护国家安全相关法律
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正如特区政府多次强调,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正正就是要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得以维护;『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得以全面准确贯彻;以及更好地保障香港居民和在香港的其他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丝毫不影响香港居民和在香港特区营商的人与外国的权利及正常交流。」
「美国政府将香港特区立法工作及执法、检控和司法机关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抹黑为『对权利和自由的侵蚀』。但客观事实是,美方多年来无视国际法的不干涉原则,肆意干预别国内政,扶植代理人、策动『颜色革命』,甚至以经济和军事手段胁迫,制造社会动荡和多场人道灾难,令多国人民受苦。在香港特区,二○一九年发生的『黑暴』和港版『颜色革命』严重危害香港社会安宁。《香港国安法》的出台实施,效果立竿见影,止暴制乱,让香港社会迅速回复稳定;凭着特区政府连同立法会及社会各界的努力,香港特区切实履行宪制责任,去年成功订立《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完善了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使香港得以从『由乱到治』走向『由治及兴』,让广大香港市民生活和经济活动迅速回复正常,营商环境得以恢复并持续改善:根据《世界经济自由度2024年度报告》,香港在165个经济体中获评为全球最自由经济体;而根据《2024年世界竞争力年报》,香港的排名更上升两位至全球第五位。特区的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屏障得以筑牢,令美方无法得逞后,美方却继续肆无忌惮,更以『捍卫人权和民主』为名实施所谓『制裁』,实乃典型的无耻、虚伪『双标』,此举正好表露其一向极其丑陋、霸凌的行径。」
「《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的具体内容充分彰显它是严格按照法治原则所制定:包括对构成罪行的元素作出清晰的界定、仅对基本人权及自由按照适用的国际标准及参考其他普通法地区相关做法而作出必须和合理的限制、不影响无辜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等。同时,香港特区执法部门一直根据证据、严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关的人或单位的行为而采取执法行动,与其政治立场、背景或职业无关。美西方国家过往亦有不少执法行动,针对其国内散播虚假消息、煽动仇恨、美化暴力的言论,而对香港特区的诋毁完全突显其双重标准。」
「至于煽动罪方面,香港特区法庭于不同案件中均已确认有关煽动的条文符合《基本法》和《香港人权法案》中有关保障人权的条文,亦确认在维护国家安全和保障言论自由之间已取得相称而合理的平衡。有关罪行绝非要压制仅属根据客观事实而对政府作出正当批评的言论。」
「《香港国安法》及《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有域外效力,警方作为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执法部门,有责任依法追究在境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恶行。该等一直潜藏美国等西方国家的潜逃者被通缉,是因为他们在当地继续公然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勾当,包括煽动分裂国家及请求外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及香港特区进行『制裁』、封锁及采取其他敌对行动,并继续肆意勾结外部势力包庇其恶行。他们危害国家安全的恶行昭然若揭,明显严重危害国家安全,无庸置疑。警方作为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执法部门,有责任依法进行通缉,及有需要采取一切合法措施,包括《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第89条下指明的措施,强烈打击有关潜逃行为,其做法有理有据,实属必要和正当。而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的域外效力,完全符合国际法原则、国际惯例和各国各地区通行做法。不少国家也会就不同的通缉犯施行类似措施,包括撤销护照。」
「在《基本法》及《香港人权法案》的保障下,所有面对刑事指控的人均享有由有独立审判权的司法机关进行公平审讯的权利。香港特区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美国对正在香港特区法院进行的刑事审讯妄加评论,令人不齿。」
「每个国家都会制定维护国家安全法律,这既是主权国家的固有权利,也是国际惯例。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美国就最少有21部,而以所谓『国家安全』为名义签发的行政命令更不计其数,不但泛化『国家安全』概念对从事正当活动的个人和企业进行胁迫,更利用各种手段打压异己,根本没有资格就其他国家和地区就正当维护国家安全立法指手画脚。美国全然漠视香港特区立法的宪制责任和实际需要,以及该法例订立后,对经济发展和人权保障所带来的正面效果,必须予以严厉谴责。」
经完善的选举制度和重塑区议会
特区政府发言人指出:「经完善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为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提供法律保障,确保政权掌握在爱国者手中是世界通行的政治原则,任何国家或地区的人民均不会容许政权落入不爱国甚或出卖自己国家的人手中。在香港,任何背景人士,只要符合爱国者的要求和具体标准,都可以依法参加选举,并在成功获选后进入香港特区管治架构,为香港市民服务。」
「重塑区议会是完善地区治理工作的重要一环。区议会制度重回《基本法》第九十七条下非政权性谘询组织的定位,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意义重大。爱国爱港而且有志服务地区的人士可以透过多种渠道参与区议会的工作,能够更全面、准确反映民意。」
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精神
特区政府发言人指出:「特区政府维护独立的司法权,全力支持司法机构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精神。《基本法》第二条、第十九条及第八十五条订明,香港特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基本法》第九十二条亦明文说明香港特区的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应根据其本人的司法和专业才能选用。所有法官和司法人员须得到由本地法官和法律界人士及其他方面的知名人士组成的独立委员会推荐,并由行政长官任命。所有获任命的法官和司法人员会继续紧守司法誓言,奉公守法,以无惧、无偏、无私、无欺之精神,严格根据法律原则,维持司法公义。建立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机制不会损害独立司法权,香港特区司法制度亦继续受《基本法》保障。法官在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时,一如其他案件,都是独立公正地履行司法职责,不受任何干涉。任何合理、客观和公正的人,如果有细阅法院就相关案件公开的判决,都肯定会达致同一结论。」
「包括美国在内的普通法司法区早已确立司法机关须尊重行政机关对国家安全的判断这个原则,而上诉法庭在二○二四年五月的一项重要判决中裁定,法院在尊重行政机关对国家安全的判断的同时,至少在三个范畴下法院会作出判决:第一,涉及受措施影响人士的基本权利;第二,涉及公平审讯规定的争议;第三,涉及司法公开的问题。美方污蔑特区『行政机关影响法院解释法律』的指控,完全违背事实。」
「律政司按《基本法》第六十三条主管刑事检控工作,不受任何干涉,所有检控决定是基于所有可接纳的证据和适用法律进行客观分析后作出。」
发言人强调:「香港法治固若金汤、历久不变。香港的普通法制度是多年来由包括各级法院法官在内的香港司法界和法律界全体共同努力打造和维护,不会因个别海外非常任法官离任而有所改变。事实上,海外非常任法官郝廉思勋爵离任时表示『对法院及其成员的独立性充满信心』,而麦嘉琳法官也重申『对法院的成员、其独立性和维护法治的决心抱有信心』。」
「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而所有面对刑事指控的人都享有接受公平审讯的权利。法院严格按照证据和所有适用法律判案。案件不会因涉案者的职业、政治理念或背景而在处理上有所不同。控方有责任在毫无合理疑点下证明被告人犯罪,被告人才可被法庭定罪。」
「检控机关和司法机关严格履行《香港国安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责任,确保所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得到公正、及时办理,绝对不存在所谓『无限期羁押』的情况。美方对被其视为『恐怖分子』的人员在未经起诉下进行长达20年羁押,才是真正的『无限期羁押』。」
保障权利和自由
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特区政府坚定维护香港市民受到法律保障的权利和自由。自香港回归祖国以来,人权一直受到《宪法》和《基本法》的坚实宪制保障。《香港国安法》和《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亦清楚订明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香港居民根据《基本法》、《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有关言论、新闻、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和自由。然而,和世界其他地方一样,有关权利和自由并非绝对,《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亦清楚订明,在有必要保障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他人的权利和自由等情况下,可以依法限制部分权利和自由。
「事实上,自《香港国安法》和《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实施以来,本港的传媒环境蓬勃依然。与世界其他地方一样,新闻和言论自由并非绝对,传媒与其他人一样都有义务遵守所有法律。只要不违法,传媒继续享有评论和批评政府施政的自由,全然不受限制。最重要的一点是,新闻工作者必须按『负责任新闻作业』原则真诚地行事,以准确事实为基础,并提供准确可靠的资讯,方可获言论和新闻自由权利保障。」
加强国民教育
特区政府发言人指出:「学校是学生学习和成长的地方,学校有责任提供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和氛围,防止政治干预或违法活动入侵校园,以保障学生福祉。国民教育一直是香港中小学及幼稚园课程重要部分,以加强学生对国情、历史和文化、《宪法》和《基本法》、以及国家安全的认识,建立文化自信,提升国民身分认同,培育他们成为德才兼备,有承担、有视野、爱国爱港的新一代。此外,教师是学生的重要楷模,肩负知识传承、熏陶品德的重要职责,特区政府有责任确保教师的专业操守。实施包括国家安全教育在内的国民教育,是世界各地教育当局正当合理的责任,不同地方对实施国家安全教育及培养学生国民身分,包括对各自的宪法、自身历史、文化、地理等知识,均十分重视。」
「学术自由是香港一直推崇的重要社会价值,亦是香港高等教育界赖以成功的基石。自《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本港学者和专上院校继续与境外和校外合作伙伴进行正常交流活动。同时,本地专上院校已采取一系列措施,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学生的学习范围,以履行其法定责任。各院校在课程设计上享有自主,特区政府鼓励其就国家安全教育为学生提供多元化的学习机会。」
完
2025年4月1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8时00分
香港时间18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