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四题:控烟和打击贩卖未完税香烟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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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现时,卫生署控烟酒办公室(控烟酒办)主要负责控烟事宜及根据《吸烟(公众卫生)条例》(第371章)执法,并不时以便装视察或试买,以及联同其他执法部门以联合行动的方式展开调查。香港海关(海关)则从不同层面打击走私和贩卖私烟活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三年,每年控烟酒办进行巡查的次数和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的数目,并按吸烟罪行列出分项数字;
(二)过去三年,每年控烟酒办前线执法人员各职级的编制和实际员额分别为何;
(三)过去三年,海关打击走私和贩卖私烟活动的详情和成果为何;
(四)就进口个案方面,过去三年每年的以下资料:控烟酒办接获海关转介个案宗数及发出传票数目、经法院定罪的个案宗数,以及相关个案的其他详情;
(五)就市面执法方面,过去三年,每年控烟酒办各类调查行动(包括便装视察、试买,以及联合行动)的数目及成果为何;及
(六)当局计划未来如何增加部门协作,以打击贩卖未完税香烟和另类吸烟产品?
答覆:
主席:
就黎栋国议员提问的各部分,经征询卫生署和香港海关(海关)后,现综合回覆如下:
卫生署控烟酒办公室(控烟酒办)是《吸烟(公众卫生)条例》(第371章)及《定额罚款(吸烟罪行)条例》(第600章)的主要执法机构(核准编制中全职前线执法人员数目载于附件一),主要执行(一)于法定禁止吸烟区违例吸烟的罪行(包括协助和教唆他人触犯吸烟罪行和妨碍督察执行职务等)、(二)涉及吸烟产品广告和售卖的罪行,以及(三)涉及另类吸烟产品(另类烟)的罪行。海关则是负责遏止走私活动的主要执法机关,包括向《应课税品条例》(第109章)所订明的应课税品征收税款及保障此项政府收入。现时打击私烟的工作主要由海关负责。二○二二年至二○二四年间,控烟酒办就吸烟及其他相关罪行进行巡查次数以及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传票数目载于附件二。
就违例吸烟罪行方面,根据现行法例,任何人在指定禁烟区作出吸烟行为可被定额罚款1,500元。为有效减少二手烟对公众的影响和提高针对违例吸烟行为的阻吓力,控烟酒办灵活调派资源,并于二○二三年起采用了新的执法策略,包括延长于禁烟区停留和巡查时间和采取主动式便装执法,并会不予警告直接向违例吸烟人士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
上述新的执法策略大幅提升了违例吸烟检控数字,发出定额通知书数目由二○二二年的6 296张提升至二○二三年的10 261张和二○二四年的13 488张。此外,为加强针对提供水烟予顾客使用的场所(例如酒吧及食肆),控烟酒办自行及联同警方于过去三年共采取超过400次执法行动,除了检控违例吸烟外,亦向涉嫌煽惑、协助及教唆违例吸烟的人士(包括协助及教唆吸烟罪行的酒吧经营者)提出检控。
就吸烟产品广告方面,根据现行法例,任何人不得展示或分发吸烟产品广告包括传单,亦不得将吸烟产品广告置于互联网上,违例者可被罚款五万元。控烟酒办一直有主动在市面巡查,而为进一步针对私烟传单的情况,控烟酒办于二○二三年起加强进行联合行动,包括联合警方、房屋署及海关就派发私烟传单的投诉进行联合行动,过去三年共进行超过250次联合行动。由二○二一年至今,控烟酒办成功检控17名派发吸烟产品传单的违例者,定罪个案最高判罚款港币八千元。至于网上广告方面,控烟酒办除了会在接获投诉或转介后作出调查和检控外,亦会主动进行网上巡查,如发现吸烟产品广告,控烟酒办会要求相关互联网服务供应商和社交媒体平台尽快移除相关内容。过去三年,控烟酒办共移除超过3 200个载有吸烟产品广告的网页、社群媒体帐号或贴文。
另类烟禁令方面,根据《吸烟(公众卫生)条例》(第371章)及《进出口条例》(第60章),由二○二二年四月三十日起,任何人不得进口、推广、制造、售卖或为商业目的而管有另类烟。海关负责在进口层面堵截经非法进口的另类烟,而截获的个案会转交控烟酒办跟进和进行检控工作,控烟酒办亦负责市面巡查和进行检控工作。
就另类烟进口个案,截至二○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控烟酒办就进口个案向违例者发出1 272张传票,其中694宗个案经法院定罪,被判罚款介乎300元至42,000元。同期,海关侦破52宗同时涉及海关执法的罪行及非法进口另类烟的案件,其中26宗已定罪,最高被判罚款及判刑分别为5,000元及监禁4个月。另外,控烟酒办亦有就网上销售另类烟进行监测,并会进行试买以作出跟进调查,亦会联络相关机构协助移除违法的网上内容。控烟酒办就怀疑售卖或为商业目的而管有另类烟的个案,向违例者发出24张传票,其中20宗个案经法院定罪,最高刑罚为监禁两个月。
有关另类烟禁令已实施近三年,现时并无合法途径入口或购买另类烟,而在禁令生效前已购入作自用的另类烟亦应已于一定期限内大致消耗。现行法例未有规管非商业管有另类烟,为防止另类烟这类型有害的新型烟草产品继续在本地流通,并从根本上处理电子烟机被用于吸毒的问题,医务卫生局将进一步规管另类烟,包括禁止管有相关产品,详情会另行公布。
另一方面,作为控烟策略的重要一环,政府打撃私烟不遗余力。现时打击私烟的工作主要由海关负责。海关会继续多管齐下,在各层面严厉执法,打击非法私烟贩卖活动。海关与警方不时交换情报,适时采取聯合行动,包括打击走私香烟及市内私烟贮存仓库等案件。此外,海关亦一直与内地和海外执法机关保持紧密情报交流和合作,打击跨境走私香烟活动。
过去三年打击私烟(包括走私、仓储及分销、和贩卖)的执法数字载于附件三。缉获私烟数字上升,是反映海关加大力度打击私烟有效,而针对私烟的执法策略取得成功并不代表私烟活动规模扩大。政府于去年六月宣布「控烟十招」,加强打击私烟放在是十招中最优先位置,当中包括:
(i)引入完税烟标签制度,区分已完税和未完税烟;
(ii)规定售价低于烟草税的烟草产品须证明已课税;
(iii)提高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未完税烟的最高罚则;及
(iv)将相关罪行纳入《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条例》)(第455章)附表内,令海关可引用《条例》冻结及充公从私烟活动所得的犯罪得益和资产。
有关完税烟标签制度,考虑到执法成效和成本效益等因素,政府现阶段建议规定在香烟零售包装上加设完税标签,并透过应用防伪特征及相关的数码技术,让前线海关人员能更有效分辨已完税和未完税烟,从而提升执法效率。海关预计今年年中推出完税烟标签先导计划,以落实相关方案的实际操作要求,然后最快于明年内推出。政府预期上述措施可增强阻吓力,提升执法部门打击私烟的成效。
政府各相关部门包括控烟酒办、海关、警方、房屋署等会继续紧密合作,加强情报交流和深化协作机制,并按照实际情况调整执法策略、采取联合执法行动和转介怀疑违法个案,以推动控烟工作和执行有关法例。
完
2025年2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30分
香港时间15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