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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三题:加强源头阻截潜在的免遣返声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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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二月二十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简慧敏议员的提问和保安局局长邓炳强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入境事务处于去年九月三日正式推出预先通报乘客资料系统(预报系统),以阻截潜在的免遣返声请人等不受欢迎人(不受欢迎人士)乘坐航班来港。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自预报系统推出至今,当局有否统计及备存每月阻截不受欢迎人士乘坐航班来港的人数、其国籍分布、出境地,以及选乘航空公司的资料;如有,详情为何(以表列出);如否,原因为何;

(二)自预报系统推行至今,已接达预报系统的航空营运商数目及名称,以及其在营运来港航班航空营运商总数的占比为何(以表列出);已接达预报系统的航空营运商中,有多少个曾因提供预报乘客资料而成功阻截不受欢迎人士来港,以及仍有航空营运商尚未接达预报系统的原因为何;

(三)鉴于有意见认为,在12个月的过渡期后,所有航空营运商必须接达预报系统,当局应藉此检视整项阻截不受欢迎人士乘坐航班来港的机制,当局有否从过渡期间的运作经验中,检视上述机制的优化方向;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四)鉴于预报系统仅可阻截乘坐航班来港的不受欢迎人士,当局有否加强从其他入境渠道阻截该等人士;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五)鉴于二○二四年《施政报告》指出,政府自二○二四年十月十六日起放宽柬埔寨、老挝和缅甸旅游和商务「一签多行」申请门槛,「一签多行」签证有效期亦由两年增加至三年,而在二○二三年已作有关放宽的越南同样受惠,自实施放宽以来,每月从该四个国家来港的不受欢迎人士数目为何,以及有否呈上升趋势;

(六)鉴于有意见认为,内地早前放宽免签政策,不受欢迎人士有可能经内地来港(包括透过合法和不合法途径),当局如何加强与内地合作阻截,以避免相关人士循内地进入香港;及

(七)鉴于有意见认为,有迹象显示,越来越多外籍家庭佣工(外佣)提早终止雇佣合约,继而提出免遣返声请(声请)以延长留港时间申领政府津贴或从事非法劳工等,过去五年,每年相关个案的宗数、涉事外佣的国籍,以及其延期留港的平均天数分别为何(按季以表列出分项数字);当局有何措施防范及制止相关人士滥用声请机制?

答覆:

主席:

  为符合《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公约》)有关航空安全的规定,令香港与世界其他航空枢纽看齐,以及进一步加强入境事务处(入境处)的入境检查和执法能力,以阻截包括潜在的免遣返声请人等不受欢迎人士乘坐航班来港,入境处于二○二四年九月三日起实施预先通报乘客资料系统(预报系统),规定航空营运商须根据《入境(预先通报乘客资料)规例》(第115Q章)(《规例》),向入境处传送来港航班及其乘客的预报资料。

  为了让航空营运商有充裕时间连接预报系统和确保系统顺畅有序,运作分阶段进行,并设约12个月的过渡期。《规例》第四及五部关乎订明罪行、免责辩护等条文,会在过渡期后(即二○二五年九月一日起)实施。

  就简慧敏议员的提问,经谘询入境处及劳工处后,现回覆如下:

(一)至(三)预报系统自二○二四年九月三日开始分阶段推行,截至二○二五年二月二十一日,已有82间航空营运商与系统连接,当中包括国泰航空、香港航空、大湾区航空及香港快运航空等以香港为基地的航空营运商。就余下近70间航空营运商,入境处会与各营运商保持紧密沟通,确保相关系统连接工作会于二○二五年九月一日前有序完成。有关已连接预报系统的航空营运商名单、数目及其占整体相关航空营运商的百分比载于附件。

  预报系统在短短数月的运作内已经发挥效用,成功识别并拒绝不合资格人士登机,当中包括曾在香港提出免遣返声请但最终被拒绝并遣返回原居地的人士。至于相关数字、涉及个案的国籍分布、出境地及航空公司等资料,由于涉及敏感的内部程序,基于保安理由不宜公开。

  入境处会参考预报系统在过渡期间的运作经验,并会与各航空营运商及相关持份者保持紧密沟通,持续检视并优化系统及相关运作流程。

(四)及(六)除了预报系统外,入境处会继续于各出入境管制站严格审查入境旅客,并透过不同渠道与香港及其他地方的执法机关加强情报交流,堵截不受欢迎人士来港。

  另一方面,政府亦会继续大力堵截非法入境者抵港。随着疫情后内地国际航班基本恢复,内地驻外签证机关自二○二三年三月恢复签发外籍人士赴华签证,加上有谣言诱导非法入境者来港,二○二三年下半年非华裔非法入境者数目曾一度有所上升。两地执法机构透过强化情报交换、加紧对赴华签证审批及对非华裔旅客入境内地的管控、调查组织跨境偷渡的犯罪集团、在内地偷渡黑点进行堵截,并联合巡航,以阻止非法入境者来港。

  在各方努力下,在本港被截获的非华裔非法入境者数目已显著下降,并由二○二三年十月高峰的364名,大幅下跌84%至二○二四年的月均57名;而二○二五年一月截获的非华裔非法入境者数目进一步回落至37名。入境处会继续与粤港澳三地各执法单位透过恒常的反偷渡协作机制进行情报交流,并适时采取联合执法行动,全方位堵截非华裔人士偷渡到港。

(五)为促进与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往来,入境处继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放宽越南国民申请「一签多行」签证来港旅游或洽谈商务的门槛后,由二○二四年十月十六日起,相关放宽措施已扩展至涵盖柬埔寨、老挝和缅甸国民。同时,这四个东盟国家的国民所获发「一签多行」签证的有效期亦由两年增加至三年。自相关措施实施以来,截至二○二五年一月底,入境处共向该四国申请人批出4 700多张「一签多行」签证。入境处没有备存个别国籍人士的被拒入境数字。

  入境处就每一宗签证申请均严格把关,确保只有符合资格的申请人才可以获批签证。入境处在执行入境检查时,除了考虑访客是否持有有效旅行证件(包括签证(如有需要))和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外,亦会充分考虑个案的实际情况,并按照香港特区法律及既定入境政策决定是否批准有关人士入境。

(七)过去五年,前外佣提出免遣返声请的数字按国籍和季度表列如下:
 
年份 印尼 菲律宾 其他 总计
二○二○年 第一季 13 13 8 34
第二季 28 15 8 51
第三季 22 11 6 39
第四季 52 35 23 110
全年 115 74 45 234
二○二一年 第一季 161 47 37 245
第二季 305 109 79 493
第三季 86 41 27 154
第四季 106 30 13 149
全年 658 227 156 1 041
二○二二年 第一季 41 13 3 57
第二季 134 36 16 186
第三季 186 46 21 253
第四季 157 52 22 231
全年 518 147 62 727
二○二三年 第一季 133 45 21 199
第二季 139 25 10 174
第三季 134 26 21 181
第四季 135 31 16 182
全年 541 127 68 736
二○二四年 第一季 128 32 13 173
第二季 89 23 15 127
第三季 101 31 14 146
第四季 111 38 19 168
全年 429 124 61 614

  ​政府积极打击外佣滥用提早终止雇佣合约转换雇主的安排(俗称「跳工」),包括严格审查经常转换雇主的外佣工作签证申请。劳工处亦于二○二四年五月颁布修订的《职业介绍所实务守则》,规定职业介绍所须向外佣求职者清楚讲解与外佣相关的入境规定,以及不得采用向在职外佣提供金钱诱因等营商手法,诱使其提早终止雇佣合约。政府亦一直与外佣主要来源国的驻港领事保持紧密沟通和合作,相关领事同意加强向其国民提供有关免遣返声请机制的正确资讯及在港非法工作属可处监禁的严重违法行为。

  在政府以多管齐下的策略处理相关情况下,前外佣提出声请的情况已见改善。二○二四年由前外佣提出声请的数字比较二○二一年高峰期减少41%,占该年接获声请总数的比例由41%下跌至22%。政府会继续积极与相关持份者合作,并加强宣传和教育。入境处没有备存问题涉及的其他分项统计数字。
 
2025年2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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