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五题:香港医务委员会处理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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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本会于二○一八年通过修订《医生注册条例》,目的是改善香港医务委员会(医委会)的投诉调查和纪律研讯机制,以处理个案积压的问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一)现时医委会处理投诉个案的平均时间,以及在初步侦讯委员会考虑阶段及研讯阶段的平均处理时间分别为何;
(二)过去五年,每年医委会接获的投诉个案总数,以及当中召开研讯及裁定投诉成立的个案数目分别为何,并按涉及医生类别(即私人执业医生、受聘于医院管理局的医生,以及卫生署的医生)列出分项数字;及
(三)过去五年,每年医委会完成处理的投诉个案中,处理时间为两年以下、两年至四年、五年至七年,以及八年或以上的数目分别为何;该等个案中,由投诉人提出投诉至完成所有程序的最短、最长及中位数时间分别为何,以及个案需较长时间处理(即两年以上)的主要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香港医疗专业奉行「专业自主」的原则,各个医疗专业法定规管机构透过法例框架成立,负责处理专业人员的注册事宜,以及维护及提升相关专业标准和操守。规管机构在行使职权时必须向公众问责,确保香港保持医疗专业水平,同时维护社会整体利益。
香港医务委员会(医委会)是根据《医生注册条例》(《条例》)成立的法定组织,其目的是建立和促进医生的专业水平和标准,维护道德操守,同时保障病人。医委会获《条例》赋予权力规管医生专业,包括处理医生的注册事宜、筹办执业资格试、制订专业守则及指引,以及就公众对涉及医生专业失当的申诉进行纪律研讯。
处理申诉是医委会的重要职能。申诉调查和纪律研讯机制必须公平、公正、公开和有效率,从而确保医疗专业水平和病人安全,以及促进病人与医护人员之间的互信。政府的角色是确保规管机构的运作模式与时并进,体系运作畅顺,符合社会需求。就此,政府不时检视《条例》,让医委会更有效履行各项法定职能,包括处理申诉的职能,并按需要提出修订《条例》,从而提高申诉机制的效率。
就申诉机制因法例规定而未能有效运作,导致申诉个案积压,政府在二○一七年提出修订《条例》,从而提高机制的效率和灵活性。引入的新措施包括在医委会下设立研讯小组进行研讯、增加业外人士参与研讯,以及增加审裁员的人数。修例建议在二○一八年获立法会通过,令医委会处理申诉的效率得到提升。修订《条例》后,每年进行研讯的个案宗数由二○一八年前平均25宗增至过去五年每年平均48宗,升幅达90%。须进行纪律研讯的个案的处理时间亦由约六年缩减至平均约3.5年。
现时医委会秘书处公务员编制为30人,并另外聘用合约雇员。政府会适时检视为医委会提供的秘书处服务,透过不同措施如增加使用资讯科技和优化组织架构等,提升秘书处的工作效率,更好地支援医委会履行法定职能。如有需要,政府亦会考虑为秘书处适当增加人手和其他资源。
就陈凯欣议员的提问,经谘询医委会秘书处后,现综合回覆如下:
过去五年,医委会每年分别接获的申诉个案由约500至超过3 000宗不等,涉及公私营医生而须进行纪律研讯的个案数目,以及裁定申诉成立的个案数目,载于附件一。
医委会在过去五年已完成处理超过8 700宗申诉,由接获申诉至完成处理平均时间为27个月,98%的个案在接到申诉后的四年内完成纪律程序,其他需较长时间处理的个案通常性质较复杂、需时研究相关医疗纪录、寻求医学专家报告及征询法律意见等。这些申诉当中约7 000宗被初步侦讯委员会(侦委会)以属琐屑无聊或申诉人未能提供进一步资料等为由驳回,约1 500宗被侦委会决定无须研讯小组进行研讯,三宗涉及医生的身体及精神状况被转介至健康事务委员会考虑,只有221宗,即不足3%需要进行纪律研讯。8 700多宗已完成处理的申诉个案按完成时间划分见附件二。
主席,政府会继续致力透过改革,以提升医疗质量及效率,包括于去年十二月邀请香港医疗卫生界主要机构筹组「医学实证与临床卓越研究所」此专业平台,以实证为本,制订临床指引,并研究建立医疗服务质素及效益基准,今年内会谘询业界。
医护专业规管机构亦必须不断革新,以贴合社会的期望。政府会不断检视医委会的运作安排,并乐意聆听各界意见。
多谢主席。
完
2025年2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15分
香港时间16时1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