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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就「守护本港一夫一妻、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议员议案总结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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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今日(二月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何君尧议员动议的「守护本港一夫一妻、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议案的总结发言∶

主席:

  我再次感谢提出「守护本港一夫一妻、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议案的何君尧议员以及各位就议案发言的议员。我细心聆听各位议员所提出的意见,了解到大家对于香港婚姻制度以及司法覆核个案所带来的影响的各种关注。接着我会就这些关注作出回应。

  首先,我必须重申政府对婚姻制度的一贯立场。正如我在开场发言所提到,《基本法》明确保障香港一夫一妻、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我们必须以此婚姻制度作为基础,任何政策及施政方针都不应偏离。同时,在政策层面上,重视家庭是特区十分重要的核心价值,我们一直都以支援和巩固家庭,促进家庭福祉为首要目标,而婚姻是组织家庭的根基,在婚后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建立和维系家庭的责任。所以,任何政策都应致力维护香港的婚姻制度及家庭价值。对于有议员建议特区政府应加强向公众宣传教育家庭价值及一男一女婚姻为本港唯一合法的婚姻制度,政府十分认同,我们会和教育局、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家庭议会等进一步商讨如何加强这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

  与此同时,特区政府亦明白香港是一个自由、开放和多元的社会,我们尊重并包容拥有不同性倾向的人士,并致力建立一个和谐共融、相互尊重的文化和价值观。

  在岑子杰诉律政司司长一案中,我们再次强调,终审法院一致指出《基本法》及《香港人权法案》中所保证和保障的婚姻宪法自由只限于异性婚姻,并把同性婚姻排除在外。虽然终审法院亦裁定政府有积极义务确立替代框架承认同性伴侣关系,但同时亦明确指出在替代框架下登记的同性伴侣关系并不等同于婚姻,而在决定所须拟定的承认框架时,包括当中应包含什么权利和责任,政府「享有弹性的酌情空间」。政府当然尊重终审法院的裁决,目前正积极进行相关工作,稍后有具体方案会再谘询立法会的意见。

  总结而言,政府再次强调及重申《基本法》确认香港的婚姻制度为一夫一妻、一男一女,这是宪制上所赋予的权利。至于各议员在动议辩论中提出的不同意见,政府会仔细研究考虑。当政府敲定具体方案时,会再征询立法会的意见。

  我谨此陈辞,多谢主席。
 
2025年2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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