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卫生局回应传媒就水烟的失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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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卫局去年六月提出控烟措施建议,当中禁止于《吸烟(公众卫生)条例》(第371章)(《条例》)下的传统吸烟产品(包括水烟)中加入味道,并没有提出禁止所有水烟。医卫局去年七月三日在立法会会议回应议员提问时已再次明确指出,禁止于传统吸烟产品中加入味道(如水果味),目的是抗衡烟草商以加味剂掩饰吸烟产品危害以诱惑人吸烟的意图。政府亦留意到加入味道的水烟近年渐见普遍,为防止水烟成为烟草商另一个引诱市民特别是女性和年轻人染上烟瘾的手段,政府提出禁止于传统吸烟产品中加入味道的建议,亦适用于水烟。
水烟是起源自中东等地区的一种吸食烟草的器具,传统上不会添加味道。为引诱人吸烟,烟草商在水烟中添加味道,令水烟在其他地区亦趋流行。此外,中东地区多信奉伊斯兰教,并不盛行饮酒或光顾酒吧,而香港提供户外水烟的场所多为酒吧,禁止水烟中加味对穆斯林旅客的访港体验影响有限。事实上,其他地区有更进取的措施,例如新加坡于二○一六年禁止入口和售卖所有水烟,公开资料显示,有关禁令生效前后中东地区(包括伊朗、科威特、沙特阿拉伯、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等)入境新加坡的旅客数字相若。
《条例》禁止任何人于法定禁烟区(包括酒吧的室内区域)作出吸烟行为。任何人于法定禁烟区作出吸烟行为即属违法,可被处定额罚款1,500元。香港现时只有约一成酒吧有户外地方可供人合法吸食水烟,政府会考虑在新立法建议生效前设立适应期,让市民及酒吧业界有时间作配合。
另外,现时如有出售任何吸烟产品(包括水烟),不论是在酒吧或其他处所,须遵守《条例》对推广和销售吸烟产品的限制。违例者一经简易程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五万元。《条例》亦授权法定禁烟区的管理人可要求违例吸烟者停止有关的吸烟行为;如违例者不合作,可要求警方协助。发言人呼吁酒吧/食肆负责人和场所管理人切勿协助任何人触犯禁烟规定,或在法定禁烟区内向顾客提供水烟器具和烟草以作吸用。卫生署会继续密切监察及持续严厉执法,以打击非法吸食水烟活动。
完
2025年1月28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7时38分
香港时间17时38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