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九题:表演及体育场地的开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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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支持香港发展成为中外文化艺术交流中心,而文化体育及旅游局于去年十二月三十日公布的《香港旅游业发展蓝图2.0》进一步清晰阐明香港旅游业的愿景和发展目标。然而,有团体反映,本港部分公共空间的开放时间仅至晚上十一时,令不少吸引旅客的活动未能进行,而原拟在港举办的大型魔术节活动亦因此不得不取消。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据悉,过去三年在政府辖下场地举行的多场演唱会及表演均因未能在预定时间结束而被罚款,当局有否作出相关统计及分析,特别是逾时原因等方面的分析;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当局有否基于发展盛事经济的需要,重新检讨有关场所举办运动及演艺等活动的开放时间限制,特别是延长非核心住宅区域的公共空间的开放时间或实行24小时开放;如有,详情及进展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鉴于启德体育园将于今年第一季启用,当局会否因应活动主办方的要求,对园区的开放时间作出灵活的安排?
答覆:
主席:
香港有多个户外和室内场地以供举办不同规模和性质的文艺、体育和娱乐活动。为让更多广受市民和旅客欢迎的活动能顺利举行,政府各政策局和部门就活动各项细节安排紧密沟通,在协助主办方顺利举行活动的同时,平衡活动对当区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
就严刚议员的提问,经谘询发展局、环境及生态局、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及保安局,现回覆如下:
(二)及(三)举行活动往往需要不同政府部门审批和支持。相关部门在审批个别活动时,必定会按周边环境和个别活动实际情况及需要,积极作出整体考虑和配合。如主办单位在公众场所举办公众娱乐活动前需向食物及环境卫生署(食环署)申请「临时公众娱乐场所牌照」,食环署会征询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及警方的意见。根据《噪音管制条例》的要求,环保署会就噪音管理方面提供专业意见。若户外公众娱乐活动不涉及音乐、曲艺或歌唱表演,只要活动没有对邻近居民造成噪音滋扰,则不会作出任何噪音管制要求或限制活动时间,主办机构亦可以举办活动至晚上十一时后。若音乐、曲艺或歌唱表演活动有可能产生少量噪音,主办机构可考虑采取适当噪音缓解措施,包括调校扬声器的数量、位置、方向及音量,减低活动产生的噪音,以符合晚上十一时后噪音不应在邻近民居可以听到的要求。环保署欢迎主办机构查询,并乐意提供专业意见及协助。如活动需要延长至晚上十一时后,在不会影响公众秩序及公共安全的前提下,警方会按实际情况积极配合。
即将在今年三月启用的启德体育园是香港历来最大型的体育基建,有助推动体育发展,并带动休闲娱乐及旅游业等产业和盛事经济的发展。启德体育园内各个不同规模的场地将提供现代化和多用途的设施。多个本地和海外的活动推广机构亦已决定或计划租用园区内不同的设施,当中包括体育和娱乐活动。相关部门在审批活动时,同样会以上述原则,按周边环境和个别活动实际情况及需要,积极作出整体考虑和配合。启德体育园内的场地运作时间亦会灵活调整,配合个别活动实际情况和需要。
(一)就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辖下室内场地香港体育馆和伊利沙伯体育馆而言,康文署与演唱会主办单位签订的合约中,条款细则订明了活动开始和完结时间。根据合约,演唱会最迟须于晚上十一时三十分结束。如果活动超过预定时间结束,主办单位须按合约订明的机制缴付额外租金。过去三年(二○二二年至二○二四年),在两个场馆举办的演出活动因为超时结束而导致主办单位须缴付额外租金的场数表列如下:
| 场地 | 演出场数 | 主要原因 |
| 香港体育馆 | 27 | 歌手演出超时 |
| 伊利沙伯体育馆 | 0 | 不适用 |
至于中环海滨活动空间和湾仔海滨活动空间(统称「空间」),发展局以短期租约形式批予私营机构营运。营运空间的机构与租用空间的活动主办单位之间场地租用合约,没有任何有关活动超时而须缴付额外租金的条款。
完
2025年1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53分
香港时间14时53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