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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九题:政府购置私人处所以提供福利设施
  以下是今日(一月二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镇强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的书面答覆:

问题:

  二○一九至二○二○年度《财政预算案》宣布拨款200亿元供政府在大约三年内购置私人处所,以提供福利设施,政府其后公开邀请业主就其可能合适及可供出售的非住宅处所提交放售建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有意见反映,业主提交放售建议后未能知悉所提交的建议是否正被评估或已被否决,政府产业署(产业署)会否在业主提交放售建议后通知他们有关评估放售建议的流程,以及适时通知他们已成功进入各阶段的评估;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鉴于有意见反映,评估上述放售建议的过程漫长(通常需时18至36个月),产业署会否承诺为每个放售建议订立处理期限;及

(三)鉴于产业署现时只在其网站提供电邮地址及传真号码供业主提交放售建议书,该署会否提供查询专线或电邮地址,以供提交建议者查询相关事宜;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于二○二○年六月获立法会财务委员会批准拨款推行「购置处所以提供福利服务」措施,旨在从私人物业市场购置处所,以提供福利设施。

  政府产业署(产业署)通过不同途径物色合适的物业进行洽购,包括公开邀请私人业主或其代理人(业主)就其物业提出放售建议,即俗称「放盘」;直接联络目标物业业主;从报章广告、地产商/业主或物业代理网页的楼盘资料挑选物业;以及实地视察目标地区物色物业。

  就李镇强议员问题的各部分,现答覆如下:

(一)在收到业主基本的放盘资料(即物业地址、面积、放售价及联络详情)后,产业署会审视有关物业是否初步符合社会福利署(社署)对各区不同福利设施所订的基本要求,然后将资料转交社署考虑。如社署初步认为有关物业合适,产业署会联络业主跟进,包括查询及索取更多资料,以及安排实地视察。社署会详细评估物业,包括是否有合适的消防及无障碍通道设施、面积及位置是否符合运作需要、附近的土地用途是否与福利用途协调等。如社署认为物业合适,产业署会与业主洽购物业,包括商讨价格及其他买卖条件。上述流程大致与市场一般做法相若,而相关的业主均知悉其放盘物业处于什么阶段。

  由于政府以买家身分邀请业主提供放盘,业主提交放售建议后,仍可同时与其他潜在买家洽售物业。

(二)整个评估过程、商讨及完成洽购所需时间会因应放盘物业的个别情况及其他相关因素而各有不同。举例来说,如物业需进行清拆/改善工程才能符合有关当局发出的法定命令,或需取得规划许可或修订地契才能用作福利用途,又或需厘清大厦公用地方及设施的权责等,整个过程便会耗时较长。为确保购置的物业切合需要及物有所值,不宜为每个放售建议定下处理期限。

(三)放盘业主可透过电邮联络产业署查询放盘及其他相关事宜,电邮地址pw-add@gpa.gov.hk已载于产业署网站。视乎查询事宜的性质及复杂程度,产业署一般可于十个历日内回覆,并于有需要时直接与业主透过电话、会面等方式联络。
 
2025年1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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