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立法会十七题:公共屋邨商场的私营医疗服务
********************
  以下是今日(一月二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颖欣议员的提问和房屋局局长何永贤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有地区人士反映,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辖下公共屋邨商场及附近商场的私营西医诊所数目近年显著减少,部分公共屋邨商场更出现「零」西医的情况(例如象山邨、安荫邨及即将重建的彩虹邨等),令当区居民需要跨区求诊,又或集中到仅存的少数私营西医诊所就医,以致轮候时间增加,造成极大不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统计,过去五年,房委会辖下公共屋邨商场及已拆售的公共屋邨商场内的(i)普通科私营西医诊所数目,以及(ii)当中提供夜诊服务的诊所数目分别为何,并按商场以表列出分项数字;

(二)有否统计,过去五年,在房委会辖下公共屋邨商场(包括已拆售的商场)中,曾经出现「零」普通科私营西医诊所的商场的以下资料:商场名称、出现有关情况的年份,以及每次情况的持续时间;及

(三)房委会有否制订政策或指标,以定期检视及评估公共屋邨商场(包括已拆售商场)的私营西医诊所服务的需求和供应情况,并按需要采取积极措施增加该等诊所的数目,以确保居民可以获得足够和便利的私营医疗服务;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陈颖欣议员的提问,房屋局和医务卫生局的综合回覆如下:

(一)及(二) 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的主要职能是为有住屋需要的低收入家庭提供可负担的租住房屋。同时,房委会亦于辖下公共屋邨提供其他附属设施如零售设施,零售设施的行业组合亦包括西医诊所,以照顾居民的日常所需。

  现时,房委会辖下55个商场共有61间西医诊所,约八成的商场均设有一间或以上的诊所,另有五间位于不同商场的诊所亦正在招标中,加上位于房委会辖下公共屋邨的其他商业单位的16间西医诊所,房委会的零售设施合共有77间西医诊所,为居民提供便捷的医疗诊症服务。这些诊所因应个别情况及居民对医疗服务的需求等因素,订定为居民提供诊症服务的营业时间,房委会没有要求西医诊所提供夜诊服务。过去五年,房委会辖下设有西医诊所的公共屋邨商场见附件。至于就房委会已分拆出售的非住宅物业,拆售物业的业主受到法律、地契条款、大厦公契及买卖契约中相关限制性契諾所规范,房委会不会干预有关业主的日常运作和商业决定,亦没有统计已拆售物业商场的店铺类别。

(三) 房委会一向按商业原则出租辖下的商业单位,一般通过招标的方式出租,并以市值订定租金水平。房委会理解屋邨居民对医疗诊症服务的需求,因此在安排出租商业单位时,会优先考虑医务诊所行业。此外,房委会亦设立了热线,提供辖下商业单位的租赁资讯,方便有兴趣的潜在商户直接联络房委会;房委会在招租海报上亦加入了二维码(QR code),方便潜在商户浏览最新的招标公告,及订阅接收商铺的招标资讯,藉此增加在公共屋邨内提供西医诊所的机会。

  房委会为空置商铺招标时,除了在商铺外张贴招租海报、在报章刊登招标广告、将招标公告上载于房委会/房屋署网页外,亦会主动联络曾就相同行业(包括西医诊所)竞投商铺但未能成功的潜在商户;此外,房委会会将招标商铺的资讯以电邮及邮寄方式通知香港西医公会及香港医学会,以便他们通知有兴趣竞投商铺的医生会员,藉此增加成功出租商铺作西医诊所的机会。根据记录,房委会辖下零售设施的西医诊所数目于二○二○年至二○二四年期间录得增长约百分之七,共有77间(包括商场及非商场商业单位)。惟商铺最终能否成功出租作西医诊所用途,仍取决于服务提供者的各项考量因素如诊所地点、营运成本、目标客群等而作出的商业决定。

  在规划和发展整体基层医疗服务时,医务卫生局会考虑一系列因素,包括基层医疗服务提供模式、区内人口结构变化及服务对象分布、区内公私营基层医疗服务的供应及需要等。因此,各区的私家医生和基层医疗服务提供者分布会有差异。政府正根据《基层医疗健康蓝图》(《蓝图》),在不同地区预留用地作基层医疗服务长远发展之用,同时研究如何更有效地规划和发展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加强协调发展和重建社区的政府大楼及医疗设施处所。当中包括以地尽其用的原则考虑重置、扩建或整合现有医疗设施,亦会考虑不同措施,包括如《蓝图》所述,研究为非政府机构或私营医疗服务提供者提供基层医疗服务场地的可行性,以推动私营或非政府机构的基层医疗健康服务提供者融入以地区为本的社区医疗健康系统。
 
2025年1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15分
即日新闻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