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新工程建筑地盘的特别执法行动(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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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处处长陈颖韶及副处长(职业安全及健康)冯浩贤今日(一月二十一日)到中区一个建筑地盘实地视察执法行动,并于行动后向立法会人力事务委员会主席林振升及副主席颜汶羽讲解执法情况。
在是次行动劳工处共发出了四张「暂时停工通知书」、三张「敦促改善通知书」,以及提出五项检控,主要涉及不安全的高处工作及没有提供个人防护装备等违规情况。
根据《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的一般责任条款规定,雇主必须为其雇员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作业装置及工作系统。若违反有关规定而情节严重者,最高可被判罚款一千万元及监禁两年。
劳工处提醒承建商及雇主必须提供安全和不会危害健康的作业装置及工作系统,保障建造业工人的工作安全。工人亦须与承建商及雇主合作,遵守所有安全措施及适当使用所提供的个人防护装备,避免危害自己及他人的工作安全。
劳工处重申,保障建筑工人的职安健,是该处其中一项重点工作。劳工处未来会继续进行针对高危作业的特别执法行动,若发现有违反职安健法例的情况,定会依法处理。
完
2025年1月21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8时08分
香港时间18时08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