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环境及生态局局长就《2024年废物处置(修订)条例草案》恢复二读辩论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
代主席:
我衷心感谢各位议员对《2024年废物处置(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的支持,让《条例草案》可以在今日恢复二读。我亦感谢刚才发言的议员就《条例草案》和相关议题提出的宝贵意见。
《条例草案》的背景,源于《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公约》)中有关规管所有电气和电子废物在国际间的越境转移和妥善处理该等废物的修正案。《公约》修正案将在二○二五年一月一日起在国际上实施。《公约》的这个新要求,有助确保所有越境转移的电气和电子废物在进口国可获妥善处理,保护进口国的环境和保障当地公众的健康。
国家是《公约》的缔约国,《公约》亦适用于香港特区。因此,《条例草案》建议修订《废物处置条例》(第354章),按照《公约》修正案的要求,将所有电气和电子废物纳入现有的进出口许可证制度监管,令香港特区可以对接国家政策,与国家一同履行《公约》下的责任。
《条例草案》只是管制电气和电子废物的进出口,并不会对市民生活造成影响。在我们谘询相关行业商会、回收商、收集商和贸易商,以及海运和空运公司的时候,业界人士均表示明白修例建议是为了与国家一同履行《公约》修正案的要求,因此不持异议。环境保护署(环保署)亦已向业界解说新的管制安排的具体执行详情。此外,新法例生效的首六个月,即二○二五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将定为适应期,环保署会在这段期间酌情处理涉及违规的个案。
我们会继续与业界保持沟通,加强宣传教育,以协助业界遵从新规定。就此,环保署会制作「懒人包」、「一图看清」等简单易明的资讯,透过环保署网页、行业商会等不同渠道向业界发放,同时并会走访本地的电气和电子废物回收设施,向营办商作进一步宣传。
至于回收方面,目前尚未受「四电一脑」计划涵盖的电器电子产品,例如电风扇、电饭煲、焗炉和手机等,可交到「绿在区区」回收。环保署一直透过「绿展队」深入社区提供外展服务,通过即场指导和现场示范,教育公众源头减废的重要,我们会特别加强公众在这方面的教育。
至于整体废物回收方面,政府推进减废回收的初心从未改变,我们会继续大力推动公众教育和扩大回收配套,以推动香港的减废回收。
至于打击受管制废物非法进出口的情况,环保署一直竭力打击受管制废物的非法跨境转移。环保署透过与香港海关合作,根据风险评估和情报抽检怀疑载有受管制废物的进口或出口货柜。联合行动彰显相关部门的紧密协作,有效打击非法进出口电子废物。
至于扩大生产者责任制方面,我们正草拟修订法例,并会尽快把修订条例提交立法会审议。
最后,我感谢立法会在短时间内恢复《条例草案》的立法程序。我恳请议员支持通过《条例草案》,让香港特区可与国家一同在二○二五年一月一日起履行《公约》修正案的要求。
代主席,我谨此陈辞。
完
2024年11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1分
香港时间15时0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