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二十题:推动香港与内地跨境金融服务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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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据悉,香港与内地经贸合作持续深化令跨境金融服务需求显著增长。近期内地推出了一系列旨在进一步支持香港与内地跨境金融服务的新政策,例如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提出有关支持中资银行保险机构在香港设立区域总部、进一步扩大港澳银行内地分行业务范围等的具体内容。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近期政府有否调研香港与内地跨境金融服务的发展情况,以及评估存在的问题和挑战;若有,详情和主要结论为何;
(二)会否考虑设立专项工作组,以高效对接内地相关监管部门,共同推动内地支持跨境金融服务政策的落地实施;若会,预期工作目标及时间表为何;
(三)鉴于据悉,中国人民银行(人行)正争取形成金融数据跨境流动制度安排,而金融数据跨境流动对于促进跨境金融服务至关重要,同时亦涉及数据安全与法律合规的复杂议题,政府会否主动与人行展开协商,构建香港与内地金融数据跨境流动安全与监管的协调机制;及
(四)为吸引更多中资银行保险机构在香港扎根并设立区域总部,政府会否考虑研究并出台一系列便利政策,为有意在香港深入发展的中资银行和保险机构提供明确指引和支持?
答覆:
主席:
香港拥有背靠祖国、联通世界的独特优势,能连接内地和外地庞大的资本市场。国家「十四五」规划支持香港提升巩固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两地金融市场联动发展得到中央的坚实支持,为香港金融业界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就严刚议员的提问,经谘询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及保险业监管局(保监局)后,现答覆如下:
(一)及(二)香港与内地的经贸和金融合作持续深化,跨境金融服务不断发展,取得良好进展。
今年是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互联互通的十周年。「沪港通」、「深港通」、「债券通」、「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跨境理财通)、「互换通」等各个项目相继推出,并在过去数年蓬勃发展。其中,「沪深港通」的北向平均每日交易额从二○一四年推出时的约60亿元人民币,上升至去年的逾1,080亿元人民币。南向平均每日交易额由二○一四年的约9亿港元增至去年的311亿港元。
政府联同监管机构和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会继续与内地紧密合作,积极研究进一步的优化措施,包括商讨为「债券通」南向通适度扩容,扩大合资格境内投资者范围,例如纳入证券、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继续研究优化「跨境理财通」等。
在离岸人民币业务方面,我们会升级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便利国际投资者以不同币种结算各类资产,以及提升固定收益市场的基建,例如探索推动为人民币计价的回购交易建立中央清算系统,使在港发行的国债于离岸市场成为更受欢迎的抵押品。此外,国家财政部连续16年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国债,今年深圳市人民政府、海南省人民政府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均透过香港的融资平台分别发行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体现香港连接国际资金和内地项目融资需要的桥梁作用。我们会扩大人民币债券发行,支持更多内地及国际发行人在港发行绿色和可持续离岸人民币债券。同时,我们也致力增加离岸人民币流动性,善用特区与国家的货币互换协议,并探讨为离岸市场提供更多元化的人民币融资渠道。
在便利市民的跨境金融安排方面,多项支持实体经济、便利人员往来的利商便民金融项目最近几年均取得良好进展,例如金管局与中国人民银行正推动两地快速支付系统互联(即香港的转数快(FPS)与内地的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IBPS)),便利两地居民实时小额跨境支付。截至今年九月,转数快已录得超过1 531万个帐户登记,平均每天交易额达127亿港元。两地快速支付系统互联后将便利市民进行跨境交易和支付。此外,为让香港注册银行的内地分行可以更好为客户提供服务,金管局会与内地有关部门推动尽快落实香港注册银行的内地分行在内地发银行卡。
政府及金融监管机构会继续就有关增量扩容建议与内地相关部门及业界保持紧密沟通,共同推动不同跨境金融服务政策的落地实施,并探索进一步优化、便利化措施。
(三)政府及金融监管机构一直与内地监管机构积极合作,促进粤港两地金融科技发展和数据跨境流动,支持金融机构于有序、安全及合规的前提下,透过金融科技推进跨境数据使用。
今年五月,深港双方宣布深港跨境数据验证平台已上线试行。平台运用区块链技术和数据代码(即hash values)进行文件验证,不涉及数据原文件的跨境传输和储存,实现数据用户自主携带资料的可信验证。平台首阶段在跨境金融领域率先展开试行,涵盖信贷报告及企业客户开户资料文件验证场景。第二批金融场景测试亦将在今年第四季开始。
在跨境征信方面,即涉及征信信息的跨境传输,以便利银行对于借贷方(例如中小企业)作出跨境信贷评估,人民银行与金管局今年年初公布政策措施推动跨境征信合作,便利企业跨境融资,并签订《关于跨境征信互通业务试点的谅解备忘录》,建立有关试点的合作安排。金管局与内地相关当局同意以先行先试的形式进行双向跨境征信信息传输,有关试点合作由大湾区开始,首先于深圳与香港之间进行。目前在征信合作试点信息南向传输往香港方面,已有不同银行和征信机构合作的试点个案在金管局与人民银行辅导审核下成功进行。这些试点案例为推动两地全面跨境征信信息互通累积经验及提供基础。
(四)政府一直致力打造香港为助力国家推进企业和资金「引进来」和「走出去」的理想平台,吸引内地以至世界各地的企业在香港设立总部╱分部业务。就金融服务业而言,我们与保监局持续检讨和优化规管制度,巩固并加强香港作为国际风险管理中心的地位,促进保险业可持续发展。随着香港保险集团监管框架于二○二一年生效,保险业风险为本资本制度于今年七月一日实施,香港的保险业规管制度与国际标准更趋一致。香港作为国际风险管理中心,是中资保险机构设立区域总部的最佳选择。今年十月九日签订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第二份修订协议,亦明确表示鼓励符合条件的内地保险公司在香港设立区域总部。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联同保监局会与有意在香港发展的内地保险机构积极沟通和提供相关资讯。
完
2024年10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0分
香港时间15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