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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棚架工作安全守则》修订版明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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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修订的《竹棚架工作安全守则》(《工作守则》)明日(十月十九日)起正式生效。《工作守则》于今年四月十九日刊宪,并设有六个月的宽限期,以便让业界有足够时间了解及准备修订后的要求。

  劳工处在宽限期期间透过不同渠道加强宣传推广及教育培训工作,以便业界更了解《工作守则》的内容。当中包括在劳工处网页、「职安健2.0」流动应用程式和各大媒体等发放相关信息,另制作一套全新针对悬空式竹棚架的「职安警示」动画,以及在建造业强制性基本安全训练(即平安卡)课程及劳工处举办的职业安全及健康(职安健)训练课程中加入相关内容。劳工处亦与相关机构合办多场讲座及研讨会和推出全新的电视宣传短片,进一步说明《工作守则》的主要修订内容。

  《工作守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加强对竹棚架的支撑、连墙器(俗称拉掹)及进出口的技术要求;禁止擅自改动竹棚架包括连墙器;更详细说明合资格人士在监督竹棚架工人进行架设、扩建、更改或拆卸竹棚时及在恶劣天气前进行检查的要求;以及要求进行悬空式竹棚架(俗称飞棚)的架设、扩建、更改或拆卸工作的工人,需持有由建造业议会发出的有效「高级悬空式棚架安全训练」证明书或「中级悬空式棚架安全训练」证明书,才可进行指定的工作。

  劳工处发言人表示:「经修订的《工作守则》生效后,劳工处会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持续加强地区巡逻的力度,打击装修及维修工程的棚架作业违规情况,巡查重点包括架设、扩建、更改或拆卸悬空式竹棚架的工序是否在合资格人士的直接监督下进行;悬空式竹棚架工人是否持有有效证明书;有否提供合适的防堕装备及系统并确保棚架工人正确使用;及棚架的稳定性等。如有违反职安健法例的情况,会即时严厉执法,包括发出『暂时停工通知书』、『敦促改善通知书』及提出检控,不会预先给予警告。」

  根据《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的一般责任条款规定,雇主必须为其雇员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作业装置及工作系统。违反有关规定而情节严重者,最高可被判罚款一千万元及监禁两年。

  《工作守则》的修订版可在劳工处的网页(www.labour.gov.hk/tc/public/content2_8b.htm)下载,查询《工作守则》请致电2559 2297。
 
2024年10月18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2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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