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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填妥并交回物业详情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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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饷物业估价署(估价署)今日(十月十七日)发出信件提醒差饷及/或地租缴纳人,如收到估价署于八月发出的物业详情申报表(表格R1A)而仍未回覆,须尽快填妥并交回申报表。他们可使用估价署网页(www.rvd.gov.hk)的「递交表格电子化」服务,以电子表格e-R1A填报有关资料。该网页已提供填写申报表的常见问题及答案

  估价署在八月发出约35万份表格R1A,以收集各类物业的使用详情、租金及租赁资料,用于即将进行全面重估应课差饷租值的工作。

  估价署发言人说:「不论物业是空置、出租或业主自用,差饷及/或地租缴纳人在收到申报表后,均须于指定期限内填妥申报表并交回本署。」

  根据《差饷条例》或《地租(评估及征收)条例》的规定,任何人明知而在申报表作出失实陈述或拒绝填报任何资料,即属违法,一经定罪,分别可处最高罚款二万五千元或一万元,并须另加相等于因而少征收的差饷及/或地租三倍的罚款。

  差饷及/或地租缴纳人如选择以邮递方式交回申报表,在投寄邮件前须缴付足够邮资,以确保邮递准时无误。
 
2024年10月17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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