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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恢复二读辩论《2024年社会工作者注册(修订)条例草案》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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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今日(七月三日)在立法会会议恢复二读辩论《2024年社会工作者注册(修订)条例草案》的致辞全文:

主席:

引言

  《2024年社会工作者注册(修订)条例草案》今日恢复二读辩论。在此,我衷心感谢法案委员会主席陈克勤议员及委员会其他委员高效、高质审议《条例草案》,加上立法会秘书处努力不懈地支援配合,让《条例草案》的审议工作得以顺利完成。我亦感谢今日发言的一共30位议员在恢复二读辩论过程中提出宝贵的意见,亦很高兴得知所有发言的议员都一致支持《条例草案》。

  政府高度关注社会工作者注册局近年处理社工注册、纪律管制以至社工专业发展方面的做法和决定,严重偏离《社会工作者注册条例》的精神,因此认为有迫切需要完善注册局的管治,使注册局更有效地保障公众利益及维护国家安全,并促进社工专业的有序发展。

修例建议

  《条例草案》修订法例第505章《社会工作者注册条例》,主要修订包括:

(一)扩大注册局成员数目

  我们建议将注册局的成员数目由目前的15名增至27名。注册局重组后,注册社工仍继续占过半数席位,即27名成员当中,有至少14名注册社工。政府会委任不同背景及岗位的注册社工为注册局成员,当中会包括大学教授、业界翘楚等,补足由选举产生的注册社工,将社工专业内的不同声音带进注册局,并在注册局的决策中反映出来。委任更多来自其他专业界别的成员和社会不同界别的知名人士,可为注册局带来更广泛多元和均衡的参与,确保公众利益得到保障;

(二)确保被裁定干犯严重罪行人士的社工注册可尽快被注销

  我们建议赋权注册局就一些被裁定干犯严重罪行的人士即时启动注销注册的程序。严重罪行分为两个类别:

(1)第一类是指被裁定干犯现时《条例》附表2指明的罪行,包括谋杀、性罪行、虐待儿童和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等。任何注册社工如被裁定干犯这类罪行,注册局必须命令注册主任将该名人士从注册纪录册中永久除名,除非注册局当其时的所有成员议决该人可继续获得注册为社工。关于这一条文,因应法案委员会的意见,政府会作出优化,稍后我会详细说明;及

(2)第二类是指被裁定干犯会令社工专业声誉受损、同时可被判处监禁的罪行,不论有关人士最终有否被判处监禁。注册局有权指示将该注册社工的姓名从注册纪录册中永久注销,或注销一段注册局认为合适的期间,最长不超过五年。

  我想强调,政府并非一刀切不容许曾犯罪的人士担任社工,只不过社工对弱势社群的受助者肩负社会责任,注册局有必要平衡个别申请注册人士和广大公众的利益,迅速及认真地处理涉及严重罪行的注册申请;

(三)清楚订明《注册社会工作者工作守则》及纪律委员会备选委员小组成员委任的生效日期

  《条例草案》清楚订明《工作守则》及纪律委员会备选委员小组成员的委任,只会在劳工及福利局局长于宪报刊登公告的日期开始生效,目的是让局长更好地发挥把关角色;

(四)赋权注册局订明社工专业的持续专业发展要求

  《条例草案》赋权注册局订明社工专业的持续专业发展要求,确保社工专业能配合社会不断变化的服务需要,并继续为有需要人士带来最大裨益,同时促进社工专业的长期和可持续发展。有关修订只是赋权条文,将来注册社工的持续专业发展要求,无论是内容、方式及时间表,都会由注册社工占多数的注册局决定。我相信注册局会谘询业界,务实有序地推进相关工作;及

(五)对所有成员实施宣誓规定

  所有注册局成员,不论是由选举产生或委任,上任前必须签署并交回书面誓言,拥护《基本法》和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区)。如某人拒绝或忽略作出誓言,包括局长信纳某人并非真心地及真诚地有意拥护《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区,该人将不得担任或继续担任注册局成员。此外,如果任何成员上任后违反誓言,行政长官可宣布相关职位悬空。

修正案

  在法案委员会审议《条例草案》阶段,委员就条文作出深入讨论,并提出许多宝贵的意见。政府经审慎考虑后,同意采纳委员的建议,并将提出以下修正案:

(一)法案委员会委员认为,注册局主席肩负督导注册局工作并主持注册局会议的职责,由行政长官委任主席及副主席可确保注册局能公平公正地履行其法定职能。政府接纳委员的意见,建议赋权行政长官委任注册局主席及副主席;

(二)法案委员会委员担心无法透过书面誓言确定宣誓人有否故意以行为、语言、服饰、道具等方式作出不当行为,以及是否真心地及真诚地有意拥护《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区,因此建议更改宣誓形式,规定注册局成员须在政府官员的监督下作出誓言。政府接纳委员的意见,建议将宣誓形式由书面宣誓更改为要求注册局成员在局长或获局长授权监誓的人面前宣誓;及

(三)法案委员会委员考虑到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性质有别于附表2所列的其他罪行,认为即使所有注册局成员一致同意也不可让干犯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的人注册为社工或继续担任注册社工。政府接纳委员的意见,建议将「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从附表2剔除并移至新订的附表2A。换言之,任何注册社工如被裁定干犯「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注册局必须即时启动程序,命令注册主任将该名人士从注册纪录册中永久除名。

  此外,我们亦会对《条例草案》作出技术性的文本修订,稍后我会在提出修正案时对各项修改的内容作详细解释。

跟进工作

  《条例草案》如今日获立法会通过后,政府会在七月五日即本星期五将《修订条例》刊宪,随即生效。我们会在同日为注册局现任及新委任的成员安排宣誓仪式。我们期望重组后的注册局尽快展开四方面的重要工作:

(一)建立机制,确保被裁定干犯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及其他严重罪行人士的社工注册得到迅速及适当的处理;
(二)检视注册局纪律委员会备选委员小组的名单;
(三)检视《注册社会工作者工作守则》;及
(四)为社工持续专业发展制订框架。

结语

  主席,社会工作者任重道远,要让社工专业持续有序地发展,有赖大家群策群力。我乐见社会各界支持政府这次修例建议,及早完善注册局的管治,让社工专业的发展重回正轨,按照《条例》的精神,时刻以社会整体利益为依归,维护和提升社工的专业和公信力,更好地服务香港市民。主席,我恳请各位议员支持及通过《条例草案》。

  主席,我谨此陈辞。
 
2024年7月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5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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