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题:供电事故
**********
问题:
上月十二日晚上,中华电力有限公司(中电)在黄大仙区的电缆发生故障。据报,该事故导致黄大仙下邨龙光楼、现崇山、美东邨美德楼及黄大仙中心南馆等地方大范围停电,而中电在今年上半年已发生七次电压骤降及供电中断事故。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政府就二○二四至二○二五财政年度开支预算回覆本会议员的问题时表示,中电于二○二一年、二○二二年及二○二三年分别发生10宗、19宗及16宗电压骤降及供电中断事故,是否知悉每宗事故发生的地点、受影响用户数目,以及电力供应中断时间为何;
(二)是否知悉,在上月十二日的事故中,受影响地区是否以环形系统供电;若以该系统供电,为何中电在事故发生后未能以其他电缆维持电力供应;若否,中电会否考虑在该地区引入环形系统供电,以提高供电的可靠性;
(三)是否知悉,中电会否仿效其于二○二二年六月元朗、天水围及屯门发生大停电后向受影响用户派发「心意券」的做法,向受上月十二日的事故影响的客户提供补偿;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四)鉴于环境及生态局就上月十二日的事故要求中电出资并由机电工程署聘请独立顾问,以覆检过去的供电中断事故、全面检视供电系统,以及就减少供电中断事故机会作出全面建议,各项工作进展的详情为何;
(五)鉴于有意见认为,香港正踏入炎夏,用电需求急增,是否知悉,中电会否进行风险评估及加快检视高危地点(包括旧区及放射式供电区域的电缆、变电站及其他供电装置),以确保在用电高峰期间不存在安全隐患,并在有需要时更新老化设施;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六)会否检讨《管制计划协议》二○二三年中期检讨新增的惩罚机制,将与上月十二日的事故规模类似的事故纳入该惩罚机制的涵盖范围;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稳定可靠的电力供应对香港市民的生活,以及各层面的经济活动都十分重要。政府非常关注中华电力有限公司(下称「中电」)在近半年相继发生的多宗停电和电压骤降事故,令公众忧虑中电的服务水平有否下降。早前环境及生态局已经表示中电有必要从公司文化和整个电力供应系统的管理制度入手,找出问题所在,从根本作出改善,减少未来发生事故的机会,维持一直以来香港赖以为荣的稳定可靠电力供应。
就李慧琼议员的提问的各个部分,现回覆如下:
(一)根据现行通报机制的事故记录,中电的供电系统在二○二一年至二○二三年期间的电压骤降和停电事故详情见附件。
(二)和(四)就二○二四年六月十二日黄大仙地区的供电事故,中电初步指出该地区有两条一万一千伏环型电路的地下电缆供电,事故与两条地下电缆当日先后发生故障有关。机电工程署(机电署)在接获中电通报后已即时派员到现场调查和跟进事件,并按《电力条例》(第406章)要求中电尽快查明整件事故和成因,在事故四星期内(即二○二四年七月十日或以前)提交详细报告,说明事故成因和需要采取的补救措施。机电署在收到事故报告后,会审视报告的调查结果和建议改善措施,并跟进中电落实各项改善措施,以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如有需要,机电署会要求中电厘清报告内容和提供进一步资料,并要求中电作出额外的改善措施。
事故翌日,环境及生态局局长会见了中电总裁,要求中电出资,并由机电署聘请独立顾问,向机电署署长负责:
(1) 复检过去三年发生的所有电力骤降和供应中断事故,列出原因、改善措施,和措施的执行情况和效果;
(2)全面检视供电系统的安全设计、抵御外在因素影响的能力、维修和预防性维护安排、物料采购和验收制度、监督和质量保证水平、人员资历、培训和再培训要求;以及
(3)就如何提升电力供应的稳定和可靠性,并减少未来发生事故机会作出全面建议。
就上述要求,机电署与中电成立了「检视中电供电系统特别工作组」(特别工作组),并已开展工作。机电署现正跟进招聘独立顾问,以期在十二个月内完成检讨工作并提交报告。机电署亦正筹备成立「检视中电供电系统督导小组」(督导小组),机电署署长会邀请本地专家学者参与督导小组,监督独立顾问的工作及就报告给予意见。督导小组的第一次会议暂定于二○二四年八月举行。
随后,在二○二四年六月二十三日凌晨,连接元朗至深圳的四十万伏特架空供电系统发生电压骤降事故。虽然当晚没有出现极端天气情况,因为天文台曾发出雷暴警告,中电怀疑事故与恶劣天气有关。环境及生态局极度关注这种情况下出现电力事故,认为中电有必要尽快加强供电系统抵御恶劣天气的能力,不能等待上述检视结果。机电署即时向中电跟进如何加强供电系统的避雷能力,以降低最近这几个月的高频率雷暴警告所带来的风险。此外,机电署已成立专责小组,严肃跟进中电就事故提出的改善计划,包括各项短、中和长期措施,尽力减低极端天气对电力系统的影响,例如加强人手巡查、应用创新科技检测和维修关键设施,和在一些户外电力设施加装避雷系统,以减低雷击的影响等。除确保中电落实各项改善措施外,专责小组更会审视中电推行措施的时间表是否可以加快,以及还有没有额外措施可强化供电系统抵御恶劣天气的能力。
(三)环境及生态局局长在六月十三日会见中电总裁时,建议了中电参考二○二二年六月的元朗电缆桥起火事件而导致的停电后,向受影响住宅客户派发「心意券」。我们相信中电作为具社会责任的公司,会慎重考虑有关建议。
(五)中电表示为确保用电高峰期,尤其在炎夏用电需求急增的时候的供电可靠性,一直有持续不断地监察供电系统的用电需求,及早辨别用电需求增长较高的地区,从而预先制定缓解措施(包括在有需要时更换老化的设备)。当预测到任何潜在的过载情况时,中电会优先调配资源进行加固工作。至于加强检视高危地点方面,踏入炎夏前,中电已经加强巡查关键供电设备,以减少影响供电系统的风险。
(六)自二○二三年完成《管制计划协议》(《协议》)中期检讨之后,《协议》已设立了针对大型供电中断事故的新惩罚机制,例如在二○二二年六月发生的元朗电缆桥起火事件。新惩罚机制根据「客户停电时间指数」级别,就个别严重事故在该年的准许回报作出罚款调整。
鉴于中电近期频繁电压骤降事故,以及社会各界有意见认为中电应就电压骤降事故承担责任,环境及生态局早前已向中电提出应就重大电压骤降事故设立惩罚方案,以纳入现行与中电的《协议》的惩罚机制。按照《协议》,任何条款更改都需要政府和中电双方同意方能实行,中电还在考虑政府提出的方案。
完
2024年7月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28分
香港时间12时2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