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处遣送免遣返声请不获确立人士回原居地(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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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处一直致力将免遣返声请不获确立者尽快遣送离港,以维持有效的出入境管制和保障公众利益。根据自二○二二年十二月七日起生效的更新遣送政策,入境处一般可在声请人的司法覆核个案被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拒绝后,执行相关遣送行动,从而提高遣送声请不获确立者的效率及加大遣送力度。
入境处会继续加快遣送程序,视乎实际情况和需要,积极与声请人主要来源国的政府、航空公司及其他政府部门保持密切联系,采取一切合适措施将免遣返声请不获确立人士尽快遣离香港。
完
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7时33分
香港时间17时3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