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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回应对本地牙科毕业生实习安排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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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应立法会《2024年牙医注册(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上个别议员和公听会出席人士的关注,政府今日(五月二十一日)进一步阐述要求本地牙科本科生毕业后实习一年的背景及建议。

  拟议实习安排旨在通过实际工作培训提升本地牙科毕业生的临牀经验,从而回应香港牙医管理委员会(牙管会)过往评审香港大学牙医学士课程时,多次指出课程毕业生临牀经验严重不足的顾虑,以确保香港牙科服务质素,保障病人福祉。

本地牙医学士课程的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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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牙管会是《牙医注册条例》(第156章)下的法定机构,负责牙医的注册、举办许可试,以及秉持牙医业的道德、专业水平及纪律。其中,牙管会可根据《条例》第8条在附表内列明其认可的本地大学牙医学士课程,认可课程的毕业生可获豁免参加执业许可试而成为注册牙医。现时香港大学牙医学士课程获列为认可课程,牙管会定期评审香港大学牙医学士课程以确保课程毕业生符合专业水平要求。
 
  牙管会自二○一二年起就香港大学牙医学士课程每五年进行一次评审工作。评审工作由本地资深牙医及海外专家组成的视察小组协助进行,期间会到香港大学牙医学院实地视察,并与学院管理层、教师及学生交流,检视课程的各方面情况。牙管会在每次评审工作完成后,均会审视视察小组的意见,向学院发出评审报告。

  牙管会在二○一四年及二○一九年两度发出评审报告。在第一次评审报告中已指出学院未能提供完整记录显示牙医学士学生的临牀技能培训情况,更未能即时补充获牙管会接纳的资料记录;至于在第二次评审,牙管会认为学院有必要提升本地牙医学士学生的臨牀技能培训及经验,因而对香港大学牙医学士学位课程只给予有条件保留认可,并要求学院积极跟进相关建议,提交年度报告以汇报跟进工作。

  政府于二○二二年十一月获牙管会知会,表示当时正密切进行第三次评审工作,惟根据学院提交的资料,发现学院跟进牙管会之前两次评审结果的建议未如理想,特别是课程落实临牀训练方面有明显不足之处,使本地牙科毕业生进行牙科程序的临牀经验差异极大。学院一方面未能提供资料,证明全部毕业生均已完成所有必修牙科程序之临牀练习宗数要求,而且其记录更显示部分学生临牀经验严重不足,个别学生甚至未有实际进行过个别牙科程序的经验。

  牙管会及后于二○二三年二月再向政府反映,上述情况显示香港大学牙医学士课程的临牀训练存在结构性问题,而由于课程毕业生临牀经验不足情况未有改善,须认真考虑是否适合继续接纳香港大学牙医学士课程为《条例》附表中的认可课程。一旦该课程从《条例》附表移除,所有本地牙科毕业生均必须通过牙管会许可试,未能通过许可试者,将不可成为注册牙医。

拟议牙科实习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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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于二○二二年探讨修订《条例》,开辟引入非本地培训牙医的途径,同时回应业界提高牙医专业水平的期望。医务卫生局于二○二三年二月向持份者发表修例谘询文件,因应牙管会及业界反映有必要提升牙科毕业生临牀经验,建议参考医生做法,增设临时注册机制,让本地牙科毕业生在临时注册下进行一年实习,让他们在正式注册前累积更多临牀经验;而直接报考并通过牙管会许可试的非本地培训牙医须经过评核期,以回应业界要求让他们熟习本地执业环境的需要。

  政府于谘询期间,分别会见牙管会、牙科专业团体、政府牙科计划的合作伙伴、香港大学牙医学院的教职员及学生、牙科辅助人员组织和培训机构、医院管理局和病人组织等持份者,谘询他们对修例的看法。绝大部分持份者均原则上认同增设实习/评核期的构思。牙管会于二○二三年四月回覆政府,认同有迫切需要展开实习安排,香港大学亦于同月表示支持落实建议。两者及后更与卫生署成立专责小组,商讨具体落实细节,当中正就读的牙医学士学生代表亦有参与。

  牙管会其后于二○二三年六月向学院发出评审报告,对香港大学牙医学士学位课程继续只给予有条件保留认可。

  政府于二○二三年七月向立法会卫生事务委员会交代谘询结果时指出,近年来牙医业界不时反映应探讨为本地牙科毕业生/非本地培训牙医加强于实际工作场景的临牀经验,确保他们除了掌握专业知识外,亦必须具备纯熟手艺及执业所需的专业态度,能在不同状况下作出临牀判断,有效应付执业牙医的工作需要。推行牙科实习/评核期的建议,能有效回应牙医专业界别包括牙管会对提升新入行牙医临牀经验的诉求。

  在实习/评核期安排下,实习牙医会轮转岗位,在资深牙医督导下于不同服务单位工作。工作范畴包括学童牙科保健服务、紧急牙科服务、医院牙科服务(如口腔颌面外科及牙科诊所专科服务)、社区特殊牙科服务(如院舍长者外展服务、以智障人士为对象的牙科服务),以及一般牙科服务(如政府牙科门诊服务)。

  因应牙医学士学生提出的意见,卫生署日后更会视乎岗位配合情况,让本地牙科毕业生有机会获安排到自选的牙科专科岗位体验和实习,对他们未来进修专科更有助益。实习安排亦会让本地牙科毕业生独立应对未经筛选而有不同状况的本地病人,以至与本地牙医和其他专业人员共同执行工作,这并非在日常教学场景或有导师临牀指导下练习牙科程序所能比拟,可为他们日后执业和专业发展做好更佳准备。

  实习牙医将获聘任为合约牙医,薪酬水平比照实习医生。具体薪酬将参考公务员总薪级表第30点的50%水平(以2023-24财政年度计算为每月34,470港元),确保可按照香港经济情况,作出定期调整。

回应对实习安排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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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实习构思是为牙科毕业生而设的安排,一如对医科毕业生行之经年的做法。参考实习医生的经验,未能如期完成实习/评核期而须延长的个案极为罕见(大约只有1%),过去五年更无终止实习/评核期的记录。

  政府强调,本地牙科毕业生日后从事实习工作时,将按《条例草案》视为注册牙医,实习安排绝非牙医学士课程的延续,以在学期间的课余工作取代亦并不可行。牙管会已向立法会作出书面回覆,不适宜让仍在学习和练习阶段的牙医学士学生在尚未全面掌握各项牙科临牀治疗技巧之时,提前以注册牙医身分实习并独立面对病人进行各项牙科疗程,这对学生及病人均无益处。而要求学生在应付本科教育课程的同时,以全职方式参与实习工作,政府亦认为在实际上并不可行。至于牙医学士课程的内容及年期,是否及如何因应实习调整,属大学负责的事务范畴,牙管会将继续进行评审工作。

  政府承诺会为香港大学牙医学士课程的所有毕业生提供实习机会,致力协助每位毕业生完成实习,为市民提供优质牙科护理服务。按照现时《条例草案》的立法进度,实习安排会最快适用于明年(二○二五年)及往后毕业的本地牙科毕业生,而评核期安排适用于直接报考并通过牙管会许可试的非本地培训牙医,将会配合考期实施。

  医务卫生局局长卢宠茂教授强调∶「政府极为重视香港牙医专业培训及监管,亦珍惜牙医学士学生的前程。无论本地牙医供求情况如何,我们均愿意承担额外资源,为本地牙科毕业生安排实习岗位,助力他们专业发展,更好为广大市民服务。」

  「我留意到有个别议员计划就实习安排提出修正案。医务卫生局对确保香港医疗服务质素责无旁贷,我们建议尽快引入实习安排,除了攸关专业水平及香港牙医行业声誉,更重要是保障广大市民的福祉。」

  「有见及此,尽早落实实习安排是符合公众利益,亦有其急切性。作为负责任的政府,我们应与时并进提升牙医的质素,而不应待发生病人安全事故后才采取补救措施。我强烈呼吁议员和业界理解有关建议的重要性,支持尽早落实实习安排。」
 
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5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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