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特区政府强烈不满和反对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报告
*****************************
  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区)政府今日(五月十一日)就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发表的所谓「二零二三年报告」,针对香港特区各方面情况的失实言论和污蔑抹黑,表示强烈不满和反对。

  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特区政府强烈不满和反对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重施故技,通过所谓年度报告干涉香港特区事务,肆意诋毁『一国两制』成功实践下的香港。美方一再以政治凌驾法治,歪曲事实、颠倒是非,妄图干预香港依法施政、破坏香港繁荣稳定,注定以失败告终。」

  发言人指出:「美方所谓报告提及的所谓『制裁』,全属卑劣政治操作,妄图恫吓维护国家安全的香港特区人员,明目张胆地对中国内政和香港事务作出干涉,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公然叫嚣向履职尽责的香港特区人员作出所谓『制裁』,其拙劣政治戏码和卑劣用心昭然若揭,特区政府予以强烈谴责。香港特区对所谓『制裁』嗤之以鼻,无惧任何威吓,坚定不移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

  发言人重申:「特区政府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最高原则。特区政府坚定不移全面准确实施《香港国安法》、《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及香港特区其他维护国家安全的相关法律,依法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同时依法保障香港市民的权利和自由,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特区政府强烈要求美方立即停止不符合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的行为,立即停止干涉纯属中国内政的香港事务。」

  就美方所谓报告对香港特区的诋毁,特区政府严正驳斥如下。

维护国家安全

  特区政府发言人说:「特区政府强烈反对美方所谓报告针对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的无稽失实内容。美方一直刻意漠视香港在二○一九年发生的港版『颜色革命』,当中涉及大型、持续、重创香港社会民生经济、无日无之的暴乱;又无视制定维护国家安全法律乃主权国家固有权利和责任,也是国际惯例,而美国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就最少有21部;更对尽责、忠诚和依法维护国家安全的香港特区肆意攻击,不断突显美方的双重标准。美方必须立即认清《香港国安法》让广大香港居民生活和经济活动回复正常、营商环境恢复的事实。」

  「至于煽动意图的相关罪行方面,香港特区法庭于不同案件中均已确认有关煽动的条文符合《基本法》和《香港人权法案》中有关保障人权的条文,亦确认在维护国家安全和保障言论自由之间已取得相称而合理的平衡。有关罪行绝非要压制仅属根据客观事实而对政府作出正当批评的言论。」

  「在执法方面,香港特区执法部门一直根据证据、严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关的人或单位的行为而采取执法行动,与其政治立场、背景或职业无关。而警方有责任依法追究在境外涉嫌干犯《香港国安法》罪行的人。被通缉的人窜逃外地后,涉嫌继续实施《香港国安法》下的罪行,其危害国家安全的恶行昭然若揭,明显严重危害国家安全,无庸置疑。警方作为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执法部门,有责任依法进行通缉,做法有理有据。而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的域外效力,完全符合国际法原则、国际惯例和各国各地区通行做法,实属必要和正当,并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一致。美国、英国、澳洲、加拿大和欧盟成员国等众多国家的国家安全法律都同样根据『属人管辖』和『保护管辖』等原则,具有域外效力。美方根本无理据亦无权对此指手画脚,无理取闹。」

  「正如特区政府多次强调,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正正就是要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得以维护;『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得以全面准确贯彻;以及更好地保障香港居民和在香港的其他人,包括在港营商的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有关法律定义清晰,罪行元素明确,丝毫不影响香港居民和在港营商的人与外国的正常交流。这些正当交流和商业活动受到《基本法》和香港特区本地法律充分保障,不可能与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和活动混为一谈。」

  「至于美方所谓报告针对香港特区羁管和更生工作的无理抹黑,是失实、误导、不负责任和荒谬。特区政府严正指出,惩教署根据法律、法规履行职责,一直以稳妥、安全、人道、合适和健康为原则,一视同仁管理所有在囚人士,不会因其背景而有所改变。惩教署秉承既『惩』且『教』的宗旨,为在囚人士提供合适和健康的羁管环境。惩教署的更生计划旨在为在囚者提供反思和学习的机会,并在他们之间推广守法和包容的价值观,以便他们在获释后能够重过健康的生活,而相关更新计划属在囚人士自愿性参与。」

  「至于美方所谓报告提到的所谓《香港经济贸易办事处认证法案》,特区政府鄙视美国政客的虚伪和横蛮,只求自身政治利益,虚构无事实根据的借口,攻击香港特区驻美国经济贸易办事处合法合理的经贸推广活动。特区政府严正促请美方立刻停止错误行为,立刻停止推动所谓《香港经济贸易办事处认证法案》及一切破坏港美经贸关系的霸凌动作。」

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精神

  特区政府发言人指出:「香港是法治社会,一直秉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原则,本港司法制度深得国际社会推崇。《基本法》第八十五条清楚订明,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干涉,而所有面对刑事指控的人都在《基本法》和《香港人权法案》的保障下,享有接受公平审讯的权利。任何对正在香港特区法院进行的刑事审讯妄加评论,不但极其不恰当,亦无视法治精神。」

  「一直以来,律政司按《基本法》第六十三条主管刑事检控工作,所有检控决定基于所有可接纳的证据和适用法律进行客观分析后作出。香港特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而所有面对刑事指控的人都享有接受公平审讯的权利。法院严格按照证据和所有适用法律判案,案件不会因涉案者的职业、政治理念或背景而在处理上有所不同;而控方有责任在毫无合理疑点下证明被告人犯罪,被告人才可被法庭定罪。」

  「《基本法》保障选择法律代表的权利,但案例清楚说明,该权利仅指可以有权选择可供选择并且有资格在港执业的律师作为法律代表,而不包括在香港没有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事实上,美国根本没有类似香港的海外律师专案认许制度,更遑论是容许没有当地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办理美国的国家安全案件。特区政府去年提出对《法律执业者条例》(第159章)的修订,旨在应对这些没有本地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参与国安案件所带来的潜在国家安全风险,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就《香港国安法》第十四条和第四十七条作出的解释。」

保障权利和自由

  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特区政府坚定维护香港居民受到法律保障的权利和自由。自香港回归祖国以来,人权一直受到《宪法》和《基本法》的坚实宪制保障。《香港国安法》和《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亦清楚订明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香港居民根据《基本法》、《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有关言论、新闻、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和自由。然而,和世界其他地方一样,有关权利和自由并非绝对,《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亦清楚订明,在有必要保障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他人的权利和自由等情况下,可以依法限制部分权利和自由。」

重塑区议会

  特区政府发言人指出:「特区政府严正反驳美方所谓报告对重塑区议会的错误描述。上一届区议会的乱象在香港人尽皆知和厌恶,让区议会重回正轨,重塑区议会是有必要性和迫切性。重塑区议会是完善地区治理工作的重要一环,设立多种的区议员产生方式,让爱国爱港而且有志服务地区的人士可以透过多种渠道参与区议会的工作,能够更全面、准确反映民意。」

  「二○二三年区议会一般选举是特区政府完善地区治理体系、重塑区议会后的第一场全港性大型选举,让区议会制度重回《基本法》第九十七条下非政权性谘询组织的定位,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意义重大。这是一场高质量的选举,整体达至公平、公正、廉洁、安全、有序的目标,充分展现优良的选举文化、突显重塑后区议会制度的优越性。」
 
2024年5月11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7时33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