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四题:跨境医疗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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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少市民表示,轮候公立医院专科门诊及相关医疗检查服务的时间过长。关于跨境医疗合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过去五年,公立医院各项检查服务(例如电脑扫描造影及磁力共震扫描造影)的平均轮候时间为何;
(二)鉴于政府于去年推出「支援粤港澳大湾区医院管理局病人先导计划」,让合资格的医院管理局病人可于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接受资助诊症服务,政府会否考虑在短期内将该等病人可接受诊症服务的医疗机构扩展至在《国际医院评审认证标准(中国)》(2021版)(《认证标准》)下获得认证的内地医院(获认证的内地医院)和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的三级甲等医院;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为减轻本港公营医疗系统负担,政府会否考虑认可获认证的内地医院所作出的病历纪录,并公布获认证的内地医院名单供市民参考;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四)政府会否考虑按有专科服务需要的市民的意愿,将其转介至获认证的内地医院接受进一步检查;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五)政府会否考虑跟更多内地城市合作,在内地兴建更多采用香港管理模式及在《认证标准》下获得认证的医疗机构,以推动跨境医疗合作;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李世荣议员的提问,经谘询医院管理局(医管局)后,现综合回覆如下:
(一)医管局会因应病人的临床情况,决定病人在专科门诊就诊的先后缓急,并安排相应所需的检查服务。过去五年公立医院各项放射诊断检查服务的轮候时间载于附件。
(二)至(五)政府按照「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大湾区)内的医疗卫生合作,以发挥三地的综合优势,共同提升大湾区不同医疗范畴的水平和发展。
政府在大湾区医疗卫生合作领域的其中一项工作,是探讨透过与大湾区内合适的医疗机构合作,支援与大湾区内地城市关系密切的香港居民的医疗需要,当中包括政府自二○一五年起让长者使用医疗券支付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港大深圳医院)指定门诊的医疗护理服务费用。有关安排在二○一九年已经恒常化,并于去年四月扩展至该院的华为荔枝苑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为让合资格的香港长者在大湾区使用长者医疗券时有更多服务点选择,政府亦于今年二月公布把五间位于大湾区的综合医疗机构纳入「长者医疗券大湾区试点计划」,各试点医疗机构预计于今年第三季起会陆续展开相关安排。连同港大深圳医院一院两服务点,大湾区核心城市将有合共七间综合医疗机构,沿江全覆盖,照顾在广东省养老的长者。
此外,政府亦参考了新冠疫情期间特别支援计划的经验,于去年五月十日推出「支援粤港澳大湾区医院管理局病人先导计划」(先导计划),让预约了医管局指定专科门诊或普通科门诊覆诊的病人可于港大深圳医院接受资助诊症服务。现时先导计划涵盖医管局提供的主要专科及普通科门诊服务,包括麻醉科(只包括痛症科门诊)、心胸外科、临床肿瘤科、耳鼻喉科、眼科、妇科、内科、神经外科、产科、矫形及创伤外科(骨科)、儿科及外科。政府早前已宣布将先导计划延长至明年三月三十一日,并会视乎计划的具体成效,考虑先导计划应否继续以及未来的安排。
为善用大湾区内的医疗资源,《行政长官2023年施政报告》中亦提出要于合适的大湾区医疗机构为香港市民策略性采购医疗服务,以纾缓香港公立医院服务压力,缩短市民轮候时间。政府现正与大湾区内合适的医疗机构探讨采购医疗服务安排,初步选定有殷切需求且风险较低的医疗服务,例如检查或影像服务,并在符合两地相关法规的前提下订定购买的服务模式和具体安排。香港与内地各自的医疗需要、相关法规和对医护专业的规管制度不同,政府在处理采购医疗服务时,需与内地相关机构仔细考虑服务安排和专业协作的模式,逐步开拓合作空间,以确保采购安排切实可行并且对双方有利。
在病历纪录方面,为配合跨境医疗协作及支援香港市民的跨境医疗需求,政府一直以符合两地法规、保障数据安全及病人私隐为大原则,透过不同方式便利市民携带电子病历纪录跨境使用,以获得更准确的诊断和治疗。病人健康纪录属个人资料。在便利资料可携性的过程中,政府会充分考量两地在系统技术、私隐保障、数据安全以及两地相关法规的相容性,按部就班拓展跨境应用电子健康纪录的潜力。
现时市民在电子健康纪录互通系统(医健通)流动应用程式中已可随时取览包括药物纪录、敏感及药物不良反应、就诊和检查纪录等重要资料,市民亦可以申请以纸本或电子形式获取储存在医健通的个人电子健康纪录,给非本地医护服务提供者取阅。政府亦推出特别措施,让参与先导计划的市民可授权港大深圳医院取得及使用医健通电子健康纪录复本(包括化验结果资料及放射报告),便利两地医护人员为其提供医护服务。政府会将有关安排推展至其他政府推出或认可的跨境协作项目。
政府已提出在「医健通+」五年计划中推出新功能,让市民能直接透过医健通流动应用程式获取储存在医健通的个人电子健康纪录,以及在其个人医健通户口中存放他们在外地求医时取得的病历,以便利市民保存和运用他们来自境内外的个人病历纪录。
政府会继续密切审视各项跨境医疗合作措施的进展,并按照「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探讨各项可行措施,以更有效地支援香港市民的医疗需要,包括探讨可否扩大相关措施的合作范围至大湾区其他内地医疗机构。探讨过程中,政府会考虑该些机构的医疗服务标准及临床管治架构,包括其是否采用「香港管理模式」,以至包括获《国际医院评审认证标准(中国)》(注)认证的医疗机构等各项因素。政府的政策目标是协助穿梭两地生活及部分有意定居大湾区的港人安居落户,融入当地生活,而非单单借助内地的医疗资源应付港人的需求。同时,政府会继续推进有助大湾区整体医护人才库建立和水平提升的措施,例如透过人才交流计划,为大湾区医护互相学习和提升临床工作水平提供良好机会,让三地的医疗人才资源得以共同发展,令市民受益,并一定程度可帮助纾缓本地公立医院的人手短缺压力。
注:《国际医院评审认证标准(中国)》由香港和内地医院评审专家联手合作,以国家医院三甲评审标准为基础,依据国际医疗保健品质协会要求,并借鉴国际经验而订立,是国家首个通过国际认证的医院评审标准。
完
2024年5月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35分
香港时间15时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