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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其董事因违反《雇佣条例》被判罚款七万八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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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健坊健康产品有限公司及其董事因违反《雇佣条例》的规定,被劳工处检控。该公司及董事于今日(四月二十五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控罪,被判罚款合共七万八千元。

  上述公司故意及无合理辩解违反《雇佣条例》的规定,没有在工资期届满后及雇佣合约终止后七天内向两名雇员支付工资及代通知金,亦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向两名雇员支付年终酬金及年假薪酬,涉及款额合共约二十二万元。上述公司亦没有根据劳资审裁处(劳审处)的判令指定日期后十四天内向该两名雇员支付合共约二十四万一千元的裁断款项。而上述有关欠付工资及劳审处裁断款项的违例情况,是在该名董事的同意、纵容或疏忽下犯有的,故该名董事亦被检控及定罪。

  劳工处发言人说:「有关裁决向所有雇主、公司董事及相关负责人员发出强烈信息,他们有责任遵从《雇佣条例》的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发放工资及终止雇佣合约的补偿给雇员,以及按照劳审处或小额薪酬索偿仲裁处的判令支付裁断款项给雇员。」

  发言人续说:「劳工处不会容忍上述违法行为,并会严厉执法,竭尽所能保障雇员的法定权益。」
 
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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