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立法会二题:促进推拿业的专业发展
*****************
  以下是今日(四月二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林振升议员的提问和医务卫生局局长卢宠茂教授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于促进推拿业的专业发展,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五年,每年持有根据《按摩院条例》(第266章)发出且属有效经营牌照的按摩院数目,以及有否统计,当中有多少间提供推拿服务;如有,数字为何;如否,有否计划在将来进行相关统计;
 
(二)有否统计,过去五年,每年根据第266章提出的按摩院牌照新申请中,有多少宗涉及提供推拿服务;如有,该等申请获批和被拒的宗数、申请被拒的主要原因,以及每宗申请的平均审批时间分别为何;如否,有否计划在将来进行相关统计;
 
(三)鉴于有推拿业人士反映,推拿有别于一般按摩服务,惟目前提供推拿服务场所的发展或因受第266章规管而受到影响,政府会否考虑就有关规管制度进行检视和优化;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四)过去五年,每年资历名册中涉及推拿的课程的以下资料:(i)课程数目、(ii)学额、(iii)入读人数、(iv)完成课程的学员人数,以及(v)完成课程后从事相关工作的人数和百分比,并按营办机构类别(即由雇员再培训局委任的营办机构及其他营办机构)及资历级别列出分项数字;
 
(五)会否考虑在资历架构下成立推拿业培训谘询委员会,以更好地协助推拿业的人才培训和发展;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六)鉴于有推拿业人士反映,业内从业员的专业知识及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当局会否研究为推拿业设立资格认证制度,并规定从业员需要通过认可的专业考核或评估;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以及有何措施确保从业员的质素?
 
答覆:
 
主席:
 
  现时坊间有不同种类及方式的「按摩」服务(如泰式按摩、热石按摩及香薰按摩等),个别服务或会自称「推拿」但性质与一般「按摩」服务近似。一般而言,有关服务均不涉及医疗服务,而提供该等服务的人员一般亦不会被视为医疗专业人员。
 
  根据《中医药条例》(第549章),任何人如以中医方式进行「推拿」,有可能被视为「作中医执业」(注)。根据该条例第108条,任何并非注册中医或表列中医的人士如在香港作中医执业,即属违法。一经定罪,可处第6级罚款及监禁三年。
 
  就林振升议员提问中有关按摩院规管制度及推拿行业培训的各部分,经谘询保安局、劳工及福利局和教育局,现综合提供有关资料如下:
 
  《按摩院条例》(第266章)的目的是透过发牌制度对按摩院作出规管,以防止及打击不法份子把该等处所用作从事色情或非法卖淫活动。《按摩院条例》曾于二○○一年作出修订以收窄规管的范围;目前,有多项指定服务均获豁免,无须申领按摩院牌照,例如注册专业医疗人员的处所(包括医生、物理治疗师、中医和脊医等)、发型屋、美容院及护养院等。过去五年,《按摩院条例》下持牌按摩院数目如下:
 
年份 持牌按摩院数目
二○一九 112
二○二○ 113
二○二一 111
二○二二 108
二○二三 104
二○二四
(截至三月)
103
 
  香港警务处(警务处)在处理按摩院牌照新申请时,一般会在35个工作天之内向申请人发出「原则上批准」通知书,以便申请人展开处所工程。在确定工程符合规格后,相关部门会发出证明文件,并由警务处向申请人签发按摩院牌照。
 
  警务处没有备存持牌按摩院所提供的服务种类及方式的相关数字。
 
  从医疗卫生政策及公众健康风险角度考虑,以中医方式进行「推拿」现时已受《中医药条例》规管,现阶段医务卫生局并没有计划就并不涉及医疗服务的「推拿」或「按摩」另行制订规管制度。
 
  资历架构为学术、职业专才及持续教育界别的资历厘定明确及客观的标准。成立资历架构的首要目的是推动终身学习,持续提升本港工作人口的质素、专业水平及竞争力。目前,政府已为23个行业成立了行业培训谘询委员会(谘委会),涵盖本港超过一半的劳动人口。谘委会成员包括该行业的主要雇主、雇员、专业团体和监管机构代表。谘委会旨在为持份者提供平台,让他们能够携手推展资历架构,并就行业的培训需求及人力发展交换意见。谘委会的成立和运作有赖各持份者的共识和合作。政府会继续积极与不同行业和持份者推广资历架构,并按个别行业的实际情况,包括业内持份者和规管机构的意见、人力情况等,就如何透过资历架构支持该行业人力质素提升,以及更广泛应用资历架构等,提供适切协助。
 
  资历架构下设有资历名册。资历名册是一个网上资料库,载录已通过质素保证并获资历架构认可的资历和相关课程的资料,包括课程、资历、营办者及资历颁授者的名称、资历学分、资历架构级别,以及授课模式等,以协助进修人士获得相关资料。
 
  过去五年(二○一九至二○年度至二○二三至二四年度),截至二○二四年二月,雇员再培训局(再培训局)一直提供资历级别第二级的「痹痛舒缓推拿基础证书(兼读制)」课程,其按年度划分的课程学额、入读人次,以及完成人次表列如下:
 
年度 学额 入读人次
(以开班日期计算)
完成人次
(以完班日期计算)
二○一九至二○ 396 244 253
二○二○至二一 317 122 99
二○二一至二二 617 432 395
二○二二至二三 635 553 486
二○二三至二四
(截至二○二四年二月)
594 505 469
 
  再培训局的培训机构并未为完成兼读制课程的学员提供就业跟进服务,故未有备存完成课程后从事相关工作的人数和百分比。
 
  资历名册中,过去五年由再培训局以外的营办机构作为资历颁授者的推拿课程资料如下:
 
历年 资历架构级别 课程数目
二○二三 第二级 1
第三级 3
第四级 1
第五级 1
二○二二 第二级 1
第三级 3
第四级 1
二○二一 第二级 1
第三级 3
第四级 1
二○二○ 第二级 1
第三级 3
第四级 1
二○一九 第二级 2
第三级 4
第四级 1
 
注:根据《中医药条例》第2条,「作中医执业」或「以中医方式行医」是指以下任何作为或活动,即应用在全科、针灸或骨伤方面的传统中医药学为基础,以(i)诊断、治疗、预防或纾缓任何疾病或任何疾病的症状;(ii)开出中药材或中成药的处方;(iii)调节人体机能状态,而「中医执业」亦须据此解释。
 
2024年4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40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