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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公布二○二三/二四学年第四轮《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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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局今日(四月二十四日)公布,二○二三/二四学年第四轮《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于四月二十六日上午九时至五月九日下午五时接受报名,并于六月十六日(星期日)举行。
   
  第四轮测试对象为未持有学士学位而有意入职或转职担任中小学或幼稚园教师职位的人士。他们可透过教育局网上申请系统(www.edb.gov.hk/tc/blnst)报名。测试名额有限,先到先得。请留意,非学位程度测试的及格成绩只适用于申请非学位教席。如申请人曾于教育局、公务员事务局或招聘部门/职系举办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取得及格成绩,将不获接受再次参加测试。
   
  本学年起,所有公营学校、直接资助计划学校和参加幼稚园教育计划的幼稚园的新聘教师(包括新入职教师和转校教师),必须在测试取得及格成绩,方可获考虑聘用。有关要求适用于教师职系的所有职级,包括校长。
   
  教育局于本学年举办五轮测试,分别供学位程度和非学位程度人士参加,详情载于教育局网页(www.edb.gov.hk/tc/blnst)。第五轮测试供学位程度人士参加,将于七月二十日(星期六)举行,有关安排稍后公布。
 
2024年4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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