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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十一题:公共租住房屋单位的编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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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四月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江玉欢议员的提问和房屋局局长何永贤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于公共租住房屋(公屋)单位的编配,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空置公屋单位的数目,并按(i)「可供出租的单位」、(ii)「不可供出租的单位」和(iii)「编配中的单位」列出分项数字;该等单位空置的原因和平均空置期,以及(i)及(iii)类单位的编配流程分别为何;
 
(二)过去五年,由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发出迁出通知书至新公屋租户承租单位的平均所需时间为何;
 
(三)有否研究及设法缩短第(二)项所述收回的公屋单位的空置时间,例如让新租户了解旧租户的装修或家具设备等并签署同意接受单位现状的文件,从而减少单位的工程改动及缩短交收时间;
 
(四)目前轮候公屋人士由首次获编配单位至成功「上楼」的平均时间,以及有关人士平均获编配单位的次数为何;
 
(五)房委会根据什么准则把公屋单位纳入「特快公屋编配计划」(特快计划)的可供拣选单位名单(名单)内;在该等公屋单位纳入名单后至每期特快计划名单正式公布前,房委会会否继续正常编配该等单位,以增加该等单位的编配机会;
 
(六)过去三年,透过特快计划成功编配的单位数目为何,以及特快计划中有多少个单位一直不获公屋申请人拣选;鉴于现时在特快计划下,愿意入住「有效空置期」达12个月或以上公屋单位的租户可享有租金宽减,当局会否考虑适当地放宽该12个月有效空置期的规定,以加快空置期较长单位的流转;及
 
(七)鉴于据悉,部分已被纳入重建计划的老旧公共屋邨(例如彩虹邨)的空置单位仍会被正常编配,政府有否研究该等公共屋邨单位的空置率增长趋势及受欢迎度;有何措施增加该等单位的编配成功率?
 
答覆:
 
主席:
 
  就江玉欢议员的提问,现回覆如下:
   
(一)公屋编配是一个持续不断的工作。除新建成的单位外,公共屋邨不时会有住宅单位收回,用作年度公屋编配计划所拟定的用途,例如编配给轮候册上的公屋申请者、用作重建项目安置及各类调迁包括挤迫户调迁等。由收回至成功编配期间,单位可因不同原因出现短暂空置情况,如正进行翻新工程或整修、已作编配正待获编配者回覆、因获编配者拒绝而待重新编配、集合作调迁计划的编配或预留单位给有社会、医疗或体恤因素而作邨内调迁等。公共屋邨的空置单位数目会因而每日浮动,房委会会按着善用公屋资源的原则,尽快把可供出租的单位编配予各类公屋申请者。
 
  于二○二三年十二月底,房委会辖下可供出租的公屋单位总數为约816 000个,当中包括约808 000个已租出的单位、约4 100个已作编配正等待申请者回覆的单位以及约4 000个可供出租的空置单位(当中约2 000个为被申请者拒绝编配准备再作分配的单位,以及约2 000个预留作年度公屋编配计划所拟定的用途,例如各类调迁包括挤迫户调迁等),空置率(注)为0.5%。而除了可供出租的公屋单位外,房委会辖下亦有约2 700个不可供出租的公屋单位,当中包括正在进行维修的单位、已纳入出售计划的回收「租者置其屋计划」单位等。
 
(二)在翻新公屋单位方面,当租户迁出单位后,房屋署会全面检查单位内的业主装置,并会立即按工程合约内列明的施工要求安排维修及翻新,及彻底进行会影响邻近地方或大厦本身的结构完整性的大型维修工程,包括供电、供水、渗漏等。在一般情况下,翻新空置单位需于44日内(主要成效指标)完成。为加快公屋单位的编配,房委会会同步将正进行翻新工程的腾空单位预先编配予合资格的公屋申请者,以便准租户能在单位完成翻新工程后尽快入伙。另外,房委会亦推出「空置单位翻新津贴」计划,让公屋租户在入住时可选自行进行简单维修工程或选择由房署的翻新工程承办商进行工程,计划的涵盖范围为楼龄21年内的公屋单位。假如准租户选择自行翻新空置单位,除了可获发特惠津贴外,更可提早入伙,减低公屋空置期。至于发出迁出通知书至新公屋租户承租单位的所需时间,主要取决于获分派该单位的申请者是否接受编配,房屋署并没有就此作出统计。
 
(三)根据现有安排,在公屋租户迁出有关单位前,房屋署会对该单位内的设施及装置作全面勘察,以评估及决定可保留、维修或更新的项目。若前租户自行安装的固定装置及设备状况良好,房屋署在一般情况下会容许予以保留,无须还原,以供新租户选择继续使用。而倘若新租户选择接受前租户自行安装的固定装置及设备,日后便须负责该等装置及设备的维修保养责任。
 
  房屋署一直有就翻新空置单位工作流程进行研究,为加快工程进度,近年已制定机制,将因购买资助房屋而出现空置单位的屋邨资料提前告知承建商,让承建商能适时安排人手及和物料进行翻新工程。
 
(四)按现行的公屋编配政策,合资格的申请者共有三个配屋建议。公屋申请轮候时间基本上是以申请者申请登记日期开始计算,直至他获得首次配屋为止。申请者是否接纳首次编配或等候余下的编配机会,视乎他的个人意愿及对住屋需求的急切性,房屋署未有收集由申请者首次获编配单位至最后实际「上楼」时间,以及平均编配的次数。
 
(五)对于受欢迎程度较低的单位,房委会会透过「特快公屋编配计划」(特快计划),邀请轮候公屋一年或以上的合资格申请者拣选该些单位。特快计划旨在协助公屋申请者提早入住公屋单位及加快租出受欢迎程度较低的公屋单位,以达到善用公屋资源的目的。特快计划下「可供拣选公屋名单」内的单位均为受欢迎程度较低的公屋单位,包括具「负面环境因素」的单位(例如在单位内曾发生意外)、设计受欢迎程度较低的单位及空置时间较长的单位。在有关公屋单位被纳入特快计划前,房屋署会持续将这些单位如常编配予其他公屋申请者。但当有关单位被纳入名单后至拣选单位程序完结前,房委会不会就该单位作出编配,以让特快计划的申请者拣选。
 
(六)为吸引更多公屋申请者入住长期空置的公屋单位,从而改善出租率,房委会自二○○七年开始向愿意入住空置12个月或以上而少于24个月的单位的租户,从租约生效第二个曆月起,可获四个月免租期,分八个月减租50%。至于空置24个月或以上的单位,可获六个月免租期,分12个月减租50%。
 
  透过上述优惠措施而成功租出长期空置单位的数字于近年持续上升,过去三个年度(即二○二○/二一、二○二一/二二及二○二二/二三年度)透过特快计划获入住公屋的申请分别有1 074、1 244、及1 472宗。所有在特快计划推出的单位均全数被拣选,而最终的租出率超逾70%,反映现时优惠措施能成功吸引公屋申请者入住,有效提升单位的流转。
 
(七)公共屋邨的空置单位数目会因应不同情况而每日浮动及变化。所有回收的公屋单位包括旧型屋邨单位在编配给公屋申请者前,房屋署均会将单位完成翻新后才安排公屋申请者办理入伙手续,数字显示较旧屋邨的空置率与其他屋邨相若。而正如上述,为提高出租率,凡愿意入住空置12个月或以上的单位的租户,可获减租优惠。此外,房屋署亦会透过特快计划加快出租一些受欢迎程度较低的单位,从而减低公屋的空置率。房委会会坚守善用公屋资源的原则,尽快把可供出租的单位编配予各类公屋申请者,以加快公屋的编配及单位的流转。
 
注:空置率是把房委会辖下可供出租的空置公屋单位數目,除以房委会辖下可供出租的公屋单位总數。
 
2024年4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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