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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九题:播放大型体育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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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四月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勇议员的提问和文化体育及旅游局局长杨润雄的书面答覆:
 
问题:
 
  巴黎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奥运会)将于本年七月二十六日至八月十一日举行。有意见指出,奥运会是世界瞩目的国际盛事,展现运动员刻苦训练、顽强拼搏的精神面貌,是说好中国故事、说好中国香港故事的好机会,而制作奥运节目亦要未雨绸缪。关于播放大型体育盛事,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有意见认为,政府于二○二一年购入东京奥运会的电视转播权供电视台播放,引起一阵运动热潮,为吸引市民于巴黎奥运会举办时投入赛事氛围,政府有否提早计划有关赛事的播放安排,例如安排免费直播、推动香港赛马会购买有关播放权,又或策略性地购买部分赛事的播放权(特别是国家队和港队参与的赛事);及
 
(二)鉴于有意见指出,推动运动发展对本港和国家软实力发展和国民教育均有正面影响,政府会否更积极考虑与中国中央电视台合作,以更实惠的价钱团购大型体育盛事的播放权?
 
答覆:
 
主席:
 
  奥林匹克运动会(奥运会)及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残奥会)是世界最高水平的国际大型体育赛事之一。二○二四年巴黎奥运会及残奥会将分别于今年七月二十六日至八月十一日及八月二十八日至九月八日举行。香港运动员正积极备战及争取参加两个运动会的资格。截至二○二四年三月底,香港运动员已于巴黎奥运会五个体育项目中取得15个参赛资格,以及于巴黎残奥会三个体育项目中取得12个参赛资格,我们希望在未能两个月有更多香港运动员可以成功争取参加两个运动会的资格。特区政府会全力支持香港运动员出战两个运动会,为他们提供适切的支援,协助他们争取佳绩。
 
  就陈勇议员的提问,我现回覆如下:
 
(一)在过去一段时间,特区政府一直密切留意本地广播市场洽谈巴黎奥运会和残奥会广播权的情况。与此同时,社会上亦有不少声音希望特区政府能够再次购入奥运会及残奥会的电视播映权,以确保香港市民能够免费观看巴黎奥运会和残奥会。在今年年初,在考虑到当今市场不足以支撑商业广播机构作出大量投资购买巴黎奥运会播映权,以及播映上届东京奥运会所带来的社会价值,特区政府决定与持有巴黎奥运会和残奥会香港电视播映权的两间公司展开洽谈,并在最近与它们达成协议,购入两个运动会在香港的播映权,让全港市民可以在电视上免费观看巴黎奥运会和残奥会的赛事,为国家和香港的运动员打气。
 
  我们已与三间在香港持有免费电视牌照的商业广播机构及香港电台达成有关电视转播巴黎奥运会和残奥会的安排。有关安排将大致与上届东京奥运会及残奥会相若,即特区政府会全数支付购买两个运动会播映权的费用,各参与的广播机构只须承担所有制作费用,以及履行一些广播责任和义务,包括制作节目,宣传巴黎奥运会和残奥会,以及推动本地体育发展。有关细节安排将在落实后再作公布。
 
(二)国际大型体育赛事在香港的播映权,一直是由广播机构按商业考虑和市场运作进行竞投。而东京奥运会和巴黎奥运会的电视播映权最终由特区政府购入是特别的安排。特区政府会密切留意国际大型体育赛事的播映事宜,并自行采取合适安排。
 
2024年4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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