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五题:垃圾收费下的指定袋「一袋两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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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为配合都市固体废物收费的实施,政府正建立一个全港性的指定袋零售网络,并鼓励各获授权零售商除销售一包多个的指定袋外,亦于收银处销售散装单个的指定袋代替塑胶购物袋供顾客盛载货品,以达致「一袋两用」。然而,有意见认为,顾客倾向购买较便宜的塑胶购物袋,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当局会向获授权零售商就其销售指定袋的服务,提供与零售佣金类同的服务费用,有关的平均服务费用率为何;
(二)鉴于现时塑胶购物袋收费计划下的收费采用「由商户保留」的运作模式,当局如何避免获授权零售商倾向出售利润较高的塑胶购物袋,而非较环保并可一袋两用的单个指定袋;及
(三)有否计划在可见未来要求获授权零售商停止出售塑胶购物袋;如有,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为了减少塑胶购物袋的使用和弃置量,政府自二○○九年七月起实施首阶段塑胶购物袋收费计划,涵盖约3 000多个主要为大型连锁超级市场、便利店及健康护理和化妆品店的零售点,并在二○一五年四月扩展至整个零售业界。我们在二○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进一步实施优化塑胶购物袋收费计划,包括将每个塑胶购物袋的最低收费由五角提高至一元和收紧豁免范围等,以维持计划的减废成效。在优化塑胶购物袋收费计划实施后,根据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向香港主要零售集团(包括大型连锁超级市场和便利店)查询所得的资料,与二○二二年同期比较,二○二三年一月至二月(即优化计划实施后首两个月)的塑胶购物袋(不包括平口袋)派发量整体下跌超过六成。至于新纳入管制的平口袋,主要大型连锁超级市场的派发量亦下跌超过八成,减幅显著。
为配合于二○二四年八月一日实施都市固体废物收费计划(垃圾收费),环保署已建立一个覆盖全港各区的指定袋及指定标签零售网络,以便利市民购买指定袋和指定标签以支付垃圾收费。为加强推广减废重用,进一步减少塑胶购物袋的使用和弃置量,环保署鼓励各个零售商在销售指定袋时,于收银处销售散装单个指定袋代替塑胶购物袋以盛载货品,达致「一袋两用」之效。
就陈家佩议员的提问,现回覆如下:
(一)指定袋及指定标签的零售网络涵盖超级市场、便利店、药房及网上平台大约3 000个零售点。16间主要连锁零售商已签订授权协议成为获授权零售商,在其约2 500间分店和13个网上平台逐步销售指定袋及指定标签。另外,我们亦与两间批发商签订协议,以支援超过600间小商铺(包括中小型药房等)销售指定袋和指定标签。各个零售商逐步提供销售服务,现时已有超过400个零售点向市民销售指定袋和指定标签。有关零售点的详细资料已于垃圾收费专题网页上公布,并会适时更新。由于销售指定袋及指定标签涉及一定营运成本,包括店铺租金、仓存管理、物流配送系统和人手调配等,环保署会向零售商支付服务费用以弥补相关成本开支。个别零售商可获得的服务费用将按一些客观条件去厘定,包括参与零售的实体店数目、实体店的覆盖区域、销售垃圾袋或家居清洁用品的经验、物流车队数目、网上平台用户人数、出售的产品种类数目、会否提供「一袋两用」服务等。每个零售商的服务费用率是环保署透过与个别零售商谈判取得的共识,属于商业性敏感资料,环保署与每个获授权零售商签订的协议亦订明不得披露零售服务费用率,因此我们未能透露有关资料。
(二)至于推行「一袋两用」方面,超过九成获授权指定袋零售点已同意未来会于收银处销售单个指定袋,让有需要的市民购买指定袋来装载购买的物品,之后亦可以用来装载弃置的垃圾,无需要另外购买胶袋。由于实施垃圾收费后弃置垃圾必须使用指定袋,如市民购物时选择购买其他胶袋来装载物品,而不选择指定袋,不论其他胶袋如何便宜,都是额外支出,整体来说都会付出更多金钱。所以就算市民在初期未习惯,往后也必然会慢慢倾向「一袋两用」,购买指定袋以代替以往的塑胶购物袋来减少支出。因此,我们得悉一些获授权的零售商为节省开支,已开始打算在未来停止售卖一般的塑胶袋,而只售卖指定袋。
(三)正如上文所述,超过九成获授权零售点已承诺会提供「一袋两用」服务。我们将持续透过宣传教育向市民推广「一袋两用」的安排及好处,并鼓励更多零售商参与提供「一袋两用」服务,向市民推广减废重用,进一步减少塑胶购物袋的使用和弃置量。我们相信随着市民逐渐培养减废回收的习惯,更多市民在购物时会自备购物袋,如有需要,也会因为希望减少支出而选择购买指定袋去盛载货品,现时零售商售卖其他塑胶购物袋的需求自然会逐渐减少。如前述,我们得悉一些获授权的零售商为节省开支,已开始打算在未来停止售卖一般的塑胶袋,而只售卖指定袋。因此我们认为没有需要再以法律手段硬性要求获授权零售商停止出售塑胶购物袋。
完
2024年3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55分
香港时间14时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