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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三题:促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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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三月二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黄英豪议员的提问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内地近年积极推动更多基础设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发行上市,并覆盖至新能源、水利、新基建等基础设施领域。此外,国家财政部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早前起草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内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将公募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纳入投资范围。关于促进REITs的发展,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政府早在二○二○年表示,提升香港作为亚太区主要资产及财富管理中心的其中一项措施是推动REITs的发展,就将香港建设成为全球领先的REITs市场,政府、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在过去数年推出的措施为何;
 
(二)鉴于根据上月发表的《财政预算案》,政府正与内地积极商讨将REITs纳入互联互通机制,有关安排能否于今年内落实;鉴于财政司司长亦在上述《财政预算案》中宣布,豁免REITs单位转让的印花税,并将「开放式基金型公司及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资助计划」延长三年,当局有否评估上述措施对促进REITs市场增长的具体成效;若有,详情为何;及
 
(三)鉴于有市场人士指出,香港拥有亚洲市值最大的REITs,证明了香港对REITs投资者和发行人的吸引力,而跨区基础设施建设融通后,将为香港REITs的资产类型提供更多可能性,政府会否牵头把旗下部分收费道路、桥梁及隧道等资产以REITs形式上市,以吸引内地及海外资金和更多同类产品来港上市,从而带动本港REITs市场进一步发展,以及配合内地推动REITs市场进一步平稳健康发展政策;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问题的各部分,经谘询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我现综合回覆如下:
 
  香港是国际资产及财富管理中心,管理资产超过30万亿港元。政府一直通过不同措施加强香港在资产及财富管理业的竞争力,当中包括推动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房托基金,亦即REITs)市场发展。具体而言,证监会于二○二○年修订了《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守则》,放宽房托基金的投资限制,包括(i)容许房托基金投资于少数权益物业;(ii)在取得单位持有人批准的情况下于投资物业发展项目时,可超过资产总值百分之十的上限;以及(iii)提升借款限额至资产总值的百分之五十。证监会也透过常见问答,表明房托基金可投资于可以产生经常性收入或费用流的基础设施物业。另一方面,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于二○二○年放宽强积金计划投资房托基金的限制,以扩阔房托基金投资者的基础。证监会正研究措施,便利房托基金企业重组安排。
 
  为进一步吸引业界在港成立房托基金,政府及证监会于二○二一年五月推出资助计划,为在港上市的房托基金提供资助,用以支付本地专业服务提供者所收取的合资格费用。资助计划普遍受业界欢迎,就此,二○二四至二五财政年度政府《财政预算案》(《预算案》)宣布延长资助计划三年至二○二七年,以推动更多房托基金来港发展。《预算案》也提到,为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房托基金单位转让将获豁免缴付印花税。此外,内地与本港金融市场的互联互通不断增量扩容,政府及监管机构正与内地有关部委积极商讨各项优化措施,包括将房托基金纳入互联互通机制,以吸引更多企业和资金利用香港市场。我们预计上述措施将降低房托基金的交易成本,扩大房托基金市场的流动性和吸引力。我们也会不时检讨相关措施,以强化市场发展。
 
  至于将政府资产以房托基金形式上市的建议,由于当中会牵涉资产与风险评估和财务费用等,政府需仔细研究各项因素,包括财政状况、市场情况和发展等。
 
  政府会继续与业界探讨各项优化措施,进一步增强房托基金市场的竞争力,推动资产及财富管理业的发展。
 
2024年3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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