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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就《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向立法会发言(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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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长官李家超今日(三月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立法会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的发言全文:
 
立法会主席、各位议员:
 
  今日,是香港的历史时刻,是香港等待了26年8个月零19日的历史时刻,是特区第六届政府和第七届立法会终于共同完成光荣使命的历史时刻,是香港特区共同谱写光荣历史的骄傲时刻。
 
  今日,《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的宪制责任和历史使命终于完成,《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三读通过,国家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今年是习近平主席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十周年,在今年今日,我们履行了《基本法》第二十三条本地立法的宪制责任。完成了历史使命,不负中央所托,不负国家信任。我将签署《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的法案,并将《条例》在二十三日刊宪公布实施,即《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将在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三日正式生效。
 
  《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让香港可以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活动、外国情报单位的阴谋陷阱和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我们可有效防范「黑暴」、「颜色革命」;可有效防范「港独」和暴力破坏,我们不需要再担心破坏分子「揽炒」香港、破坏公共设施、掷汽油弹、纵火、殴打不同意见的市民,把香港推到深渊,摧毁香港多年的建设。香港的市民从今开始都不会再经历这些伤害和悲痛。
 
  《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符合三个原则,并已经写入条文里面,这三个原则是:
 
(一)「一国两制」方针的最高原则,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二)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根据《基本法》和两个国际公约适用于特区所规定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即《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适用于特区所规定享有的言论、新闻、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等的权利和自由,都依法获得保障;及
(三)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应当按法治原则坚持积极防范,依法制止和惩治。
 
  《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体现了三个重要目标:
 
(一)坚定不移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
(二)建立健全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及
(三)依法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保障特区居民和在特区的其他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特区内的财产和投资受法律保护,保持特区的繁荣和稳定。
 
  《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有四个特点:
 
(一)《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与《香港国安法》以及香港其他涉及国家安全的法律互相衔接、兼容和互补;
(二)《条例》借鉴了其他普通法地区的经验,但最终按香港实际情况予以落实;
(三)条文按现行普通法惯常用语编写,详细清晰,容易明白;
(四)完善了过时及不足的法律。
 
  今年一月二十五日,我在立法会「行政长官互动交流答问会」拉开《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工作的序幕。我在立法会进行谘询后,随即在一月三十日至二月二十八日展开公众谘询。
 
  政府共收到超过一万三千份意见书,98.6%表示支持及提供正面意见,立法工作有强大的民意基础。
 
  我感谢立法会主席和各位议员,由召开大会作首读、二读,到法案委员会无间断审议、内务委员会的全力支持和今天举行大会恢复二读和三读通过,都以《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的必要性和急切性为重心,以「早一日得一日」完成立法为目标,让特区在今日实践等待了26年8个月零19日的宪制责任。
 
  在这里,我首先感谢梁君彦主席领导整个立法会,支持订立《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的必要性和急切性,并举行特别会议,实践尽早完成立法以保障国家安全的目标,同时确保审议全面按程序有序进行。梁主席曾透露,每日早上拿起手机,总会收到几位议员的短信,讨论的都是二十三条。对他来说,早上起来是二十三条,半夜醒来也是二十三条,脑海里总是二十三条。他感受到各位议员都和他一样,很重视二十三条立法工作,团结和目标一致,这些都给予他更大动力。
 
  我亦衷心感谢法案委员会各委员,包括廖长江主席、陈克勤副主席和13位委员,连续七日密集审议,几乎每天朝九晚七,更多次出现单一条文长时间审议的情况,包括用超过一小时二十分钟审议一条条文,而用超过半小时审议单一条文的亦比比皆是。法案委员会连同早前内委会为《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事宜成立的小组委员会,一共举行了25次会议,用了近50小时详细审议每一条文,提出超过1 000条问题和意见,产生了91个修正案,每位委员都一丝不苟、高质高效完成审议。我知道廖长江议员作为法案委员会主席,为了使审议工作有效进行,针对有可能出现需要主席裁决的情况,事前做了大量准备工夫。但结果全部都不须用,因为每位委员都用心做了很好的准备功课,整个审议过程很顺利,无裁决需要做,他向其他人透露,他对各委员齐心决意做好这项历史性工作的团结感到鼓舞。
 
  我亦感谢内务委员会主席李慧琼及各委员同意及全力支持政府建议,尽快把草案交大会审议。李慧琼主席身兼人大常委身分,她在两会期间两日内往返北京两次,她曾经表示经历很难忘,但很值得。
 
  立法会整个立法过程,全面按程序进行,议员审议认真谨慎。议员的发言涉及多元角度,范围广泛,有讲细节的、有讲原则的、有讲理念的,内容既全面又深入,审议过程以「早一日得一日」完成立法为目标,既高质、亦高效。我们今日三读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体现了「爱国者治港」的最高价值,让特区光荣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的神圣任务。
 
  另外,我多谢政府团结一致,共同为《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作出贡献。我特别要向保安局和律政司的相关同事致敬,我感谢律政司司长林定国、保安局局长邓炳强、保安局和律政司的相关同事,由谘询、拟定草案、解说反驳,到协助立法会审议,都坚持不懈,尽心竭力。我记得曾多次致电保安局和律政司的写字楼,到收线看到枱头的钟才知道已是凌晨二时许、三时许。我为他们的认真态度、热诚担当、专业能力感到骄傲和感激。他们是我心中的英雄,是特区的卫士。
 
  最后,我感谢所有爱国爱港人士支持和推动《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共同为缠绕香港26年8个月零19日的问题写上圆满的句号,为香港特区谱写光荣的历史。《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三读通过,我们将有效保障国家安全,让香港可以无后顾之忧,轻装上阵,全力聚焦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共同创造一个更繁盛、更美好的家园。
 
  历史见证今日这个重要时刻,见证我们的喜悦、鼓舞和骄傲,见证我们共同谱写香港特区的光荣历史篇章。多谢主席、多谢各位议员!
 
2024年3月19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9时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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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李家超(左)今日(三月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立法会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发言。
行政长官李家超今日(三月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立法会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发言。
行政长官李家超今日(三月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立法会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发言。图示李家超(第一排左九)发言后,与政务司司长陈国基(第一排左五)、财政司司长陈茂波(第一排左四)、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资深大律师(第一排左七)保安局局长邓炳强(第一排左六),于立法会会议厅与立法会主席梁君彦(第一排左八)和立法会议员合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