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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八题:内地港人选民参与香港选举的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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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三月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林振升议员的提问和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于内地港人选民参与香港选举的投票,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在二○二三年区议会一般选举(该选举)设立的各个邻近边境投票站的以下资料:(i)获编配到该等投票站的选民人数和(ii)实际投票人数,并按投票站(即(a)香港道教联合会邓显纪念中学有盖操场及(b)礼堂,以及(c)东华三院甲寅年总理中学有盖操场及(d)礼堂)列出分项资料(以表一列出);
 
表一
投票站 (i) (ii)
(a)    
(b)    
(c)    
(d)    
 
(二)第(一)项所述各个邻近边境投票站在该选举不同时段的投票人数(以表二列出);
 
表二
时段(每小时) 投票人数
上午八时三十分至九时三十分 (a) (b) (c) (d)
......        
下午十一时三十分至凌晨十二时        

(三)在该选举投票日,有否接获选民错误地前往非获编配的邻近边境投票站或原先获编配的香港投票站投票的个案;如有,有关数目及详情为何;
 
(四)鉴于政府于去年一月十一日回覆本会议员质询时表示,将就推行电子投票进行较具体的研究,目前相关工作的进展和详情为何;
 
(五)有否研究推出更多便利内地港人选民参与香港选举投票的措施(包括研究在内地设立投票站的进展为何),以及就相关事宜与内地港人团体和关注组织等持份者定期沟通及交流意见;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六)鉴于根据去年九月修订的《区议会选举活动指引》,如香港永久性居民已离开香港往其他地方定居,其间并没有与香港保持联系,或在香港已经没有主要或唯一居所,即不再符合法例规定的登记选民资格,但有意见认为,上述措施或导致有内地港人因长期离港而未有惯用住址而丧失选民资格,当局会否研究放宽选民「通常在香港居住」的规定,以保障内地港人的投票权利;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一)各所邻近边境投票站的(i)预先登记选民人数和(ii)实际投票人数如下:
邻近边境投票站 (i)预先登记人数 (ii)实际投票人数
香港道教联合会邓显纪念中学
有盖操场(NB01) 1 330 952
礼堂(NB02) 3 449 2 640
东华三院甲寅年总理中学
有盖操场(NB03) 4 211 3 284
礼堂(NB04) 3 986 3 115
总数 12 976 9 991

(二)各所邻近边境投票站在不同时段的投票人数如下:
时段 邻近边境投票站
香港道教联合会邓显纪念中学 东华三院甲寅年总理中学
有盖操场 (NB01) 礼堂(NB02) 有盖操场 (NB03) 礼堂 (NB04)
08:30-09:30 121 401 445 450
09:30-10:30 196 514 596 575
10:30-11:30 226 554 699 876
11:30-12:30 136 386 421 349
12:30-13:30 77 253 299 276
13:30-14:30 62 172 222 167
14:30-15:30 50 126 120 145
15:30-16:30 23 90 154 93
16:30-17:30 26 59 99 76
17:30-18:30 9 38 107 33
18:30-19:30 9 27 67 37
19:30-24:00 17 20 55 38
总数 952 2 640 3 284 3 115
 
(三)在选举期间,有部分已预先登记在邻近边境投票站投票的选民,因行程理由要求重新改回在其原属投票站投票,选举事务处亦酌情作出处理,安排他们在原属投票站投票。上述个案共有630宗。
 
  另外,亦有个别选民误以为自己已登记在邻近边境投票站投票,但经核实后确认并无有关登记。由于邻近边境投票站的选民册并未载有他们的资料,选举事务处难以即时安排他们在邻近边境投票站投票,因此吁请他们返回其原属投票站投票。有关情况只属个别个案,选举事务处未有备存相关个案数字。
 
(四)政府近年一直积极研究将选举不同环节电子化,但必须在提升效率及便利的同时确保投票过程自主、保密、安全有序,以及获公众信任。选举事务处会继续审慎研究电子投票的可行性。
 
(五)政府过去一直强调,在内地设立投票站的建议涉及不少法律、运作,以及与内地相关部门配合的问题,须小心考虑处理才可确保选举公平公正及安全有序。有见现时大量已登记选民均在内地工作和生活,为便利他们行使选举权进行投票,政府亦不断采取特别安排措施,如二○二一年立法会换届选举的边境管制站投票站以及二○二三年区议会一般选举的邻近边境投票站等。往后政府会继续积极研究采取适当安排以便利身在内地的选民进行投票。
 
(六)订立选民须「通常在香港居住」的规定,主要是为确保投票的选民与其所属的地方选区有所联系,而有关规定在特区成立后首届立法会选举及首届区议会选举中已经明确订明。一般而言,若选民只是因事暂时在内地居住和生活,而又与香港仍保持一定联系,同时又能提供一个主要或唯一居所,则他们的选民身分将不会受到影响。
 
2024年3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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