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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强烈不满和谴责美国驻香港总领事的危言耸听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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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区)政府今日(三月一日)就美国驻香港总领事梅儒瑞的危言耸听言论,表示强烈不满和谴责。

  特区政府发言人指出:「香港特区执法部门一直根据证据、严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关的人或单位的行为而采取执法行动,与其政治立场、背景或职业无关。倡议某些人或组织不应就其违法行为,包括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的违法行为,受到法律制裁,等同给予其犯法特权,这完全违反法治精神。在《基本法》以及《香港人权法案》的保障下,所有面对刑事指控的人均有权接受司法机关的公平审讯。香港特区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美国驻香港总领事对正在香港特区法院进行的刑事审讯妄加评论,更企图将黎智英案与特区政府推广香港特区的措施作对比,不但极其不恰当,亦是无视法治精神。」

  「每个国家都会制定维护国家安全法律,这既是主权国家的固有权利,也是国际惯例。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美国就最少有21部,而以所谓『国家安全』为名义签发的行政命令更不计其数,更动辄通过秘密监视、非法监听、全球追捕等手段打压异己,根本没有资格就其他国家和地区就正当维护国家安全立法指手画脚。美国驻香港总领事亦执意无视香港特区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的宪制责任和实际需要,肆意对《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和依法进行的执法行动进行抹黑,与他所称希望与香港有更好的关系全然背道而驰。」

  发言人强调:「正如特区政府多次强调,《香港国安法》的实施与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正正就是要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得以维护;『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得以全面准确贯彻;以及更好地保障香港特区居民和在香港特区的其他人,包括在港营商的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有关立法不会影响香港居民和在香港特区营商的人与外国的正常交流。这些正当交流受《基本法》和香港特区本地法律保障。《香港国安法》和《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所防范和制止的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和活动,与正当交流和商业活动有明显区别。美国应立即重回正道,停止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和香港特区的维护国家安全工作説三道四,并停止干预属于中国内政的香港事务。」
 
2024年3月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22时5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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