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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四至二五年度《财政预算案》建议住宅物业的累进差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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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今日(二月二十八日)发表的《财政预算案》,政府将落实于二零二二至二三年度《财政预算案》按照「能者多付」原则提出的住宅物业累进差饷制度,并由二○二四至二五年度第四季(即二○二五年一至三月季度)开始生效。政府会于今年上半年向立法会提出法例修订,预计落实建议后政府收入每年可因此增加约八亿四千万元。

  政府已于二○二二年将拟议制度的详情和实施时间表提交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讨论,并获委员普遍支持。根据建议的住宅物业累进差饷制度:
 
  • 应课差饷租值(差饷租值)为五十五万元或以下的住宅物业,差饷将一如现时按差饷租值百分之五征收。
  • 差饷租值超过五十五万元的住宅物业,首五十五万元差饷租值同样按百分之五征收差饷,其后二十五万元差饷租值将按百分之八征收,超出八十万元的差饷租值的部分将按百分之十二征收。

  按累进制征收差饷的住宅物业(包括独立评估差饷的住宅车位),占所有私人住宅物业单位约百分之一点九(即约四万二千个),而其余百分之九十八的私人住宅物业单位则不受影响。须缴付累进差饷住宅物业的缴纳人会于四月获个别通知,而自二○二五年一至三月季度起的征收差饷及/或地租通知书上亦会显示有关计算该季度所适用的应缴累进差饷款额。

  市民可浏览差饷物业估价署(估价署)网页(www.rvd.gov.hk)查阅有关累进差饷制度详情。二○二四至二五年度的差饷租值,会显示于四月初发出的二○二四年四至六月季度征收差饷及/或地租通知书上,或可在三月下旬至五月三十一日期间于估价署网页或透过「物业资讯网」网页(www.rvdpi.gov.hk)免费查阅。市民亦可使用估价署网页的「差饷及地租计算机」,估算最近三个估价年度的应缴差饷(包括累进差饷(如适用))及/或地租款额。查询请致电估价署二十四小时热线2152 0111(由1823接听)。
 
2024年2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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