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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七题:产学研1+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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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一月三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黄锦辉议员的提问和创新科技及工业局局长孙东教授的书面答覆:

问题:

  创新科技署于去年十月十八日推出「产学研1+计划」(该计划),并开始接受第一轮申请,截止日期为十一月三十日。该计划以配对形式资助不少于100支有潜质成为成功初创企业、来自八所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教资会)资助大学的研发团队。有意见认为,该计划部分申请要求对于合资格的大学寻找可靠投资者或会构成障碍,亦影响申请的成功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各间大学就该计划分别提交了多少项申请;
 
(二)鉴于该计划规定每间大学于每个申请期内只可提交最多15项申请,当局会否在第一轮申请有余额的情况下,容许其他已达申请限额上限的大学或非教资会资助的专上院校提出申请;
 
(三)鉴于据悉,部分大型企业对外签立投资合约必须订明赎回权条款,但该计划却规定业界的资金投入须为无偿现金资助或不设赎回条款的投资,影响大学寻求与财政较为雄厚稳健的大型企业合作,当局会否检讨有关规定,以在确保投资者履行投资承诺之余,又能符合市场运作的实际情况;
 
(四)会否检讨该计划的评审标准框架(特别是关于项目财务因素的评审项目),以及会否考虑增加评审考虑因素(例如加入项目的投资价值等),以令评分准则更为清晰;
 
(五)鉴于据悉,就该计划第一阶段项目提交申请时,大学需同时提交第一及第二阶段与投资者合作的详情,但有意见认为,由于由第一阶段转入第二阶段的时间最长可达三年,其间难以避免出现不可预知的变化,因此在早期阶段提交数年后的合作安排极具难度,政府会否考虑容许申请者在就第二阶段项目提交申请时才提交该阶段的合作安排的详情;及
 
(六)鉴于据悉,不少公司均未听闻该计划,自该计划推出后,当局向业界推广该计划的详情为何,例如有否举行简介会;如有,次数为何;在该计划开始接受第二轮申请前,当局向业界推广该计划的安排为何?
 
答覆:
 
主席:
 
  就黄锦辉议员的问题,现综合回覆如下:
 
  政府于二○二三年十月推出「产学研1+计划」(「计划」),旨在释放本地大学科研成果转化和商品化的潜力,并促进政府、业界、大学及科研界的相关合作,以推动「从一到N」的科研成果转化和产业发展。「计划」以配对形式资助来自八间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教资会)资助大学、不少于100支有潜质成为成功初创企业的研发团队。
      
  「计划」预计每年接受两轮申请,而首轮项目申请期已于二○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结束,共收到94份申请。由于每一轮的所有申请均是一并接受评审,而根据首轮提交申请的情况,一般院校都是在临近申请截止日期才提交申请,若容许其他申请配额已达上限的院校利用该轮申请余额再提交申请,会影响评审工作的推进,延误项目审批及其后资助的发放。各大学如有多于每一轮申请数目上限的项目,可于往后的申请轮提交。
 
  「计划」不容许定立赎回权条款的要求,主要是以保障大学研发团队的利益为大前提,有关业界的投入须为无偿现金资助或不设赎回条款的投资,以避免有关投入为研发项目构成潜在债务。我们希望大学研发团队及业界可共享「计划」带来的发展机遇,同时亦共同承担相关风险。另一方面,政府在「计划」下向获批申请项目提供的配对资助,亦已在很大程度上分担了业界的风险。
 
  「计划」的评审准则包括(i)项目的创新科技(创科)内容、(ii)项目成果的商品化机会、(iii)团队的技术及管理能力、(iv)项目能否配合政府政策或对整体社会有利、以及(v)项目的财务因素。我们相信上述评审准则已涵盖有关项目的投资价值,而「计划」督导委员会亦会在评审过程中作整体考虑。
 
  就申请项目本身而言,其整体及长远发展计划,包括第一及第二阶段的推展计划、各阶段性预计成果及资金投入等详情,能有助「计划」督导委员会在评审阶段更全面地审视各个申请项目整体的可行性及商品化的潜力。政府明白在项目开展期间或会出现各种不可预知的变化,因此我们容许获批资助的团队就项目的目标和方案提出修订,然后再按相关机制审核通过落实。至于未达较成熟阶段的项目,可考虑先申请「创新及科技基金」下其他合适的资助计划,待项目进入较成熟阶段,而大学与业界投资合作确定后,直接由第二阶段开始参与「计划」。
 
  推广方面,「计划」的申请机构为八所教资会资助的大学,政府一直就「计划」的具体安排与八间大学保持紧密沟通。在计划正式推出前,政府亦举办了一场大型宣介会,为来自八所大学约200位与会者介绍计划详情及解答有关提问。我们亦知悉大学一直就「计划」与业界紧密联系并积极寻找投资者。政府会在合适场合继续向相关界别推广「计划」。
 
  我们正全力跟进第一轮申请的评审工作,目标于二○二四年第一季度公布首批申请结果。其后政府将总结首轮申请的经验,适时检讨「计划」的各项安排,例如申请流程、评审准则等,以期令「计划」更臻完善,促进产学研协作,激励大学将研发成果转化及商品化,建设香港成为国际创科中心。
 
2024年1月3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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